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遊戲規則§4.1
我已經看過精華區而無相關回答,請問各位強者板大
-------------------------以下是問題的分隔線----------------------------------
以下行為都是不被允許的:
* 在取消代管關係後的兩星期內,對你曾經代管過的玩家的村莊進行征服。
* 在取消代管關係後的兩星期內,對曾經作為你的代管玩家的村莊進行征服。
* 在取消公共電腦使用關係後的兩星期內,對曾經共用電腦的玩家的村莊進
行征服。
* 當同盟玩家還在聯盟內,或離開所在聯盟的兩天之內,對其村莊進行征服。
* 征服聯盟盟友的村莊。
昨天朋友在我旁邊開了二村,後來因為那附近是危險區域,想要改地點.....
我和他在同一個盟,先前他有設過我代管(兩週內),
不知道我能不能退盟幫他把二村車掉讓他盡快另外找地點開村?
還是說規則裡面說的征服單指嘴砲佔村?
麻煩知道的人解答,感謝。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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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184.77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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