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認真的LOL新手指南
這篇文章是打算回饋板上的 @_@
希望能對於一些甫接觸LOL的新手玩家們有些幫助
也感謝板上意見的交流與前輩們無私指導分享
文章內容如果有誤請多海涵
--------------------以下正文開始------------------------
第一部分 準備好你自己
1.開始遊戲
要加入英雄聯盟的世界首先你必須有GGC的帳號
http://lol.garena.tw/index/index.php
這邊是英雄聯盟的官方網站,可以在這邊申請成為玩家之一
官方網站中也有許多重要的資訊可以供新鮮人參考
2.新手教學戰役
共有兩個關卡,協助玩家熟悉介面操作,對於未接觸Dota類型的玩家解釋整個遊戲的進行
及遊戲目的。
3.英雄使用
每週有免費的十位英雄可供玩家們使用,遇到特殊節日或活動也可能有更多免費英雄使用
的機會(例如這次過年天天都有不同的英雄陪大家過年)。而基本上你可以擁有特定英雄的
永久使用權,藉由聯盟幣或權力點的購買,你可以永久得到你心儀的英雄,而不必煩惱錯
過免費週之後而無法使用的狀況。另外參與一些官方所舉辦的活動也可以讓你獲得一些英
雄的使用權,像是現在送努努和娘砲(誤)的活動還在進行中。
4.操作介面
基本上每位英雄都有一個自身被動特性以及四招技能,而召喚師本身可以自己選擇兩個召
喚師技能(隨著玩家成長可以獲得更多召喚師技能),而四招技能相對應之原始按鍵為
"Q""W""E""R" 而召喚師技能則為"D""F"。你可以在遊戲中按ESC,在跳出的選單中找到按
鍵設定,自訂你覺得最順手的按鍵配置,可以讓你操作起來更流暢。
5.天賦
天賦主要有三系,分別為"攻擊""防禦""通用",每系最底端的天賦需要至少21點的天賦才
能點出,亦即你必須從天賦樹的最上端由上往下開始點,若每層沒有足夠的天賦點數配置
,你將無法繼續往下點下層的天賦。(玩家達到30級後將有30點天賦可運用,板上討論的天
賦點法如21/0/9或0/21/9都是在30級的狀況下去配的,剛練等級不高的玩家雖然無法像30
等的玩家有那麼多的天賦點數去配置,但是妥善運用你手上所有的少量天賦點數是一定有
所幫助的),在天賦頁面中每次點完天賦記得按儲存並使用,這樣才能確保你點的天賦會在
下次戰鬥中生效,若點錯天賦只要重置即可。另外假設你有很多英雄分屬需要不同天賦來
支援的話,每次重置天賦再點是很累人的,你可以在天賦樹的上方找到一個藍底白色的
[+]圖示,點它之後你會得到多一個天賦頁面,這可以幫助你預先設定好不同天賦以支援不
同類型的英雄。總之不論如何設定,只要自己覺得妥當還有在進入讀取畫面前你所點的天
賦有儲存以及正確就好。(鎖定倒數完畢後天賦無法再更改,召喚師技能及符文亦然,需特
別注意)
6.符文
基本上這個部分在20等以前是不用去理會的,理由是到20等之後才會給你T3符文的購買
權,你在遊戲中所獲得的權力點數建議是留起來等20等後投資在符文上。而符文學是一門
高深且眾說紛紜的領域,敝人不夠格為各位解說故且略帶過。
符文的目的是強化你的英雄。有一點"增強""改裝"的味道,符文共分四色,紅.黃.藍.紫
採用一個蘿蔔一個坑的配置(相對應顏色限制,不同色不可混插),總之你有幾個插槽你就
需要買幾個符文,而不是買一個符文就可以填滿所有的插槽,所以這就是建議你把在遊戲
過程中得到的權力點保存下來的原因,因為符文頗貴,一套完整的符文組粗估要超過1萬
權力點。很多人會疑惑,為什麼要先存權力點來買符文?我辛辛苦苦存那麼多的權力點就
是要拿來買新英雄啊! 當然,這樣說絕對沒有錯,遊戲本身玩的開心最重要,前述的內容
只是一種參考,沒有人硬性規定一定要比照辦理,只是若以長久經營帳號的角度來看,似
乎先存權力點買符文會好一些些。
7.商城
在LOL中,我們通用的消費貨幣是聯盟幣和權力點,聯盟幣可以用台幣換(買MyCard.Gash)
,而權力點則是經由參與戰鬥獲得的獎勵。聯盟幣可以花費在購買英雄.英雄造型.加成道
具上,權力點可以購買英雄.符文(請注意符文只能用權力點購買)。而權力點和聯盟幣兩
者間是無法轉換的。
8.客服
客服是玩家回報在遊戲中遇到問題的管道以及協助玩家處理問題的單位。這邊提一個比較
有用的功能是[商城退貨],這個功能可以讓你在買錯東西後七日內藉由回報系統向客服提
出退費申請,詳細內容請在板上搜尋標題為"退費"的文章,內有詳細教學文。
第二部分 不負責一般5V5戰鬥心得
(介紹原因是因為最多人玩,最好上手,還有因為我還沒打過Rank Q_Q)
以下內容請小心服用
1.英雄選擇
選自己最順手的.喜歡的.玩起來開心的,除非你要特定練習某位英雄。你可以多藉由嘗試
玩玩看不同的免費英雄來熟悉遊戲以及找到自己喜歡的類型英雄;這邊要提出一個觀念就
是"並非愈貴的英雄愈強愈好用",找到自己擅長的英雄並玩出其應有的價值就是成功。
2.走線或是將狗(jungle)?
一般來說剛開始玩的玩家還是先去走線比較好一點(個人認為啦),因為走線可以比較穩定
獲得經驗成長,也可以比較有機會和隊友及敵對玩家互動。一般正常走線就是2位玩家走
上路.1位走中路.2位走下路;玩到等級比較高之後可能會變成有一位玩家去將狗(jungle)
而另一位玩家單上或單下,這樣那位單走的玩家可以比較快速成長,對團隊比較有利。
而所謂的將狗就是英文jungle的直接音譯,意思是藉由打地圖上的中立野生怪來成長的方
式,但個人認為剛開始玩的玩家不太適合一開始就去練將狗,因為首先你的天賦不夠,再
來就是沒有符文,這樣將狗起來會非常辛苦(打不動而且還有被打死的可能Q_Q),除非你
是用神級的將狗英雄,不然在沒有足夠天賦.沒有符文的情況下還是先乖乖去走線吧。
3.走線要做的事情
走線的話,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成長和賺錢,至於要不要和隊友一起宰了對面的英雄就看你
們的溝通了,走線的時候要盡量避免推兵線,除非我方相當強勢到敵方毫無招架之力。
所謂推兵線就是不斷的攻擊敵方的小兵使得戰線往敵方防禦塔移動,推兵線是有些風險的
,比如說對方可能順水推舟製造Gank的機會,所以盡量讓兵線維持在我方防禦塔附近是比
較安全的做法。
4.和隊友溝通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打字了,再來就是用 支援/標記 ; 撤退/避開 的功能來告知你的隊友,
用滑鼠左鍵+Alt點小地圖 可以提醒隊友 支援/標記 你所選的目標
用滑鼠左鍵+Ctrl點小地圖 可以提醒隊友 撤退/避開 你所選的目標
盡量和你的隊友一起行動以及支援他們,團結力量大是不破的鐵則。
5.裝備怎麼出
基本上遊戲很貼心的有為玩家推薦各英雄合適的裝備,剛開始玩可以依照推薦的裝備來出
,但假若團隊有特殊的需求,而你的英雄剛好可以勝任那個任務,那請配合你的團隊出裝
,畢竟這是個團體遊戲,合作才是王道。
6.草叢和插眼
草叢可以遮蔽敵人的視野,善加運用草叢可以幫助你伏擊敵人或逃脫敵人的追殺;而插眼
(偵查守衛)可以讓你掌握敵方動態,製造攻擊對手以及減少被對手Gank的機會。
------------------------------------------------------------------------
以上內容是敝人的酌見,希望可以幫助到一些剛接觸LOL的人。
當初沒想到整篇草稿寫完用了2張B4紙 @_@
完全沒想到會寫了那麼多
只希望能幫到一些忙
對於看完全文的人,感謝你們的耐心閱讀
也謝謝那些曾經幫助過我.回答我問題的人們
謝謝 0w0
--------------------補充-------------------------
關於智能施法的的問題,我當初也有想過要寫
但是最後還是忘記寫出來了@_@
先解釋一下所謂的智能施法是什麼東東
這是我自己詮釋的說明,可能過度抽象和主觀,請見諒
所謂智能施法就是簡略人體在操作施放技能的過程
我們用舉例來說明比較容易理解
我如果沒記錯的話
在第一個教學任務裡面我們會操控到艾希
電腦會叫你放一招艾希的招示(是一次射一個範圍的攻擊)
當你點下艾希的那個技能後,會出現一個錐形的範圍
如果你要施放這個技能,你必須在決定錐形範圍後點下滑鼠左鍵
這個技能才會放出去,這個過程應該OK可以理解吧 @_@
點W萬賤齊發(?)->出現錐形指向範圍->滑鼠左鍵click確定施放
這是正常版本
如果是智能施法的話就會變成
你滑鼠所在的位置就直接變成錐形指向範圍
然後你只要點W,就直接齊發萬賤(?)了 ^口^
這是指向性技能的狀況,包括錐形.圓形.直線箭頭指向性技能都是一樣的
再來是直接性的技能,就是那種只要點到你就一定會丟到你身上的
比如說召喚師技能中的點燃.重擊.虛弱皆是
直接性技能的話,你滑鼠在誰身上點技能就直接丟出去了
不用點技能後出現準心再click滑鼠左鍵
智能施法好不好用見仁見智,有不少人經由智能施法提升了技能的準度和出招速度
但也有人覺得用智能施法用起來不習慣,所以看個人感覺 @_@
這邊要特別提的是
使用智能施法如果還不習慣,或是還不夠熟悉技能的施放範圍
用起來反而會礙手礙腳的,要特別注意
感覺說了很多還是很抽象,建議自己到按鍵設定中去調整然後體驗看看
反正改很快,改很簡單,改不用錢!! ˋ^口^ˊ
以上抽象說明希望能幫到大家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242.71
推
02/01 13:53, , 1F
02/01 13:53, 1F
推
02/01 13:54, , 2F
02/01 13:54, 2F
推
02/01 13:54, , 3F
02/01 13:54, 3F
推
02/01 13:54, , 4F
02/01 13:54, 4F
推
02/01 13:55, , 5F
02/01 13:55, 5F
推
02/01 13:56, , 6F
02/01 13:56, 6F
推
02/01 13:56, , 7F
02/01 13:56, 7F
推
02/01 13:59, , 8F
02/01 13:59, 8F
推
02/01 13:59, , 9F
02/01 13:59, 9F
推
02/01 13:59, , 10F
02/01 13:59, 10F
→
02/01 14:00, , 11F
02/01 14:00, 11F
→
02/01 14:00, , 12F
02/01 14:00, 12F
推
02/01 14:01, , 13F
02/01 14:01, 13F
推
02/01 14:01, , 14F
02/01 14:01, 14F
推
02/01 14:02, , 15F
02/01 14:02, 15F
推
02/01 14:03, , 16F
02/01 14:03, 16F
推
02/01 14:04, , 17F
02/01 14:04, 17F
推
02/01 14:04, , 18F
02/01 14:04, 18F
推
02/01 14:04, , 19F
02/01 14:04, 19F
→
02/01 14:05, , 20F
02/01 14:05, 20F
推
02/01 14:05, , 21F
02/01 14:05, 21F
剛剛重新檢查完文章,修改了別漏字
沒想到這篇竟然被M了
真是太感動了 Q口Q
※ 編輯: morihasugi 來自: 60.251.242.71 (02/01 14:21)
推
02/01 14:06, , 22F
02/01 14:06, 22F
推
02/01 14:10, , 23F
02/01 14:10, 23F
推
02/01 14:11, , 24F
02/01 14:11, 24F
推
02/01 14:12, , 25F
02/01 14:12, 25F
推
02/01 14:13, , 26F
02/01 14:13, 26F
→
02/01 14:14, , 27F
02/01 14:14, 27F
推
02/01 14:16, , 28F
02/01 14:16, 28F
推
02/01 14:22, , 29F
02/01 14:22, 29F
推
02/01 14:24, , 30F
02/01 14:24, 30F
推
02/01 14:24, , 31F
02/01 14:24, 31F
推
02/01 14:26, , 32F
02/01 14:26, 32F
推
02/01 14:26, , 33F
02/01 14:26, 33F
推
02/01 14:29, , 34F
02/01 14:29, 34F
推
02/01 14:31, , 35F
02/01 14:31, 35F
→
02/01 14:31, , 36F
02/01 14:31, 36F
→
02/01 14:38, , 37F
02/01 14:38, 37F
推
02/01 14:39, , 38F
02/01 14:39, 38F
推
02/01 14:41, , 39F
02/01 14:41, 39F
推
02/01 14:43, , 40F
02/01 14:43, 40F
推
02/01 14:52, , 41F
02/01 14:52, 41F
→
02/01 14:52, , 42F
02/01 14:52, 42F
→
02/01 14:53, , 43F
02/01 14:53, 43F
→
02/01 14:55, , 44F
02/01 14:55, 44F
推
02/01 14:56, , 45F
02/01 14:56, 45F
推
02/01 14:56, , 46F
02/01 14:56, 46F
→
02/01 14:56, , 47F
02/01 14:56, 47F
推
02/01 14:57, , 48F
02/01 14:57, 48F
推
02/01 14:58, , 49F
02/01 14:58, 49F
推
02/01 14:59, , 50F
02/01 14:59, 50F
推
02/01 14:59, , 51F
02/01 14:59, 51F
→
02/01 14:59, , 52F
02/01 14:59, 52F
推
02/01 14:59, , 53F
02/01 14:59, 53F
推
02/01 15:00, , 54F
02/01 15:00, 54F
推
02/01 15:02, , 55F
02/01 15:02, 55F
推
02/01 15:02, , 56F
02/01 15:02, 56F
→
02/01 15:03, , 57F
02/01 15:03, 57F
推
02/01 15:04, , 58F
02/01 15:04, 58F
推
02/01 15:06, , 59F
02/01 15:06, 59F
推
02/01 15:06, , 60F
02/01 15:06, 60F
推
02/01 15:08, , 61F
02/01 15:08, 61F
→
02/01 15:08, , 62F
02/01 15:08, 62F
推
02/01 15:08, , 63F
02/01 15:08, 63F
推
02/01 15:23, , 64F
02/01 15:23, 64F
推
02/01 15:23, , 65F
02/01 15:23, 65F
推
02/01 15:24, , 66F
02/01 15:24, 66F
推
02/01 15:34, , 67F
02/01 15:34, 67F
→
02/01 15:38, , 68F
02/01 15:38, 68F
→
02/01 15:38, , 69F
02/01 15:38, 69F
推
02/01 15:39, , 70F
02/01 15:39, 70F
推
02/01 15:50, , 71F
02/01 15:50, 71F
推
02/01 16:27, , 72F
02/01 16:27, 72F
推
02/01 16:41, , 73F
02/01 16:41, 73F
推
02/01 16:42, , 74F
02/01 16:42, 74F
推
02/01 16:42, , 75F
02/01 16:42, 75F
推
02/01 17:03, , 76F
02/01 17:03, 76F
推
02/01 17:04, , 77F
02/01 17:04, 77F
推
02/01 18:46, , 78F
02/01 18:46, 78F
推
02/01 19:35, , 79F
02/01 19:35, 79F
→
02/01 19:37, , 80F
02/01 19:37, 80F
※ 編輯: morihasugi 來自: 60.251.242.71 (02/01 23:04)
LoL 近期熱門文章
PTT遊戲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