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事情希望能夠到此為止

看板SD-GundamOL (SD鋼彈 Online)作者 (有葉玉米)時間14年前 (2010/11/01 13:26), 編輯推噓2(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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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df751013 (滄月泠)》之銘言: : 踩線的標準,每個人不一樣,尤其這是新版上任的第一桶 : 我認為只要合「情」合「理」,其後判決比照辦理,完全不是問題。 : 但我認為您說的「不得不桶」,這點比較尷尬。 : 這意味著被桶的發言屬於違反「站規」而非違反「版規」, : 因為違反站規,所以「版主」不管會被「站主」管,才會有不得不桶的問題。 : 或是其發言內容之攻擊對象廣泛、清楚可判。 : 換言之,因為被桶對象無雙開太大,見神殺神來佛殺佛,造成天怒人怨。 : 導致版主想不管都不行,才會有不得不桶的問題。 不得不桶為什麼屬於違反站規..我覺得扯到站規有點遠了 我說的「不得不桶」是因為T板當初已經請大家不要再跨過這條線,他會很難判 既然特地為這件事情立了條款..就是請大家離這區遠一點的意思 : 既然引用了版規,那讓我們來看看,糾境被桶的發言是怎麼一回事? : 第一句: : 噓 a0968358882 :13踢人很意外嗎? 不想踩地雷去開黑麻 開隨機做啥咧? 10/26 17:26 : 第二句: : → a0968358882 :踢人公會不也差不多 會長不管麻~ 同樣高尚阿^^ 10/26 18:28 : 第三句: : → a0968358882 :挖 部長耶 不是傳說中名聲臭到1、2頻的人都知道的嗎 10/26 19:20 : 以上這三句是引發此次暴動的判決主因 : 我們一句一句的看下來,到底是哪些字眼出現了問題? : 依照上列的引戰規範來看,到底踩到哪些線呢=w=? : 首先是本版的8 : 2-3 ■口氣惡劣之文章與推(噓)文、缺乏討論意義之文章(閃光文例外)。 : 含蔑視、酸、刻意釣魚等言語行為,由版主群判定成立後處理。 : 違規者視情結水桶5天~1個月 : 目前沒有版主群只有單一版主,所以權力行使上難免受人非議,暫且跳過。 : 2-3以目前的規則來看 : 重點在於:1.口氣惡劣之文章與推(噓)文,以及2.缺乏討論意義之文章 : 就這兩個大項裡面有明言規定舉凡含蔑視、酸、刻意釣魚等言語行為就算踩線 : 以上這部分應該沒有任何的解讀錯誤吧? : 如同我之前推文所述, : 「13T人不意外﹝不管是。或是!皆是相同意涵﹞」←此為判斷句。 : 意即不管是不是事實,發言者就是這麼認為﹝個人意識強烈且主觀﹞。 : 「13T人很意外嗎?」←此為設問句。 : 即是,看的人覺得T人不意外就不意外,T人很意外就很意外。﹝完全看讀者的認知﹞ : 或許很多人會說這種解讀法是事後諸葛...把拉把拉 之類的。 : 但是文字上的解讀,本來就是不可過度推論,別人沒有的東西不要自己腦補強加, : 不然就只是文字獄而已。 你要這樣講我沒話說,確實,如果只有那一句 暫且可以接受那是兩個問句 但第一句可不只是第一句,是連續的三句,連著下來看,很明顯第一句不會是疑問 噓 a0968358882 :13踢人很意外嗎? 不想踩地雷去開黑麻 開隨機做啥咧? 10/26 17:26 → a0968358882 :還是說怕開黑 自己隊友很也雷 踢就好了阿 XDDD 10/26 17:27 → a0968358882 :而且不知道誰說個人行為不要扯到公會 結果自己也是 10/26 17:34 這是置底備份紀錄,中間沒有任何人插話 板主公告的判決是對第一句,但不代表他沒有參考前後文發言 又不是隔了好幾頁,就大喇喇的擺在一起的三句,怎麼可能只看頭一句? : 所以第一句話:13踢人很意外嗎? 不想踩地雷去開黑麻 開隨機做啥咧? : 設問+提問。到底是踩到哪條線? : 它缺乏討論意義嗎? : 開隨機本來就會有踩到雷的問題,不想想被雷就三五好友開黑就好←這不能討論= =? : 或是「要不要開隨機房」←這樣的議題很沒討論意義? : 還是說,請恕在下資質駑鈍國學不好,無法判讀出在這其中居然隱藏了 : 藐視、酸,或是刻意釣魚的訊息? : 若以表特版的規矩來看:爭吵、謾罵、明批暗諷,意淫文字,揪眾鬧事。 : 這句話又到底又踩到哪條線? : 再來看看JOKE的規範: : 勿與人爭執,勿對特定人事物有褒貶的文字、或未指名道姓的明嘲暗諷。 : 此番言論有與誰爭執嗎?又或是有針對特定團體的做出「貶意」批判,還是明嘲暗諷呢? 以上是你針對第一句的研究..但很明顯連著三句就不是你想的這樣 : 好,再來看看第二句:踢人公會不也差不多 會長不管麻~ 同樣高尚阿^^ : 這句話毫無疑問是餿水,臭酸到不行XDDD : 但這重點是上面有人回酸文,所以被桶者依樣畫葫蘆酸回去。 : 因此爭議點在於如果這一句照樣照句要被判,那麼上一句自然也是被判決對象。 上一句是哪句?這句? → leafwind :我比較想知道那個外掛工會有沒有說這是個案 管不著XD 10/26 18:28 照你的邏輯,雖然沒有問號,但這也是疑問句 因為我還不知道外掛工會有沒有說過這種不負責任的話,提出疑問 我不覺得這酸度跟判決第二句有相等,就算是照樣造句也差太多了吧.. 還是你說的不是這句,可以請你指出來嗎? 我找不出有可以讓他照樣造句的餿水推文= = : 第三句也沒什麼好說的,就是累犯的判定有點怪, : 新版主也以PO文澄清,既然在「勸停」後依然故我,被判戰文無可厚非。 : 重點是! : 不是字句有問題,而是「程序」的問題, : 若新版主沒有「勸停」的舉止,那麼這句推文還有爭議性在, : 有沒有踩到線自然從長計議。 : 所以現在問題出在哪? : 並不是說判決出來了,護航者丟一句「酸人踩線被桶才來討拍拍?」 : 或著是「都明言2-3,哪來那麼多問題」 : 請注意,你、我、他都不是版主,沒有那種權力代替版主發言, : 版主用什麼標準只有版主自己知道, : 要護航不是不行但請不要隨隨便便就把這種話語掛在嘴邊, : 你不是版主你永遠也代表不了他,隨便回只是增加他日後工作上的麻煩以及被貼標籤。 程序問題→不要隨便代替板主發言? 這邊跳的有點快,所以你指的程序問題到底是什麼問題? 板主沒有勸停的話就還有爭議性,但事實上他勸停了,也就是他認為會引戰 這程序沒有問題吧? 至於護航者的發言,只是自己解讀板規,說出個人意見,認為這樣判合理 我不認為這樣就能代替板主發言,不然每個護航的都可以發公告了阿= = 如果你的程序問題是指護航,這兩者的關係我還真的不懂..請開示 : 真正客觀的人不會在意被桶是什麼原因,而是因為什麼原因被桶。 : 這兩者的不同有人需要看註釋嗎?意者請私信 謝謝。 我想你要表達的是兩件事情,但你可以說得更清楚點,而非說成完全一樣的兩句.. 除非你有什麼目的刻意不這樣說= = : 如果閣下這言論正確的話 : 我怎麼沒看過推文推說:幹!路人白癡←這種話被桶? : 或是:機掰路人,T屁!←這樣被桶? : 說到底就是「引戰」這意涵認定的問題 : 首先針對「戰文」的部分,戰場開啟後, : 舉凡參戰人員一律桶掉自然沒有爭議。 : 再來才是導火線──引戰,糾境是誰開啟戰端 : 這個原罪才是罪中之罪。 : 這次判決的問題也就在於此,被桶者的言論如果要用嚴苛的看法去定論 : 那叫做戰文,所以相關人士只要有參戰之人員理應比照辦理,一起送作堆 : 可是判決內容卻非如此,反而將之視為「引戰」的第一要員 : 這當然不合情理 : 也無怪乎有人會覺得講了13者就會如何如何 : 最先跑出來戰的那個才是頭,頭不抓反而抓反擊的人難免出事。 : 這就像是「自衛」這問題一樣,別人攻擊我我反擊, : 結果攻擊我的人沒事,我反擊的人出事,這算什麼XD? : 又像是,加害者攻擊被害者,結果旁觀者前去支援保護被害者, : 結果加害者沒事,支援者出事,這又是什麼回事=口=? : 這才是此次判決引起如此大風波的問題。 我知道你的意思,追根究底引戰的是實戰三班 如同拳頭鋼彈所說「為什麼被害者上來講話還要被桶」 那你認為應該怎麼辦?伸張正義?我說過板規太弱,只能管板內 所以要不就是桶遊戲內踢人的(因為他在遊戲中引戰!?) 要不就是把板主政見的第一點(外掛條款)擴充成所有方面皆適用 所以大家公認表特是變態,我就可以大方說表特是變態,不會被水桶 當然這實行起來非常難,要如何避免群眾暴力又是大問題 : 當然,我所要反應的不是要新版主「一定」要如何如何 : 而是在判處的過程,其判定與規範要拿捏好,一定判了此後全數比照辦理 : 只要能做到如此,還有誰有話可說? : 怕只怕分寸拿捏不好,標準不一而已。 希望副板上任之後的判決會趨於穩定,讓大多數人信服 : 最後,感謝各位大大花好長好長的時間來閱覽此篇好長好長的鳥文=___=a : 祝: : 各位鄉民天天都能有好心情順心玩SD : By 超窮又新的黑羽熾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71.61

11/01 13:37, , 1F
A大的文都白PO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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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3:47, , 2F
有人噓跟著噓不會被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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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XDDDD 科科 會一起進去喔XDD有獄友一起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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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說了 遊戲裡的行為不可能到版上來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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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版主有這種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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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沒看過因為開外掛,亂踢人,跳水,掛任務被水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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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 可是被踢的上來抱怨一下 會被桶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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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著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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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後 就互相踢來踢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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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特是變態 但在特定人中 說他變態他若舉發是能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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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你會有他不會去舉發的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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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停了~小心超線被收網^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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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為什麼你會有指出13就一定是戰文的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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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i真是天才小釣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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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先入為主的觀念 好似早已深深印在我們心中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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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誰是擠米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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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桶得不是阿佛,應該就不會這麼激烈了吧我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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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角度來講,一樣的發言被桶的不是阿佛我也會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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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7:22, , 19F
搞不清楚現在到底是什麼狀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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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只是在纏著版規轉,只是搞不懂為啥要po在公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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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而不私信給版主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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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PO這些論述文的大概認為上SD版的每個人都對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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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很有興趣~所以要PO出來..拿我個人來說 我們公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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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人跟把部分鄉民T來T去~ 部分鄉民把我們公會部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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砲來砲去~ 小的是一點興趣都沒有~頂多就隨機挑個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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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看看~ 我是真的不知道這種繞著版規辯證的文PO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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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看是要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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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我說不如版主就開個"置底砲區"~有要罵人智X酸人白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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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要砲某班的通通進去~然後版規不理~自己要是玩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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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1:22, , 30F
頭最後有人找出去法院見那就自己負責~不要再來干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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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了~最近看文真的是只要看標題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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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0:24, , 32F
公堂之上不許提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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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55, , 33F
甚麼時候可以換我說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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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pa-TnC (SD-GundamOL)
文章代碼(AID): #1Cpa-TnC (SD-Gundam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