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45m望遠鏡水桶
我猜應該沒空,但我剛好現在寫完...
重發一次關於C1的說明,跟回覆一些推文疑問
這次的內容仍然是說明過去一直以來執行的標準,不會有新的內容或變動
搜尋才發現其實C1的說明幾乎每年都會有板主發1~2次,剛好2022-2024我也都發過
先貼一段2017年開始沿用至今的宣導文 #1PxkKZu2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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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群在此再次重申、呼籲
針對選手、隊伍、教練等電競相關人員,做出之假賽、收錢等不實言論
是非常嚴重的指控
對於傷害電競產業的言論
板務方決不縱容
請大家共同維護我們所喜愛、關注的電競環境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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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與其關聯的板規 C1 原文
C1【引戰、造謠】
於文章或推文以挑釁、嘲諷之態度發表不當言論,引起具體板面紛爭者
捏造謠言引起紛爭、無所憑據指稱/影射職業戰隊作弊、假賽相關行為等
其他足以造成板面具體爭議之言行者
C1這條板規的各項是分開來討論的,也就是說
1. 挑釁、嘲諷之態度發表不當言論,引起具體板面紛爭
2. 捏造謠言引起紛爭
3. 無所憑據指稱/影射職業戰隊作弊、假賽相關行為等
4. 其他足以造成板面具體爭議之言行
這幾條達成任意一項,都是符合 C1 的水桶要件
並非一定要有「引起紛爭的現象」才會違反 C1 板規
而前面的文章則是針對「無所憑據指稱/影射職業戰隊作弊、假賽相關行為等」的補充
而這條規定實際執行的狀況,本板歷年來的標準均是以嚴格標準進行審查
並非一定要有明確作弊、假賽、收錢詞彙才會水桶
任何形式的影射、指稱戰隊有不正當競爭的行為,皆達水桶標準
像是說某隊放水、在演、賺麻了、暫停匯款、查一下
即便發生過選手打得很爛,在沒有實質證據的情況下,這些仍然是不會變動的標準
這些皆是多年來板主群組討論過,也有許多不同板主實際水桶過的案例
也許有些人會覺得這樣的規定不近人情,與其他論壇文化有落差、無法反映現實狀況
但近年來的板主群,多數都認同這一條紅線的存在
即使有多次會因此 C1 十幾甚至數十個人,板主群也沒有因此改變過立場
而在本站的系統下水桶沒辦法複數人聯名提出,必定會掛其中一名板主的名字
很不巧的是我可能剛好比較不嫌麻煩,扛下了近年本板大部分水桶處分跟公告的工作
尤其是像 C1 需要大量檢查推文,設定水桶的繁複工作幾乎都是由我負責
但如果因此要被帶風向說是我特立獨行,胡亂 C1 水桶使用者,那其實蠻令人難過的
板主判決 C1 皆是依照板規進行,並且至少到昨天為止,這些 C1 判決都有符合多數板主
的意見進行(按照r板主的主張,昨天應該算是有4則推文的意見是50/50)
可能有些人好奇r板主認為哪些違規,我就在這邊列一下
以這次檢舉板出現的5篇C1檢舉文所列推文為範圍
我跟r板主兩人皆認為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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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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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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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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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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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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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違規、r板主認為未違規或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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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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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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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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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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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r板主皆認為未違規或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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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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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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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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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意見相左的推文僅有中間4則,其他都是意見一致
按照判決慣例我認為中間四則推文都是違規,由於 ptt 系統維修時會清除文章屍體
所以為了符合站規要求,避免部分文章標題證據消失,通常我都是在維修前處理水桶公告
因此包含兩人皆認為違規的16則推文跟按照判決慣例應違規的4則推文我就一併處置
並且在處分前我也在討論群組充分闡述處分理由
但我是完全沒想到深夜發完水桶公告文章後,會直接被r板主推文背刺啦...
補充一下,C1 判定區域的例外只有
1. 上古時期流傳下來的規定,置底文與電競文免責/從輕此類違規
2. 前板主 diefish5566 提出並通過,LPL國內賽事與部分特定地區隊伍免責此類違規
這兩項在精華區都有解釋可以參考
接下來回覆一些上面可能沒辦法詳盡說明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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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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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3/16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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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徵詢c板主的同意,大致還原一下昨晚的對話,畢竟原則上板務群組對話是保密的
c板主應該是上任後鮮少碰到可能有 C1 大量違規的狀況,所以問了一下這些算假賽嗎
接著應該就去休息了沒有再有新發言,從頭到尾沒有對任何一案提出贊成或反對意見
你所謂「至少兩位板主提出意見」的說詞,是要暗示我扛著1:2的意見執意水桶?
從頭到尾有提出不同意見的應該只有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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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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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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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的標準,是歷屆板主行之有年流傳下來的標準
以前首次碰到會有這種大量水桶的時候當然也討論過幾次
也不是每次都是我負責處分,板主群有經驗了就會知道這個板規線畫到哪裡
以今天被檢舉的 23 則推文來說,其中19則我們畫的線也一樣
甚至去年討論我就在提過,指稱隊伍「放水」當然屬於 C1 違規項目
什麼可以講什麼不能講,自然久了都可以各自進行判斷,也可以提升板務效率
如果對於各自的判決有所疑問,當然也可以在群組內提出
c板主詢問這種案例之前怎麼處置,我自然就按照之前的流程執行
推
03/16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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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從來沒看過戰棋比賽,印象中本板 C1 也沒有處分過 LoL 以外的影射假賽
如果有人提出檢舉算是全新類型的案例,需要再經過討論
推
03/16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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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 30 正體中文字,依照板規 B2 水桶 20 天
兩篇發錢文都是,發錢文沒有豁免 B2 字數限制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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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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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6 則推文
還有 1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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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違規事實明確,+-39篇文章內標題完全相同
本板並沒有規定明顯違規事實的文章至少要過幾分鐘才能刪除,過往處理明顯可以判定違
規的文章也常是立刻設定刪文水桶,可能你跟某些板主比較熟,過沒幾分鐘就有人叫我不
要桶,但你違規事實明確,按照程序我也要等你申訴才能改判不能走後門直接解。
在看到申訴信後我也儘速回信,表示這樣的案例可以裁量免除水桶,然後你讀完信過了
幾個小時後回覆我需要的資訊,我看到信也立刻就設定解桶了,這叫作我沒有彈性==?
然後後面那段造謠的事情你怎麼解釋?可以為了想罷免人憑空捏出整段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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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 dinter9921 同時在2020年12月上任,diefish5566 在2021年5月上任
那年第一個因為「〇〇豚」被水桶的出現在6月底,甚至那篇是特粉處分跟公告的
原來這都是我的問題,還真是十分公允的判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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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要求本站板主隨時去檢查新信箱有點太嚴格吧
甚至你也不是被桶後就立刻寄信給我的,我深夜才看到你的來信
因為問題不是太複雜,因此隔天一早醒來就回信了,這回覆速度我自己是問心無愧
※ 編輯: lunar (1.162.139.132 臺灣), 03/16/2025 21: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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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innawind:轉錄至看板 LoL_Picket 03/16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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