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2011年北美春季大賽馮德比盃決賽的那副 …
2011年北美春季大賽馮德比盃決賽的那副牌!
網誌圖文版
http://blog.roodo.com/sakar/archives/16886691.html
前言:我這篇文章應該早點完成的,花太多時間了!在這期間個人工作上
有些狀況,因此有所延誤。但總算是完成了。希望大家在回味今年春季馮
德比盃的同時,也可以一窺世界高手的叫牌原則與理念,並對個人的叫牌
功力有所助益。
以下為正文:
還記得今年馮德比盃決賽的那副7D嗎?叫牌誤會衝上缺王牌A的大滿貫,雖
不多見,但也沒那麼不可思議;但如此高水準的橋賽,居然兩支橋隊一起
犯了類似的錯誤,那是否代表當前在高級橋手中普遍流行的滿貫叫法,其
實存在著某些無法避免的盲點?
第56牌,雙無身價,西家開叫。
S AKQ75 關閉室
H K5 W N E S
D J654 - 1S - 2D(1)
C A10 - 3D - 3H(2)
- 4C(3)- 4H(4)
S 10964 S J832 - 5D(5)- 5H(6)
H J62 H 10873 - 7D - -
D A2 D 109 =
C 9854 C J72
(1)迫叫成局,五張以上方塊。
S (2)示叫,或試探3NT。
H AQ94 (3)對方塊的示叫。
D KQ873 (4)對方塊的RKC。
C KQ63 (5)兩個關鍵張外帶DQ。
(6)問K。
補充一下,有網友詢問北家的5D如何表示有DQ?他並沒有啊?
這問題該討論串也有人提出,Steve回應的意思是,由於南家的2D保證五張以上,
因此北家的四張支持可視為有額外長度,因此北家才以5D回答。
不管怎麼樣,比賽結束了,然後FLEISHER贏得了冠軍;但是套句Barnet
Shenkin的話:這麼高水準的比賽,居然發生了這麼誇張的事情。那麼,到
底是哪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呢?
FLEISHER隊裡的Robert Levin以及Steve Weinstein這一對,第56牌叫上7D
的「罪魁禍首」,事後透過電子郵件,進行了一些檢討。而針對這副誇張
的牌,Steve Weinstein在www.bridgewinners.com自己的專欄裡,
(可參考http://tinyurl.com/6hmhs2v)
特別提供了雙方的溝通過程給大家參與討論。據說部分內容乃是「未加修
飾原文刊登」,廣大橋迷可以發現,這些專家橋對的成功絕非偶然或是僥
倖;他們彼此之間的信賴與橋桌上的良好互動,絕對是橋戰中不可或缺的
重要因素。
以下針對該討論文章,試圖透過翻譯傳達給大家一些有用的訊息;部分美
式俚語筆者在翻譯上力有未逮,還請大家多多見諒。如有任何指教,也歡
迎來信告知。所有刮號裡的加註,如無特別說明,皆為筆者個人所添加。
在閱讀信件內容之前,筆者先大概作個整理。雙方主要討論的重點在於北
家Bobby Levin於南家的3H之後,越過3S叫出4C,南家Steve Weinstein於
是認定北家應該沒有SA,因此在後來的RKCB問到少一個關鍵張之後,
Steve認為少的剛好就是自己缺門的那張SA,無關緊要。於是才會繼續問K,
讓北家直上七線,但北家卻認為當時如果叫出3S,僅表示建議選打黑桃合
約,並沒有示叫黑桃控制的意思。因此他越過3S叫出4C,同樣沒有因此而
否定持有SA。3S叫品的意義,則是雙方討論的主要重點。
Steve Weinstein在專欄裡提到:(可參考http://tinyurl.com/6hmhs2v)
第56牌很可能是這次比賽最被廣泛討論的一副,當時雙方勢均力敵,比賽
進行到最後一節的中場,Bobby和我在這牌叫上了王牌A不在家的7D。當西
家Curtis Cheek首攻DA,想像一下我有多麼震驚!在Bobby把牌攤下來之
前,我就已經開口說:「倒一,然後我得休息一下。」
但我沒想到的是,這牌我們居然還贏了2個IMP,因為在另一桌對手也叫上
7D,而且還被處罰了!事後Bobby和我來往了一些E-mail討論了叫牌過程,
而我們決定在BridgeWinners社群網站刊載出這些叫牌上的討論。
首先是北家Robert Levin提出他的看法:
Crazy crakka,(瘋狂的crakka,這個字筆者找不到解釋,很可能是cracker
一字的諧音,cracker當然不會是太好聽的字眼…)
我想跟你談談那副7D。賽後馬上開車回家,在這長達兩千哩(大約3200公
里,Bobby住內華達州,從比賽場地肯塔基州路易維爾回家,要橫跨三分之
二個美國)的路程上,我有很多時間思考那些結果不太好的牌局。針對這
副7D,叫牌過程裡的前四個叫品沒有什麼疑問。在你的3H之後,我認為直
接叫4H表示想打這個紅心合約,而不是我想要的RKC問關鍵張。我有想過直
接叫4NT,但隨即又擔心你會認為這是Quantitative 4NT(邀請6NT)。這
當然是我這邊的關鍵錯誤;如果我真的是邀請6NT的牌,並且還存在著方塊
配合,那麼稍早在你的2D之後,我就應該直接叫2NT然後開始巧叫報控制,
或是直接越過3NT叫出4D,來表示那樣的牌;但我當時又覺得這樣叫太快
了,根本不再考慮4D叫品。在你的3H之後,我不想叫3S,因為你持低限牌
時可能會以黑桃Jx這樣的兩張支持加叫4S,此時如果我繼續叫出4NT,我們
就搞不清楚這是針對方塊還是黑桃的RKC?更何況我還擔心萬一在我的3S
之後,你直接跳上5D,那我一樣不知道該不該繼續叫牌。因此,我才會覺
得4C是最好的選擇;你可以直接叫RKC詢問,也可以再叫4D之後,由我叫
出4H的RKC。所以,就如同Jimmy Cayne所指出的,一切的原罪都肇因於我
沒有在你的3H之後直接叫4NT。
但是呢,當我叫出4C,接著由你發動RKC問關鍵張,然後就此認定我沒有
黑桃A,這是不對的。我當時如果有先叫出3S的話,那該是巧叫示A?或僅
是持有五張黑桃而建議我們可以打4S?我想這你無法確定;總得等你加叫
4S或是叫出3NT後,經由我的下一步行動你才能夠判斷。也就是說,在此
之前,你不應該假設我有黑桃A或沒有黑桃A。就你的牌情來看,即使我把
我手上的A都報出來了,我想你還是不知道該怎麼辦。因此,我認為你必須
暫時先叫回4D,然後希望我可以叫出4NT,此時這是紅心控制的示叫;接著
你就可以發動大滿貫迫叫(GSF),詢問我是否有方塊A。其實我覺得你之
所以誤判的部分原因,乃是因為你正盼望可以給Joe Grue(這桌的東家)
一點教訓。你原本希望我們可以叫上7D,然後Joe如果拿SA下令處罰的話,
你就可以在他屁屁上打兩個叉(XX his ass)。我完全能夠理解你的感覺,
在某些情況下,你就是會覺得毛髮直豎蓄勢待發;90%以上,或者更多時
候,你都是對的。但我還是得說,當你錯了的時候,還真是蠻傻蠻瘋的;
不過當你對的時候,的確可以大贏一把。我真的能夠理解,也可以接受。
從現在開始,我不想再提起這副牌;但我一定會記得這副牌之後我們兩的
互動。剛好這是該節的第八副牌,我們可以休息片刻。我還記得我們一起
走下樓,不說話,但其實我心裡在想:「他X的這是哪門子的關鍵張詢問!
他還有缺門咧!他根本就他X的秀逗了嘛!」但當我們點菸之後,我對你說
的卻是:「我真是他X的笨蛋!這牌都是我的錯!」因為我從沒那樣講過,
你應該會覺得我是真心認錯吧!當時你只是淡淡地說:「好好加油,我們
會贏的。」然後我們回去打完剩下的八副牌,也的確夠幸運得以勝出。
但我還是很想知道你對於這副牌的看法。
bobby
然後是Steve Weinstein的回信:
You fish, (也不是太友善的稱呼,但比bobby叫他好多了。)
其實我第一個念頭是:真是太可惜了,這牌我們這方位居然沒身價,不然
我們就可以贏3個IMP而不是2個。至於你對於叫牌的諸多觀點,我都覺得相
當不錯;但我不明白的是,在2D之後,你幹嘛不直接叫出4H問關鍵張呢?
我覺得那是你會做的事哩。在某些持牌的情況下,我們或許會叫到很差的
滿貫;但你的牌夠強,如果敵方賭倍4H的話,我們還可以藉此釐清牌情。
因次我覺得這是個可行的叫品。
再回到我們搞砸的這個叫牌。我的3H叫品,的確代表了相當多的可能性,
因此我也同意你如果叫出4H是表示想打這個合約。但我覺得不管任何試滿
貫的牌,當你有黑桃A時,你應該叫出3S,畢竟這時我們還沒越過這個叫
品。此外,你也不必擔心我直接跳上5D會情況不明,其實那很明顯,我們
直接叫到成局一向表示僅持一個關鍵張。我根本不擔心在你的3S之後,如
果我叫出4S會搞爛整個試滿貫過程。但在我被搞糊塗之後,我百分之百認
為你沒有黑桃A。不過有件事你倒是說對了:我正磨刀霍霍,等Joe那兔崽
子拿黑桃A對我賭倍時,我就給他砍回去。我還是覺得在我的3H之後,你可
以叫3S,反正最差的情形就是你聽到我叫4S;而且之後如果叫出4NT,我覺
得這應該是針對方塊的關鍵張詢問,畢竟這是我們唯一同意過有配合的王
牌。(4S並不表示黑桃配合,而應該是選擇性叫品。)基於上述理由,我
真的覺得你叫出4C否定了黑桃A的存在;不過我還是覺得4C是試滿貫叫品
中,唯一沒有發生誤會的。
我一定得說,在休息時間裡你的反應方式真是太棒了。我原本想說你幹嘛
不去死一死?但聽你那樣說以後,覺得Levin真是條漢子,讓我們一起去狠
狠地教訓對手吧!關於你的處理方式,我也一定會比這副牌記得更清楚。
嗯,或許我也不會忘記這副牌的,但反正都令人難忘啦!
Steve
之後,Robert Levin再次來信:
Crakka,
如果我手上拿KQJxx,Kx,Axx,xxx,然後我像槍響一樣地叫了3S,想像一
下你黑桃拿Ax,而梅花拿兩小或三小,我們連5D都打不成。你沒弄清楚我
的意思,我如果叫3S,那僅僅是以尋求最佳成局合約為優先;之後如果我
有其他行動,例如越過3NT叫牌,或是叫出4S,那才是示叫,因為此時表示
我已經不需要再尋找正確的成局合約,即使叫5D也是安全的,而我們可能
有滿貫可以打。倒是你提到如果你4S加叫我的3S,這時我再叫4NT,根據我
們的約定,這並非兩門花色的關鍵張詢問(double-RKC)。我倒是同意這是
針對方塊的關鍵張詢問,雖然這有點易於混淆,但至少這在未來會比較確
定。而正如我所說,我不否認在你的2D之後,直接叫4NT或4H詢問關鍵張有
其優點,但這牌有可能是4S合約,而叫上5D卻會倒。也因此我不覺得有理
由叫那麼快,也認為這麼叫並不好。最後,我接受你最深的道歉。
bobby
於是Steve Weinstein再次的回信:
Dude,(或可譯為「大哥~」)
我沒有誤會你的意思啦。一開始的3S叫品,我會把它當作尋求最佳成局合
約;我說的報控制是指在之後的叫牌過程可以因此而釐清。我覺得當你手
上的牌值得試滿貫的時候,不要一下子就越過這個叫品;此外,對於我居
然會想要你去死一死的念頭,我的確感到很抱歉;我想如果只有重傷殘廢
應該也就夠啦。
Steve
信件內容到此結束。由於這是一個討論串形式的網頁,因此後面往下各大
專家紛紛留言表示看法,包括專欄作者Steve Weinstein本人對於部分留言
亦有所回應。完整內容可以參考這兒。 http://tinyurl.com/6hmhs2v
以下選譯部分比較有趣的留言內容。
Geoff Hampson留言表示:
…我只有一點補充,那就是如果某一叫品原本是設計用來尋求最佳成局合
約,那它就不應該被當成提前示叫;畢竟我們不應該過度樂觀地期盼同伴
會照我們預設的計畫進行叫牌。如果說,3S表示強黑桃,表達建議主打黑
桃合約的意願,那當然不可以叫出3S卻又表示我並沒有建議我們主打黑桃
合約。(亦即不應該把3S拿來當作示叫。)
Curtis Cheek,在這牌桌上持有DA的西家則留言表示:
現在我來回答大家想知道的那個問題:為什麼我手上都有王牌A了,卻沒有
處罰賭倍?
我本來想說,那表示我對隊友的尊敬:畢竟下令處罰,唯有在隊友們也叫
上缺王牌A的七線合約我們才可能獲利。我倒是很好奇Chip 與Lew當時心裡
是怎麼想的。
唉,其實跟這些事無關。讓我們回到第三節第10牌,給大家知道一下。當
時我拿了xx xx AQ10xxx xxx,雙有身價,我Pass,然後跟我坐在屏幕
(screen)同一邊的Steve開叫1NT。兩個Pass之後,我以賭倍在平衡位置
叫牌,表示一門低花或梅花牌組帶一高。Steve接著Pass,叫牌盒從屏幕底
下推過去,然後時間彷彿靜止了一般。大約過了五分鐘之後,我才看了看
計時器;又過了五分鐘之後,我小聲跟Steve說,我眼睛快閉起來了,好像
快要睡著似的。等到Bobby終於決定他的叫品,他還必須把我搖醒。在叫牌
盒回到我們這邊之前,我的確睡著了兩次。附帶一提,在我的賭倍之後,
接著是三個Pass,這總共花了17分鐘。我還聽到從屏幕那一邊傳來Bobby
問Joe說,我怎麼會知道長考的是Bobby而非Joe…這不是在開玩笑吧?
別忘了,Joe跟我在這次比賽打了每一節每一副牌。打到這一副牌的時候,
其實我很擔心自己不小心睡著,讓手上的牌掉滿地。所以我根本就把牌收
攏壓在叫牌盒下,直到叫牌結束。等到對方自己叫上7D,我才打開我的牌
,選擇我的首攻,這時我才看到我的王牌A,我想我給了Joe心理上一陣振
奮。
Kit Woolsey也留言表示:
成局合約的選擇與試滿貫叫品,這兩者如何釐清,是所有橋伴必須面對的
問題。這也是釀成這次災難的主要原因。
我跟同伴間的約定規則如下:
一、除非我們已經找到九張的高花配合,不然3NT永遠都是選項之一。任何
低於3NT的叫品,都可以當作試圖尋求最佳成局合約。
二、除非邏輯上不可能試滿貫,否則不會以高於3NT的巧叫(示叫)來選擇
成局合約;高於3NT以上的任何巧叫都是試滿貫。
當然還可以有一些別的規則,但關鍵是得要清楚地定義規則。
因此,Steve的3H叫品對我來說,可能也是當時最好的叫品,那表示紅心上
長點,如果Bobby在梅花上有擋張時,可以嘗試打3NT。同樣地,如果Bobby
當時叫了3S,那也僅是表達對於4S合約有興趣。那並不表示持有黑桃控制
,而他的4C叫品,也並非否認持有黑桃控制。
(後續部分意見,包括對於另一桌也叫上缺DA的7D叫牌過程之評論,於此
略去未譯。)
Steve Weinstein稍後則於討論區回應道(亦僅為部分翻譯):
對於Geoff Hampson –
我不同意你的看法。假設叫牌過程如下:1D-1H;3D-3S,
這邊的3S一開始的確應該是尋找最佳成局合約。但如果稍後不是停在3NT的話,
那先前的3S便可以重新定義為提前示叫。因此,我認為你提出的「如果某
一叫品原本是設計用來尋求最佳成局合約,那它就不應該被當成提前示叫
」並不是太精確的說法。在我們討論的這副7D牌局中,北家如果叫出3S,
那的確是試圖尋找最佳成局合約;但我認為在某些不一樣的變化情形下,
3S稍後還是可以被當成是提前示叫。
對於Curtis – 我會把你叫醒的,我保證。
我們另一桌的隊友Lew之所以賭倍,是因為如果敵方把合約改成7NT的話,
仍然是由他首引。而你並不希望Bobby因為你的賭倍而逃到別的合約去,所
以我想即使當時你有看到自己手上的DA,但平靜地Pass仍是個合理的決定
。更何況,在我們那樣的叫牌之後,你的首攻居然讓我們馬上就找到了王
牌A!
對於Kit – 我得聘請Michael Rosenberg來跟你辯論這個問題,但我得考
慮經濟因素…
於是後來,Michael Rosenberg也出聲回應了:
Steve,我想我賺不到你這一筆了,因為我大部分都同意Kit所提出的意見
。尤其是他提到:「關鍵就是要清楚地定義規則。」
考慮以下這兩個叫牌過程:1S-2D;3D-3H;4NT,或者1S-2D;3D-3H;
3S-4S;4NT。同伴之間未必能釐清4NT到底是什麼意思。當然,有些很不賴
的傢伙可以搞得清楚,但是對我來說,如果存在某種規則讓這個4NT的意義
有可能並不明確,那我是沒辦法接受的。這應該明確地定義,何時是
Quantitative、或是迫伴、自然叫品、過渡叫品、一般黑木、關鍵張黑木,
等等。至於是怎樣的規則,反而就不是那麼重要。同伴間的叫牌誤會引發
的災難,遠比採用不好的叫牌方法嚴重得多。
接著我們來看這個3S叫品,根據我對於提前示叫的理解,正如Kit所講的,
低於3NT的叫品應該都只是試圖尋找最佳成局合約;唯一的例外情形是,當
某門高花已經找到配合,而在三線上叫出另一門高花。我也同意Geoff所說
,那種提前示叫並不存在。再一次地,我並無法認同Steve的意見(我猜我
被他解聘了);在他舉的例子中,1D-1H;3D之後,我不會叫出3S當作提前
示叫,而是直接加叫4D,然後開始整個示叫程序。我並不至於完全否定提
前示叫,畢竟在某些叫牌過程裡,提前示叫仍是當時唯一可能的解釋。例
如在1D-1H;2C-3H這樣的叫牌過程之後,此時你沒辦法僅以4H來表達很好
的紅心支持甚至滿貫興趣,於是你只好試著叫出3S,或許同伴將叫3NT。
(但同伴的3NT之後你仍然難以示強,或者只好準備自己叫5H。)此時的
3S沒有其他可能性,但我還是強烈建議避免所謂的提前示叫。
Kit提到他們關於3NT的約定規則,我想那是因為他們使用強梅花制度。不
然,在一般的情形下,尋求八張的高花配合(而非他提到的九張),是很
合理的嘗試。比如說如果使用一般標準叫牌制度,例如1S-2H;3H-3S在這
樣的叫牌過程之後,我不覺得主打3NT會比花色合約來得更好。
(中間一段討論Kit與其他人意見的部分未譯。)
最關鍵的一件事情是:違反了Rosenberg滿貫規則。當兩位橋手於同一副牌
皆違反該規則時,災難恐怕就難以避免。
之後,Steve Weinstein再度回應:
老羅啊老羅~(原文是RosieRosie)我不知道該對你同意Kit這件事表達不
爽,還是乾脆就對你不爽,畢竟你就是幫我們整理大部分制度筆記(包括
黑木章節)的那個人,而你卻認為我們的筆記裡對於4NT的約定規則並沒有
定義清楚。想當初,請讓我厚著臉皮說,我可是花了好多時間苦讀那份筆
記;老羅可能是世界上最擅於撰寫制度筆記的人,因此我們聘請他幫我們
整理組織我們制度筆記的最初版本。
關於前述提前示叫的討論,其實筆記裡也有提到,我們有時候也會使用;
但很顯然地,這回是產生誤會了。這我不怪你,因為這部分並不是你幫我
們整理的;否則…你知道我會的。
我不會開除你的,因為你出乎我意料之外地精明,而且有那麼多次站在反
對Kit的那一邊,不贊同他的看法;要知道,若我開除了你,Kit將會是接
任你的人選。
然後,JoAnna Stansby(今年美國一Lew Stansby的夫人,夫妻倆曾一起組
隊參加混合組比賽,有不錯的成績)發問:
那,什麼是「Rosenberg滿貫規則」?
Michael Rosenberg回答:
「當你有股衝動想在滿貫線位做出未討論過的叫品時,請三思,最好不要
這麼做。同伴當下的想法未必會跟你契合。即使你自己認為這時該叫品的
意義非常明顯,但同伴仍可能誤會,他想的可能完全是另一回事。」
Kit Woolsey最後提出補充:
Steve,好吧,這邊有一些可以討論的原則。我跟固定搭檔打牌時,雖然未
必全部同意或採用,但這些原則可以依情況作一些簡單的調整。
如果某叫品可能是自然叫品,那它就是自然叫品,如它原本所代表的意義。
如果某叫品可能並不迫叫,那麼它就不迫叫。
如果某賭倍有可能是處罰,那麼這就是處罰。
任何針對處罰賭倍的再賭倍,都不是真的要再賭倍,而是想逃;
除非很明顯無處可逃。
3NT永遠是自然叫品。
3NT合約永遠是選項之一。
競叫時的2NT絕不會是自然叫品。
不會在3NT線位以下就開始試滿貫。
不會在3NT線位以上做出合約花色選擇的示叫。
如果有疑問,那此時就絕不是迫叫。
四線低花叫品絕對是迫叫。
三線上叫出新花絕對是迫叫。
4NT只要有可能是關鍵張詢問,那就一定是關鍵張詢問。
當某方迫叫成局以後,直接叫上一局絕對是最弱持牌。
當敵方對我們的人為叫品賭倍時,Pass絕對是用來表達最弱持牌。
我還可以繼續增列,但我想這些已經足以說明我的想法。再強調一次,雖
然上述原則我未必全部同意,但這些只是拿來舉例說明所謂的「規則」,
同伴間只要遵守這些規則,應該就可以避免發生嚴重的叫牌誤會。
後面還有一些回應,但大致上的討論到此結束。
有些討論細節,我個人覺得相當值得大家跟自己的固定橋伴做好約定。畢
竟「自以為」有默契的橋伴,一旦發生叫牌誤會,往往導致更大的災難。
最後,希望本文可以對大家有點幫助,也謝謝您讀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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