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請教一個桌遊店的問題

看板BoardGame (桌遊 - Board Games)作者 (lanti)時間15年前 (2010/05/26 10:37), 編輯推噓7(704)
留言11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s1110608 (s1110608)》之銘言: : 剛剛跟朋友討論到 : 現在的桌遊店 : 他們提供的遊戲 : 是要付版權的嗎?? : 就是店家本身要不要付給誰錢~ : 他們才可以提供這些遊戲之類的呢?? 所謂公播權的範圍僅止於以公眾接收訊息為目的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 器材傳播影音著作;在程式軟體上,目前軟體多半賣的是使用授權而非軟 體本身,故上列兩種著作有租賃上的限制。 書籍與遊戲既非影音著作,消費者購入者也非使用授權而為著作物的本身, 故租賃手中的著作物並不需要另外經過著作權人的授權。 ======== 補一段著作權中關於出租權的規範 著作財產權人依著作權法規定享有出租權。 出租權就是把著作出租給別人使用,而獲取收益的權利。出租權是著作財產權之一, 要出租別人的著作,必須經過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否則可能會違反著作權法而 受罰。 有一種例外的情形,是可以不必徵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直接出租別人所作的著作 物的。著作權法特別規定,"""如果是經過合法的方式,而取得的著作不是錄音著作或 電腦程式著作,同時這些著作物又屬於合法版本的話""",可以不必徵求著作財產權人 的授權而予以出租。反過來說,如果所取得的著作物是盜版的,就不可以出租了。 這 是因為合法取得著作物,自然享有該著作物的所有權,依照民法規定,對屬於自己所有 的物品,本來擁有使用、收益或處分的權利,應該可以出租。另一方面,對著作財產權 人來說,既然已經把著作變成商品,提供市場流通,則在這個商品上的出租權就用光了 ,不能再主張出租權。 (著作權耗盡原則) 權利耗盡理論: http://tw.myblog.yahoo.com/dickatislaw/article?mid=22&next=21&l=f&fid=5&sc=1    【相關法條】著作權法第二十九條及第六十條。 -- 艾客米桌上遊戲世界 http://www.akmigames.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96.242

05/26 12:08, , 1F
推一下!!看桌遊版學知識!!
05/26 12:08, 1F
※ 編輯: lantieheuser 來自: 218.166.96.242 (05/26 12:33)

05/26 12:48, , 2F
推 真正實用的文章勝過嘴砲滿天...
05/26 12:48, 2F

05/26 14:26, , 3F
長知識!!
05/26 14:26, 3F

05/26 14:50, , 4F
推實用文!
05/26 14:50, 4F

05/26 14:57, , 5F
這才叫實用
05/26 14:57, 5F

05/26 15:25, , 6F
0.0 .....
05/26 15:25, 6F

05/26 15:26, , 7F
你覺得以上資訊如何:
05/26 15:26, 7F

05/26 15:27, , 8F
新奇 溫馨-v 誇張 難過 實用-v 高興 生氣 甘拜下風-v
05/26 15:27, 8F

05/26 15:29, , 9F
───────────────────────────
05/26 15:29, 9F

05/26 21:19, , 10F
推 專業!!!
05/26 21:19, 10F

05/27 02:12, , 11F
甘拜下風 差點按到噓了...
05/27 02:12, 11F
文章代碼(AID): #1B_8b_9K (BoardGame)
文章代碼(AID): #1B_8b_9K (BoardG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