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事情希望能夠到此為止
看板SD-GundamOL (SD鋼彈 Online)作者leafwind (有葉玉米)時間14年前 (2010/11/01 13:26)推噓2(6推 4噓 23→)留言33則, 12人參與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asdf751013 (滄月泠)》之銘言:
: 踩線的標準,每個人不一樣,尤其這是新版上任的第一桶
: 我認為只要合「情」合「理」,其後判決比照辦理,完全不是問題。
: 但我認為您說的「不得不桶」,這點比較尷尬。
: 這意味著被桶的發言屬於違反「站規」而非違反「版規」,
: 因為違反站規,所以「版主」不管會被「站主」管,才會有不得不桶的問題。
: 或是其發言內容之攻擊對象廣泛、清楚可判。
: 換言之,因為被桶對象無雙開太大,見神殺神來佛殺佛,造成天怒人怨。
: 導致版主想不管都不行,才會有不得不桶的問題。
不得不桶為什麼屬於違反站規..我覺得扯到站規有點遠了
我說的「不得不桶」是因為T板當初已經請大家不要再跨過這條線,他會很難判
既然特地為這件事情立了條款..就是請大家離這區遠一點的意思
: 既然引用了版規,那讓我們來看看,糾境被桶的發言是怎麼一回事?
: 第一句:
: 噓 a0968358882 :13踢人很意外嗎? 不想踩地雷去開黑麻 開隨機做啥咧? 10/26 17:26
: 第二句:
: → a0968358882 :踢人公會不也差不多 會長不管麻~ 同樣高尚阿^^ 10/26 18:28
: 第三句:
: → a0968358882 :挖 部長耶 不是傳說中名聲臭到1、2頻的人都知道的嗎 10/26 19:20
: 以上這三句是引發此次暴動的判決主因
: 我們一句一句的看下來,到底是哪些字眼出現了問題?
: 依照上列的引戰規範來看,到底踩到哪些線呢=w=?
: 首先是本版的8
: 2-3 ■口氣惡劣之文章與推(噓)文、缺乏討論意義之文章(閃光文例外)。
: 含蔑視、酸、刻意釣魚等言語行為,由版主群判定成立後處理。
: 違規者視情結水桶5天~1個月
: 目前沒有版主群只有單一版主,所以權力行使上難免受人非議,暫且跳過。
: 2-3以目前的規則來看
: 重點在於:1.口氣惡劣之文章與推(噓)文,以及2.缺乏討論意義之文章
: 就這兩個大項裡面有明言規定舉凡含蔑視、酸、刻意釣魚等言語行為就算踩線
: 以上這部分應該沒有任何的解讀錯誤吧?
: 如同我之前推文所述,
: 「13T人不意外﹝不管是。或是!皆是相同意涵﹞」←此為判斷句。
: 意即不管是不是事實,發言者就是這麼認為﹝個人意識強烈且主觀﹞。
: 「13T人很意外嗎?」←此為設問句。
: 即是,看的人覺得T人不意外就不意外,T人很意外就很意外。﹝完全看讀者的認知﹞
: 或許很多人會說這種解讀法是事後諸葛...把拉把拉 之類的。
: 但是文字上的解讀,本來就是不可過度推論,別人沒有的東西不要自己腦補強加,
: 不然就只是文字獄而已。
你要這樣講我沒話說,確實,如果只有那一句
暫且可以接受那是兩個問句
但第一句可不只是第一句,是連續的三句,連著下來看,很明顯第一句不會是疑問
噓 a0968358882 :13踢人很意外嗎? 不想踩地雷去開黑麻 開隨機做啥咧? 10/26 17:26
→ a0968358882 :還是說怕開黑 自己隊友很也雷 踢就好了阿 XDDD 10/26 17:27
→ a0968358882 :而且不知道誰說個人行為不要扯到公會 結果自己也是 10/26 17:34
這是置底備份紀錄,中間沒有任何人插話
板主公告的判決是對第一句,但不代表他沒有參考前後文發言
又不是隔了好幾頁,就大喇喇的擺在一起的三句,怎麼可能只看頭一句?
: 所以第一句話:13踢人很意外嗎? 不想踩地雷去開黑麻 開隨機做啥咧?
: 設問+提問。到底是踩到哪條線?
: 它缺乏討論意義嗎?
: 開隨機本來就會有踩到雷的問題,不想想被雷就三五好友開黑就好←這不能討論= =?
: 或是「要不要開隨機房」←這樣的議題很沒討論意義?
: 還是說,請恕在下資質駑鈍國學不好,無法判讀出在這其中居然隱藏了
: 藐視、酸,或是刻意釣魚的訊息?
: 若以表特版的規矩來看:爭吵、謾罵、明批暗諷,意淫文字,揪眾鬧事。
: 這句話又到底又踩到哪條線?
: 再來看看JOKE的規範:
: 勿與人爭執,勿對特定人事物有褒貶的文字、或未指名道姓的明嘲暗諷。
: 此番言論有與誰爭執嗎?又或是有針對特定團體的做出「貶意」批判,還是明嘲暗諷呢?
以上是你針對第一句的研究..但很明顯連著三句就不是你想的這樣
: 好,再來看看第二句:踢人公會不也差不多 會長不管麻~ 同樣高尚阿^^
: 這句話毫無疑問是餿水,臭酸到不行XDDD
: 但這重點是上面有人回酸文,所以被桶者依樣畫葫蘆酸回去。
: 因此爭議點在於如果這一句照樣照句要被判,那麼上一句自然也是被判決對象。
上一句是哪句?這句?
→ leafwind :我比較想知道那個外掛工會有沒有說這是個案 管不著XD 10/26 18:28
照你的邏輯,雖然沒有問號,但這也是疑問句
因為我還不知道外掛工會有沒有說過這種不負責任的話,提出疑問
我不覺得這酸度跟判決第二句有相等,就算是照樣造句也差太多了吧..
還是你說的不是這句,可以請你指出來嗎?
我找不出有可以讓他照樣造句的餿水推文= =
: 第三句也沒什麼好說的,就是累犯的判定有點怪,
: 新版主也以PO文澄清,既然在「勸停」後依然故我,被判戰文無可厚非。
: 重點是!
: 不是字句有問題,而是「程序」的問題,
: 若新版主沒有「勸停」的舉止,那麼這句推文還有爭議性在,
: 有沒有踩到線自然從長計議。
: 所以現在問題出在哪?
: 並不是說判決出來了,護航者丟一句「酸人踩線被桶才來討拍拍?」
: 或著是「都明言2-3,哪來那麼多問題」
: 請注意,你、我、他都不是版主,沒有那種權力代替版主發言,
: 版主用什麼標準只有版主自己知道,
: 要護航不是不行但請不要隨隨便便就把這種話語掛在嘴邊,
: 你不是版主你永遠也代表不了他,隨便回只是增加他日後工作上的麻煩以及被貼標籤。
程序問題→不要隨便代替板主發言?
這邊跳的有點快,所以你指的程序問題到底是什麼問題?
板主沒有勸停的話就還有爭議性,但事實上他勸停了,也就是他認為會引戰
這程序沒有問題吧?
至於護航者的發言,只是自己解讀板規,說出個人意見,認為這樣判合理
我不認為這樣就能代替板主發言,不然每個護航的都可以發公告了阿= =
如果你的程序問題是指護航,這兩者的關係我還真的不懂..請開示
: 真正客觀的人不會在意被桶是什麼原因,而是因為什麼原因被桶。
: 這兩者的不同有人需要看註釋嗎?意者請私信 謝謝。
我想你要表達的是兩件事情,但你可以說得更清楚點,而非說成完全一樣的兩句..
除非你有什麼目的刻意不這樣說= =
: 如果閣下這言論正確的話
: 我怎麼沒看過推文推說:幹!路人白癡←這種話被桶?
: 或是:機掰路人,T屁!←這樣被桶?
: 說到底就是「引戰」這意涵認定的問題
: 首先針對「戰文」的部分,戰場開啟後,
: 舉凡參戰人員一律桶掉自然沒有爭議。
: 再來才是導火線──引戰,糾境是誰開啟戰端
: 這個原罪才是罪中之罪。
: 這次判決的問題也就在於此,被桶者的言論如果要用嚴苛的看法去定論
: 那叫做戰文,所以相關人士只要有參戰之人員理應比照辦理,一起送作堆
: 可是判決內容卻非如此,反而將之視為「引戰」的第一要員
: 這當然不合情理
: 也無怪乎有人會覺得講了13者就會如何如何
: 最先跑出來戰的那個才是頭,頭不抓反而抓反擊的人難免出事。
: 這就像是「自衛」這問題一樣,別人攻擊我我反擊,
: 結果攻擊我的人沒事,我反擊的人出事,這算什麼XD?
: 又像是,加害者攻擊被害者,結果旁觀者前去支援保護被害者,
: 結果加害者沒事,支援者出事,這又是什麼回事=口=?
: 這才是此次判決引起如此大風波的問題。
我知道你的意思,追根究底引戰的是實戰三班
如同拳頭鋼彈所說「為什麼被害者上來講話還要被桶」
那你認為應該怎麼辦?伸張正義?我說過板規太弱,只能管板內
所以要不就是桶遊戲內踢人的(因為他在遊戲中引戰!?)
要不就是把板主政見的第一點(外掛條款)擴充成所有方面皆適用
所以大家公認表特是變態,我就可以大方說表特是變態,不會被水桶
當然這實行起來非常難,要如何避免群眾暴力又是大問題
: 當然,我所要反應的不是要新版主「一定」要如何如何
: 而是在判處的過程,其判定與規範要拿捏好,一定判了此後全數比照辦理
: 只要能做到如此,還有誰有話可說?
: 怕只怕分寸拿捏不好,標準不一而已。
希望副板上任之後的判決會趨於穩定,讓大多數人信服
: 最後,感謝各位大大花好長好長的時間來閱覽此篇好長好長的鳥文=___=a
: 祝:
: 各位鄉民天天都能有好心情順心玩SD
: By 超窮又新的黑羽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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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6.1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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