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暗槓摸牌自摸的問題

看板MJ (麻將)作者 (遲來的上岸)時間6年前 (2018/10/16 23:41), 編輯推噓9(9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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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ki921 (遲來的上岸)》之銘言: 主要爭點: 三、場主所為裁判是否正確、適當? ~~~~~~~~~~ 裁判堪認無誤(法理);至於適當、合理與否(情理),則尚有斟酌空間: (一)如前揭說明,若認暗槓應循程序而為,    未依程序之暗槓,顯有瑕疵,理論上從嚴可抓相,    縱未曾抓相,因瑕疵效果因自摸影響牌局程度而附隨放大,    從而在倒牌前告知其自摸無效,應屬可以接受。  (二)至於合理適當與否, 對於不知此規矩者,是否應予一次機會? 雖然,若許之,則各種情況皆有可能據此主張不知免罰,    例如主張不知假咪幾、假暗槓要包,故初犯應免罰。    惟本文以為,仍應視具體個案而為判斷,    本件情形,考量該行為作弊嫌疑程度、行為人惡性、該規矩通用性,    與其他三家所受損害等因素綜合權衡,    若本人為場主,則以初犯不知罪抗辯為可採,故而自摸仍有效。    就像某些場禁止自摸兩段式、敲牌尺等,亦應先為說明。    甚至若為東場,則場主包下這把自摸,當屬明智。 (三)就本人實際經驗,其實在不少地方都遇過, 在某些牌腳未依程序暗槓(像前文倒一張就要去補)時, 會有人出聲告知瑕疵(如:要自摸要先把槓牌放好喔), 連摸花,也有聽人要求過須將花牌置於門前,槓開才算, 所以個人認知上,以為這個規矩並非極端少數。 ~~~~~ 最後,想再次說聲,討論歸討論, 不用以為自己一定正確(本文意見也未必全對), 或許說每個人主觀意識不同、立場不同、思考問題的出發點不同, 因而得到的結果當然也未必一致。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以理性為基礎而思辨論證,才能使真理愈辯愈明。 在此推一下line、pk板友,及好久不見yumi。 以上,卓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94.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J/M.1539704471.A.43B.html

10/16 23:48, 6年前 , 1F
這個論述我就完全同意…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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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樓主,小弟建議你的文章有些地方可以白話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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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真的閱讀比較吃力,像我國文就不是那麼好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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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3:49, 6年前 , 4F
我想白話一點,一來大部分人應該都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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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來看懂了也才有討論的空間,形成教學相長的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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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也在此謝過你精闢的解說…服了!反正也以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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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大家,打牌動作做確實是完全不用擔心被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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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場地不同有些規則會有所不同,但大部分方向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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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有太大的爭議點發生,最後祝大家打牌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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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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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贏錢不計較,輸錢要切“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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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討論時遇到和你意見不同的就說人家腦袋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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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子,你跟大家說你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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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不太有說服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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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就跟大家常吵的吃碰先捨,搶摸這些一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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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一但出爭議了就說大家也都這樣。確沒想過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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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完整的動作可以減去多少爭議跟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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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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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牌 動作做確實 就能避免掉許多的爭議、爭執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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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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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yuki大 精闢且用心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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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您的文章 的確頗有收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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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最大的爭議是東家常常等到別人自摸才在那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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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自己自摸就當沒這回事,這種把別人當王八的場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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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欠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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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我牌友都沒有PTT的…不然我想應該我是被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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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好牌咖的牌友,這點我相信我打過這麼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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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都很清楚自己的牌品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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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為我贏,所以我氣很順…也沒質疑場主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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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牌局趕快繼續比較實在,所以我一直回答他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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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如果我沒贏,我一定據理力爭,就是因為都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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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股了,難得的自摸被這樣不清不楚的規矩弄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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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正常的人都會想爭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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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說他腦袋進水,是因為總是文不對題,東扯西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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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像yuki大這樣真的講出道理的文章回文,那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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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心服口服…而不是意見不同我就一定說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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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要講得出來我覺得有憑有理的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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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他舉的例子的確有爭議,但也因為我的例子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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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這篇又額外再補充場主應有的作法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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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場主有收東錢…更要謹慎處理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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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像yuki大說的,自己要求自己一定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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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這個場,我已經不論聽牌與否我都要求動作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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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牌除了要求自己準時以外,更要求不論輸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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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客客氣氣的打完,禮貌的結束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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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某些打牌的人我想,在輸錢的時候很難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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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打牌上,我想我還是算很有品的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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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大部分不要太誇張的,基本上我也不太抓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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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後面講的這些..我個人認為都很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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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不知道有什麼好說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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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客客氣氣的打完,禮貌的結束離開』 然後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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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不斷地complain、尋求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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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就是 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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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品』(人品、牌品)好的人,不會去誇口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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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2:51, 6年前 , 54F
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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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6:05, 6年前 , 55F
爸!~媽!我上電視了 ~ya!yuki兄謝推 老實說有點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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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6:05, 6年前 , 56F
真的是有用心才能成事 有實力才能服人 不卑不亢 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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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6:05, 6年前 , 57F
我學到不少 另外Garnett你跟NBA那位一樣帥又霸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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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RnWQNGx (MJ)
文章代碼(AID): #1RnWQNGx (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