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HKES澄清懶人包消失

看板LoL (英雄聯盟)作者時間10年前 (2015/03/12 20:45), 編輯推噓4(7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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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給人家一張通行卡,卻沒說資格一年到期續用要每年付這些錢? " 最應該被說明的應該是 HKE到底有沒有讓選手知道每年要付出相應的費用是這樣子的金額? 如果主張是「紙上公司很好可以節稅還能在港工作,我(HKE)還出了開設費用耶!」 這樣子,不覺得怪怪的? 合約為了釐清責任,通常用字都文謅謅的,雖然沒看過紙上公司的合約, 不過合約內容我假設也文謅謅的,從來沒接觸過這些東西的一個年輕人 對內容到底能理解到什麼程度?那至少要把<可能發生的情形>像是離開香港、離隊後, 紙上公司如果要結束該怎麼做?不結束有什麼<好處>跟<壞處>?這些都要講清楚, 這應該也就是蟹老闆所認為的戰隊對於選手應該要有的責任 如果HKE沒有讓選手清楚讓知道後果(紙上公司在離隊、離開香港後...) 那就是HKE設想不夠周延,想的不夠遠。 對於一個經營戰隊的經營者來講,只能說你財力雄厚,所以你有很多犯錯的機會 有能力支出公司的開設費用,一些商場上的變通方法你夠了解.. 對於選手的責任,HKE做的還不夠。 ※ 引述《Eagles831 (鬼崎風齋)》之銘言: : : 問了ㄧ下公司的會計師 : : 香港公司成立後,每年必須向港政府繳商業登記證費用(2450港幣)還有周年申報費用( : : 105港幣) : : 鐘先生說的105應該是這個吧 : : 補充 : :   下列情況可獲商業登記費的豁免: : :   1.一般買賣營業,平均營業總額每月不超過1500港元; : :   2.服務性行業,平均營業或收入總額每月不超過450港元。 : : 管理費105是必繳 但2450不ㄧ定 : 其實之前shamanlin版友就已經提過紙上公司和OBU帳戶的差別了 : 所以我這邊也就不多說了 : 根據剛剛鐘老闆的講法 : 當初幫Ziv開公司(應該是紙上公司) : 最大原因是為了可以幫他在香港比賽 : 老實講 電競選手的薪金不高 更不要說當中的稅項有多少 : (香港是全球稅率最低的地方之一) : 如果HKES要省稅項,不用付上數萬台幣幫Ziv開公司吧。 : 那幫他開公司的原因是什麼呢? : 唯一的原因就是要讓Ziv合法在香港工作 不用淪為黑工 : 在香港當黑工是犯法的 : 不單公司 而且選手自己都會被抓 : 根據《入境條例》第41條 : 留港期間不可在港工作 否則會被罰監禁三個月 最高是判監兩年 : HKES不幫他開公司你們是想Ziv去坐牢嗎? : 而在香港開公司容易嗎 : 其實也不容易 除了付上數萬台幣 還要當事人簽上接近各式各樣的合約。 : 沒錯有些是英文的 但有些也是中文的。 : 這樣的話 Ziv是不可能不知道他要開公司的 : 如果連不知道都成功的話 那香港早已經是洗黑錢天堂了 : 你是當那兒的執法單位是什麼 香港的廉潔程度比台灣高好多倍了 : 事件的根本在蟹老闆在鍾老闆的FB揭露族下選手Ziv在不知情的情況底下被開了公司 : 但就如上文的推論所說 : 在香港辦紙上公司的申請至少要簽上二十個簽名 : 合約有中有英加上公司註冊處會有人監管 : Ziv說不知道這真的蠻詭異的(所以我當初還以為Ziv辦的不是紙上公司) : 其實shamanlin版友當初也有提到一年幾千美金的費用有點詭異 : 看懶人包的講法是比較符合我對於紙上公司的認知的 : 一般來說紙上公司是沒有管理費的 : 每年要跟政府申報的應該是所謂的Annual Return : 105港幣沒錯 換算台幣就是400出頭 : 大的公司的確有可能付到一年幾千美金的管理費 : 但那是包含代理董事、股東、秘書及公司秘書服務等地費用 : 紙上公司通通不用 所以管理費應該是零元 不然怎麼叫紙上公司 : 就算是要關閉公司 : 也就是420港幣 填一個什麼NDR1的表格 : 當中你可能說要有會計師 但事實可以不用 : 只要簽證明書就行 : 法理上 香港電子競技有限公司並沒有違法 : 更何況在情義上 我也看不出HKES有錯的 : HKES大可不僱用這個台灣人來港打比賽 但為了戰隊的整體實力 : 為了選手可以尋夢 HKES寧願付上數萬幫台灣選手開公司 : 但可惜到最後還是被黑了 : 幫ZIV開公司其實就是送他資產(可能ZIV不明白這點吧 : 因為紙上公司就屬於開設的金額最貴 要幾萬元 : 其他都小錢 : 維持公司一年400台幣 關掉公司也才千多台幣 : 維持公司還可以送人 甚至轉賣 自己留著也好用 : 只是ZIV或蟹老闆完全不了解這點吧 以為是被騙了吧…. -- 你著來到人間,但周圍的人為你誕生而歡欣。 你必須善加把握生命,在你離開世界的時候, --印度格言-- 讓別人圍著你,而你卻含離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9.1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426164357.A.FAE.html

03/12 20:49, , 1F
法律沒有規定,不違法喔,何必浪費時間說呢
03/12 20:49, 1F

03/12 20:52, , 2F
你舉的說明太多太繁瑣了,我是覺得至少要說不把公司
03/12 20:52, 2F

03/12 20:53, , 3F
處理掉,每年會有一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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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0:54, , 4F
這件事也有點羅生門 依老闆說法手續費很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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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0:54, , 5F
但事件一開始的時候ZIV的感覺就是他處理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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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0:57, , 6F
我覺得培根連2450這筆錢是能迴避掉的都沒說跟ziv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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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0:57, , 7F
都沒跟ziv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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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1:02, , 8F
他沒說處理不了吧 他是說還要飛去香港處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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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1:03, , 9F
當初有告訴他的話 他回來台灣之前就可以提早處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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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1:03, , 10F
最後不是謝老闆幫付嗎 幾千塊還要謝老闆出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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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1:03, , 11F
又一個帶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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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1:04, , 12F
看到前幾篇某些鄉民被打臉的好過癮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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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1:06, , 13F
這就像當業務 公司幫你辦手機 結果離職後卻收到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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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1:22, , 14F
自己不找法律條文看~還要甲方找給你看~哪來這麼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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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1:35, , 15F
所以你的主張是 身為一個成年人簽合約不看內容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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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1:36, , 16F
情合理的嗎? 年輕人是不是別人叫他吃屎就會去吃阿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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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05, , 17F
原來鄉民19歲非商科就看的懂商業合約 不愧是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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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13, , 18F
以下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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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13, , 19F
可是你不是已經先跟人家說要把公司給關了嗎?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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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13, , 20F
變成好心提醒要繳年申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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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13, , 21F
03/12 22:13, 21F

03/12 22:17, , 22F
你回的這篇就是懶人包作者出來帶風向的啊 當然唬爛
03/12 22:17, 22F

03/12 22:18, , 23F
口口聲聲說合約 也沒秀出來給大家聞香一下 中文版勒
03/12 22:18, 23F

03/13 09:14, , 24F
不是不知道開公司怎又回有阿@@
03/13 09:14, 24F
文章代碼(AID): #1L0Og5-k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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