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Loki1230水桶七天

看板BB_Online (全民打棒球 - BBO)作者 (快樂過生活)時間16年前 (2009/07/25 12:19), 編輯推噓18(18017)
留言35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在B板主的上一篇公告裡面 L板友好像對B板主的公告不是很滿意

07/25 01:41,
推 Loki1230:NEW 我領了145個 你要吃什麼嗎? => 警告
07/25 01:41

07/25 01:42,
→ newsph:那Loki 我剛開完會你要吃啥?? => 沒事 ^.<
07/25 01:42

07/25 01:43,
版主可以在板上解釋 為啥一篇文章裡有2種判決嗎?
07/25 01:43
這邊跟你解釋一下 板主並沒有兩種判決 三個人都給予警告了 請注意看公告的標題 作者 besthsnu (口卡) 看板 BB_Online 標題 [公告] Clyde0910 Loki1230 newsph警告一次 時間 Fri Jul 24 19:00:29 2009 並沒有兩種判決

07/25 10:48,
還有新來的版主 你可是板僕而不是板皇
07/25 10:48

07/25 10:50,
一文兩制未免也太扯
07/25 10:50

07/25 10:57,
怎跟你參選文的心得第一點不一樣勒?
07/25 10:57

07/25 10:58,
"希望可以在最公正的天秤下處理事務"
07/25 10:58

07/25 11:00,
嗯~~~一文兩制....還滿公正的...
07/25 11:00

07/25 11:03,
言盡於此 感謝版皇的公正、公平、優質 判決
07/25 11:03
對於以上這段話 我認為十分的有牴觸到板規A-1 (3) (3) 具有挑釁意味、刻意引戰、挑起紛爭意圖、人身攻擊、抱怨辱罵的內容 所以根據板規A-1 (3) 水桶七天 ============================================================================== 另外還有

07/25 01:50,
覺得還蠻無奈的比較真的 不回啦 寵社釣魚忙的很
07/25 01:50
這句話 也是根據板規A-1 (3) (3) 具有挑釁意味、刻意引戰挑起紛爭意圖、人身攻擊、抱怨辱罵的內容 水桶七天 ============================================================================== 以上判決取消 對不起 我沒有接觸臉書 所以不知道他是一款遊戲 經過另外一位板主提醒之後 取消判決 在此跟Clyde0910說聲抱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98.76

07/25 12:33, , 1F
第一篇公告是在原文三人都說出"吃什麼"後才判的,在L版友
07/25 12:33, 1F

07/25 12:34, , 2F
質疑後 版主才更改標題和判決內容 有一文兩制的質疑正常
07/25 12:34, 2F
在B板主PO文之後 我提醒他說N板友的發言也不當 所以在討論過後 也給予警告的處分

07/25 12:35, , 3F
另外為什麼版主認為C版友的推文有刻意引戰的意味呢?
07/25 12:35, 3F
因為我弄錯 囧

07/25 12:38, , 4F
我也蠻疑問的 為什麼不回文就有引戰意味 ?
07/25 12:38, 4F

07/25 12:39, , 5F
可以煩請版主回答一下嗎?
07/25 12:39, 5F

07/25 12:39, , 6F
C版友有引戰意味嘛?我怎麼完全看不懂
07/25 12:39, 6F

07/25 12:40, , 7F
誰能解釋一下寵設釣魚忙的很是什麼意思?
07/25 12:40, 7F

07/25 12:41, , 8F
我也看不出L和C有什麼地方引戰引戰 版主尺度可以檢討一下
07/25 12:41, 8F
L板友後面那段話十分具有挑釁的意味 C板友是我弄錯

07/25 12:43, , 9F
google了一下 寵物社區嗎 一個網頁社群的寵物遊戲
07/25 12:43, 9F

07/25 12:44, , 10F
可能版主不懂寵社 認為C版友暗諷N版友在釣魚?
07/25 12:44, 10F

07/25 12:45, , 11F
看到釣魚就開槍了嗎= =? 從下面回文看的出是facebook...
07/25 12:45, 11F

07/25 12:50, , 12F
因為之後改判 L版友當初的質疑就變成錯的嗎?就變成引戰?
07/25 12:50, 12F
我在B板主PO文之後 也馬上提醒他N板友也需要給予警告 L板友推文的時間已經是更改過判決了 我不懂還有什麼質疑的 補上水球記錄 To besthsnu: ㄟ 那個NEW的 也要警告一下比較好 [07/24/2009 19:24:10] To besthsnu: 他口氣也很差 [07/24/2009 19:24:24] To besthsnu: 你覺得怎樣 [07/24/2009 19:27:40]

07/25 12:52, , 13F
我想版主對自身「被挑釁」的容忍度應該高一點
07/25 12:52, 13F
板皇這個稱呼,我認為已經十分的涉及到挑釁的行為了

07/25 12:52, , 14F
事實上就是有兩種判決 引起爭議後才更改不是嗎?
07/25 12:52, 14F
注意一下時間點 更改判決之後 他才推文 對於判決還是有不滿的地方

07/25 12:53, , 15F
不然很容易讓版友認為有護短 濫用權威的嫌疑 建議而已
07/25 12:53, 15F

07/25 13:00, , 16F
= =如果版主自稱"板皇" 那L版主那一段話就不算挑釁引戰了
07/25 13:00, 16F

07/25 13:01, , 17F
抱歉 手誤 是L版友
07/25 13:01, 17F

07/25 13:11, , 18F
嘖嘖 好大的官威 版皇您這篇的標題也還沒有改
07/25 13:11, 18F
抱歉 以更改 另外 請勿再以板皇稱呼板主群 謝謝

07/25 13:12, , 19F
你又怎麼確定L當初在質疑的時候能立刻發現判決更正?
07/25 13:12, 19F

07/25 13:19, , 20F
L大要爭的點應該是 同樣的一句話他被警告 但是N版友卻沒
07/25 13:19, 20F

07/25 13:20, , 21F
有事吧 因為版主的判決並不是針對L大提出的那句來做判決
07/25 13:20, 21F
因為N板友在一開始那句話就已經被認為觸犯板規 所以就沒有針對後來的發言提出懲罰

07/25 13:21, , 22F
那也請「版主」修一下以上的自稱 自我尊重 謝謝
07/25 13:21, 22F

07/25 13:24, , 23F
L版友想問的應該是 "當下" 為什麼會出現不同的兩種判決?
07/25 13:24, 23F

07/25 13:24, , 24F
是沒看到 還是忽略 還是真的認為犯錯程度不一
07/25 13:24, 24F

07/25 13:25, , 25F
並不是一再的抱歉 更改判決就能服人心
07/25 13:25, 25F
板主也是人 所以能看到可能不是面面俱到 所以才需要板主"群" 我不知道B板主的想法為何 可能是沒看到 可能是認為沒有必要 但是經過我跟他討論之後 才再度做出判決 ※ 編輯: kblddanny 來自: 220.133.198.76 (07/25 13:30)

07/25 13:25, , 26F
發公告文判決同時就該再三確認是否合理 是否公平
07/25 13:25, 26F

07/25 13:26, , 27F
也不是更改之後就要眾人不得評論質疑 畢竟有疏忽在先
07/25 13:26, 27F

07/25 13:31, , 28F
抱歉 可以請問版主剛自稱版皇是什麼心態嗎?
07/25 13:31, 28F
不好意思 是你誤會 也是我的表達不清楚 原句→板皇我認為已經十分的涉及到挑釁的行為了 我的意思是→板皇這個稱呼,我認為已經十分的涉及到挑釁的行為了 並沒有自稱為板皇 ※ 編輯: kblddanny 來自: 220.133.198.76 (07/25 13:33)

07/25 13:33, , 29F
如果對於解釋一開始就能夠清楚一點 相信L大應該也不會有
07/25 13:33, 29F

07/25 13:33, , 30F
那些疑慮 版主辛苦了
07/25 13:33, 30F

07/25 13:37, , 31F
嗯嗯 謝謝版主的解釋 辛苦了
07/25 13:37, 31F

07/25 14:49, , 32F
不用道歉啦 小事~
07/25 14:49, 32F

07/25 15:25, , 33F
嗯 好啦 看在你打那麼多字 我原諒你(茶~
07/25 15:25, 33F

07/25 18:36, , 34F
這個版主好像不大專業唷
07/25 18:36, 34F

07/25 23:58, , 35F
版主辛苦了~
07/25 23:58, 35F
文章代碼(AID): #1AQeVKEb (BB_Online)
文章代碼(AID): #1AQeVKEb (BB_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