[判決] diablos 申訴 battlegirlhs 板主群 案

看板Sub_GMobile作者 (豬豬院長)時間7年前 (2017/02/11 22:10), 7年前編輯推噓7(7052)
留言59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申訴人:diablos 申訴案:#1NbeJONY (Sub_GMobile) 申訴案由:於battlegirlhs板公告撤銷水桶判決 判決主文:維持板主原判決。 ==================================================================== 1. 重述申訴人爭議推文 → diablos: 台版這次感覺沒在刪除刻意灌票的票數 超懶 說實在 摸頭不 07/19 18:14 → diablos: 代表真正人氣排名就是 07/19 18:14 → diablos: 大家會care喜歡的學生的名次吧 基本上 這次摸頭票選就是 07/19 18:30 → diablos: 很鬆 可能開外掛 大量開新帳沒綁email灌票的都沒抓 摸頭 07/19 18:30 → diablos: 不能代表真正人氣排名 如同申訴人所寫"大家會care喜歡的學生的名次",活動結果公布後再質疑官方舉辦 活動的公平性,著實缺少一定的風度,讓人感覺申訴人只是不滿自己喜歡的學生並 無上榜而心生不滿。而"摸頭不代表真正人氣排名就是"、"這次摸頭票選就是很鬆" "、"摸頭不能代表真正人氣排名"等字句,含有斬釘截鐵之語氣否定此活動之結果 ,此舉也會讓"care喜歡的學生的名次"之其他板友感到自己的努力被否定,進而可 能引發爭論。試想,如果有板友支持的學生有上榜,卻被申訴人這段推文以可能開 外掛或灌票的理由抹黑(倘若該板友使用正當方式支持),必然也會心生不滿。故申 訴人在活動結果公布討論文下發表該段言論,已構成引戰之嫌,實屬不妥。 此點組務贊同板務判決。 2. 申訴人另有提供證據支持自己認為活動不公平之證據,但一來其未在發表爭議推文 之前提出佐證,再者該證據也僅止是謠言,並非官方認定或經科學統計。組務認同 申請人之"有可能有不當灌票行為"與"摸頭不能代表真正人氣排名"之疑慮與觀點, 但仍無法推翻該段推文容易引起板上紛爭與筆戰之實。 3. 申訴人對於"引戰"之認知有誤。從其與板主溝通之信件內容可見,申訴人多次表示 自己只是表達對投票的其中一種觀點,並也提出"如果認同灌票的人可檢舉不認同灌 票的人引戰 那麼 不認同灌票的人也是可檢舉認同灌票的人引戰 不是嗎?"之抗議, 但申訴人被檢舉卻是因為"在不當的時機提出觀點"而有著引戰的嫌疑,今天並不是說 不允許表達自己的意見,也不是說申訴人的觀點錯誤、意見無理,而是在推文的環境 及語氣下容易引起板上紛爭,且當下又沒有適時提出強而有力的證據證明,此行為被 板主視為引戰實屬合理。 4. 有關申訴人質疑為何不檢舉有相同觀點的yulis板友:首先,他人有無檢舉和申訴人 並無直接關係,第二,該名板友之發言並不如申訴人尖銳,沒有引起他人觀感不佳,   自然不會受到檢舉,第三,申訴人將本案歸咎於板主徇私不公正實屬過度聯想,其他 人都沒事只有某些人有問題,除了其他人跟板主比較熟這個解釋以外,更有可能是某 些人本來就有所缺失。除非有確切事證,本案申訴人請勿再以此論點提出檢舉申訴。 5. 經組務審查整起爭議案件緣由與申訴人在該板歷史,固然可以發現申訴人曾發表爭 議性推文並與其他板友結怨。雖然板主將具有爭議性之人物列入觀察名單並無不妥 ,但該板板主也多次在不同文章之推文內出現不必要之針對言論,組務在此勸導兩位 應以身作則,勿使事態擴大,加深板上隔閡與成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218.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Mobile/M.1486822229.A.1BE.html

02/12 01:17, , 1F
1. 請依照原公告判決理由 是以無證據為由水桶 再者 我並
02/12 01:17, 1F

02/12 01:17, , 2F
沒針對任何遊戲角色 只是以所見網路有在販售不知用何手
02/12 01:17, 2F

02/12 01:17, , 3F
段不當灌票 再加營運也無法全然抓到測驗用外掛的人 所以
02/12 01:17, 3F

02/12 01:17, , 4F
常識性地質疑摸頭投票的公正性
02/12 01:17, 4F
你的水桶緣由是引戰

02/12 01:25, , 5F
2. popo60433於摸頭投票消遣遊戲角色和無證據指稱灌票引
02/12 01:25, 5F

02/12 01:25, , 6F
發愛載遊戲某角色的其他板友不舒服 引戰 但板主以不同於
02/12 01:25, 6F

02/12 01:25, , 7F
我的標準判無違規 請小組長說明
02/12 01:25, 7F

02/12 01:29, , 8F
我自己舉了2個板主標準不一的事證實例 是我過度聯想 還
02/12 01:29, 8F

02/12 01:29, , 9F
是小組長刻意略過板主標準不一的行徑?
02/12 01:29, 9F
不同的當事人不同的案件本來就會有不同的結果 請不要把無關本案的事情放在一起討論混淆視聽 無論他人有無違規 仍無法改變你有引戰之實

02/12 01:40, , 10F
3. 小組長都能調閱文章編輯記錄 何不調閱板主是如何掩護
02/12 01:40, 10F

02/12 01:40, , 11F
penta於NagiYan刪除之文章下推文的針對性攻擊?看是他們
02/12 01:40, 11F

02/12 01:40, , 12F
因果順序上先看人不順眼惡意騷擾諷刺攻擊 還是我如他們
02/12 01:40, 12F

02/12 01:40, , 13F
無聊到先針對他們?所以小組長同意 舉例如8+9看路人不順
02/12 01:40, 13F

02/12 01:40, , 14F
眼就可合理合法化其辱罵騷擾的行徑?
02/12 01:40, 14F
我有看過兩位板友之言論 並不認為有攻擊之嫌

02/12 01:51, , 15F
4. 最該被列入觀察名單的是與板主一夥 常用諧音或代稱暗
02/12 01:51, 15F

02/12 01:51, , 16F
諷騷擾引戰的一群人 卻不見他們曾因此受板規處罰 又作何
02/12 01:51, 16F

02/12 01:51, , 17F
解釋 法律上非用諧音或代稱騷擾侮辱人就無罪 只要有跡可
02/12 01:51, 17F

02/12 01:51, , 18F
循 法官仍是可以定罪 所以 小組長是贊同板主所謂用諧音
02/12 01:51, 18F

02/12 01:51, , 19F
或代稱去做違規行徑就可都無罪的說法?
02/12 01:51, 19F
先有引戰之實 當然就會有人來戰 況且 其他人有沒有受板歸處罰 還是不改你引戰之實

02/12 07:04, , 20F
5. 回小組長第1點
02/12 07:04, 20F

02/12 07:04, , 21F

02/12 07:06, , 22F
我申訴原文已有用測驗外掛舉例, 難道我說測驗有外掛就是
02/12 07:06, 22F

02/12 07:06, , 23F
否定辛苦打測驗的人嗎?
02/12 07:06, 23F

02/12 07:12, , 24F
套句小組長所言 我被指為引戰之言跟所謂否定其他沒用不
02/12 07:12, 24F

02/12 07:12, , 25F
當灌票辛苦投票的板友 沒邏輯的必然性
02/12 07:12, 25F

02/12 07:31, , 26F
原本會做那樣的推文 只是就如談測驗外掛 平和的語氣說常
02/12 07:31, 26F

02/12 07:31, , 27F
識的話 沒針對特定遊戲角色 只是發牢騷口氣 怎麼板主對
02/12 07:31, 27F

02/12 07:31, , 28F
我就不如護短popo60433或coon182...wiredo等人般 瞬間變
02/12 07:31, 28F

02/12 07:31, , 29F
成他們的知己 盡心盡力幫忙貼心解釋成善意的意思而能無
02/12 07:31, 29F

02/12 07:31, , 30F
違規呢?板主甚至不惜於之後申訴案件的判決公告說謊不知
02/12 07:31, 30F

02/12 07:31, , 31F
主詞是誰 卻在置底文章露出馬腳 知道主詞是誰 與人談得
02/12 07:31, 31F

02/12 07:31, , 32F
起勁 於公告做不實之表示有何公信度可言?
02/12 07:31, 32F

02/12 07:45, , 33F
我原推文並沒指向特定角色 甚至我所喜歡的角色也不無有
02/12 07:45, 33F

02/12 07:45, , 34F
不當灌票可能 開放的心胸就如談測驗外掛 沒在針對哪一角
02/12 07:45, 34F

02/12 07:45, , 35F
色要被判違規 而戲謔有在不當灌票姆咪的人就無違規 難道
02/12 07:45, 35F

02/12 07:45, , 36F
就沒違背小組長邏輯?popo60433就不會讓"care喜歡的學生
02/12 07:45, 36F

02/12 07:45, , 37F
的名次"之其他板友感到自己的努力被否定, 進而可能引發
02/12 07:45, 37F

02/12 07:45, , 38F
爭論, 而該被水桶?
02/12 07:45, 38F

02/12 07:53, , 39F
popo60433和rocfrank的2個事例和板主於第四件申訴案件裡
02/12 07:53, 39F

02/12 07:53, , 40F
的判決公告做不實之表示 難道小組長要昧著良心說板主確
02/12 07:53, 40F

02/12 07:53, , 41F
是標準一致 無偏差私心判決?
02/12 07:53, 41F
我對於板務判決的想法一向是一件一審就事論事 板務有無偏頗之情事涉及之背景層面廣大 包含該板之歷史與風氣 身為組務無法在此確切表明立場 但再怎麼樣 還是無法消除您的引戰之實

02/12 08:22, , 42F
7. 關於小組長第5點 事情皆有因果關係 若無板主身邊那小
02/12 08:22, 42F

02/12 08:22, , 43F
團體事先蓄意挑釁諷刺引戰 我根本懶得理會他們 如小組長
02/12 08:22, 43F

02/12 08:22, , 44F
所言 我若真是常惡意騷擾挑釁其他板友 早就被水桶多次
02/12 08:22, 44F

02/12 08:22, , 45F
第一次是eighty80率先諷刺引戰 我不知板規回應他被反咬
02/12 08:22, 45F

02/12 08:22, , 46F
引戰 但popo60433至少中立執法2人皆水桶 第2次水桶則是
02/12 08:22, 46F

02/12 08:22, , 47F
申訴案件這次 板主受理挾怨報復檢舉而水桶 小組長都能挖
02/12 08:22, 47F

02/12 08:22, , 48F
我文斷章取義 怎不去板上挖文 自可知板主身邊小團體的所
02/12 08:22, 48F

02/12 08:22, , 49F
做所為 他們多是不在自己的文章 而是於他人或置底文章與
02/12 08:22, 49F

02/12 08:22, , 50F
人主動事先暗諷挑釁結怨 卻都因板主在罩而沒事 因果關係
02/12 08:22, 50F

02/12 08:22, , 51F
率先引戰就不用如小組長所言該謹言慎行?
02/12 08:22, 51F

02/12 08:25, , 52F
套句polostar的話
02/12 08:25, 52F

02/12 08:25, , 53F

02/12 08:36, , 54F
會拖那麼久才審理 是因之前的小組長在忙 不然早在案發不
02/12 08:36, 54F

02/12 08:36, , 55F
久就解決 而小組長所謂結怨 除了某N和某P這種之前率先挑
02/12 08:36, 55F

02/12 08:36, , 56F
釁人卻都無事 和因申訴跟板主不和外 小組長是否能告知我
02/12 08:36, 56F

02/12 08:36, , 57F
是怎麼跟幾乎沒往來的wiredo和yckuanlk等人結怨?一再來
02/12 08:36, 57F

02/12 08:36, , 58F
我文章或他處消遣騷擾!沒往來都能結怨, 小組長可告知我
02/12 08:36, 58F

02/12 08:36, , 59F
其中的邏輯必然性嗎?
02/12 08:36, 59F
關於本案的拖延 我在此代替五子大向您致歉 至於您是如何結怨與我無關 也與本案件無關 本文最後一點是針對板務 如有冒犯還請見諒 ※ 編輯: elmocc01 (101.15.179.113), 02/13/2017 08:24:10
文章代碼(AID): #1OdnjL6- (Sub_GMobile)
文章代碼(AID): #1OdnjL6- (Sub_GMob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