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消費爭議:Garena真是短視近利的爛公司
看板ArenaOfValor (傳說對決)作者OBaSon (忘記密碼的雞屎)時間5年前 (2020/02/08 12:40)推噓16(20推 4噓 21→)留言45則, 24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本人待過遊戲業,可以幫你解答喔>_____^
※ 引述《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之銘言:
: S3入坑至今 不是課長但偶爾也會小課
: 前陣子發現點數莫名的短少
: 填回報單說是我有購買我從未用過的角色
: 坦白講我是完全沒有印象。
: 嘛...小錢,但覺得不給退很掃興又無聊,又不是叫他退現金www
: 英雄聯盟可以退三次,就只是做不做得到而已
首先,你肯定是誤會什麼了,
英雄聯盟可以退三次,不代表傳說也要能退三次。
1.遊戲公司本來就沒必要讓你退
(給你退是對你好,不是應該的。)
2.每一款遊戲的規則本來就會依照遊戲性質與市場等因素有所調整
(誰跟你說過全部比照辦理?)
3.並不是每一款遊戲都有收回之類的功能
(傳說我不曉得啦,但就我自己公司的遊戲確實有這種事情,就算真的想幫忙處理也沒辦
法,可以收回道具和遊戲幣,但已啟用的功能和角色沒辦法回復。)
: 我研究了一下,覺得這公司真的就是用很小氣的方式在賺錢
: 消費者保護法第18條明確規定:
: 企業經營者以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方式訂立契約時,
: 應將下列資訊以清楚易懂之文句記載於書面,提供消費者:
: 一、企業經營者之名稱、代表人、事務所或營業所及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消
: 費者得迅速有效聯絡之通訊資料。
: 二、商品或服務之內容、對價、付款期日及方式、交付期日及方式。
: 三、消費者依第十九條規定解除契約之行使期限及方式。
: 四、商品或服務依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排除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
: 五、消費申訴之受理方式。
: 六、其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 經由網際網路所為之通訊交易,前項應提供之資訊應以可供消費者完整查閱、
: 儲存之電子方式為之。
: 簡單來說,消保法要求企業經營者有義務通知消費者相關權利義務事項
: 並且讓消費者可以完整查閱相關記錄
: 然而現在消費後不但不會有任何通知
: 在遊戲內更是完全查不到點券消費的記錄
: 這很明顯就是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法的要求
Hello?你\完/\全/\誤/\會/囉~
這邊指的「消費」是指「儲值」喔 ^o^
你儲值的紀錄都可以在以下管道查詢喔
Google付款中心(Android系統內購)
App Store購買紀錄(iOS系統內購)
官方網站的儲值中心(包含貝殼幣等方式儲值)
儲值之後就會獲得「遊戲幣」(點券)
「遊戲幣的消費紀錄」就沒有規定一定要顯示囉
: 遊戲公司的目的就是要讓你不知不覺的課課課、花花花
: 在我看來玩家和遊戲公司是互利共生的群體
: 公司願意尊重玩家,玩家也就樂意消費
: 只會想著種種漏洞去利用、拐騙玩家的公司,
: 短視近利的後果,就是流失他的客群,然後繼續用更拐騙的方式榨乾剩下的人
: 最後奉勸各位,身上點數別放太多,哪天消失了都不知道。
系統出包確實是有可能的,但機率很小,通常都是大規模且暫時性的問題。
確實有些人很屎,真的莫名被系統吃掉東西,或是買道具扣錢沒給道具,但來反應遊戲幣
不見的,有87%以上都是自己消耗掉然後失憶或誤觸花掉。
總之如果對於道具、遊戲幣數量有問題,直接找客服就好,查這種東西基本上都很簡單。
(除非研發把後台做得跟大便一樣)
: 記錄都在公司手上,他說你有買,你就是有買。
你不孤單啦,我之前碰過很多這種想法的人,
我只能跟你說,客服真的沒那麼無聊去騙你,
後台紀錄本來就不太會直接提供給玩家看,
有些遊戲公司後台都是簡體字,甚至是ID代碼,
真的給你了你也看不太懂啦,
說不信,又要要求給圖片紀錄,
真的想要騙你的話,是不會改完紀錄再給你逆?
反正不信的人還是不會信啦,
給他圖也會說是假的,
拜託,有疑問請直接去找消保官啦。
順帶一提,老梗大家別再用了,給點創意的好嗎~
「不可能!我確定不是我操作的!」>>
那你肯定是帳號被盜了,趕快去報案好嗎!!!
「我小孩誤觸儲值的」>>
你小孩還知道你的商店密碼,甚至可能還有你的指紋呢,還不好好栽培他成為特務???
「我放在包包裡面沒有動,他就自己儲值了」>>
別說這麼多了,你不先找找背包小精靈在哪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4.241.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renaOfValor/M.1581136828.A.FEB.html
※ 編輯: OBaSon (59.124.241.115 臺灣), 02/08/2020 12: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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