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大專院校九十二學年度橋藝錦標賽比賽簡章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九十二學年度橋藝錦標賽比賽簡章
壹、 宗旨
為加強全國大專院校體育活動,提倡運動風氣,提高橋藝運動水準,促進學生身心
健康,加強校際間同學情感交流,特舉辦此次比賽。
貳、 指導單位
教育部
參、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肆、 承辦委員會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橋藝委員會
伍、 承辦學校
國立中興大學
陸、 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橋藝協會
台中市體育會橋藝委員會
柒、 比賽時間
隊制賽:92年10月9日10時至92年10月12日17時
雙人賽:92年10月11日9時至17時
捌、 比賽地點
國立中興大學(台中市國光路250號)
玖、 參加對象
1. 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每單位
在隊制賽中同一組以參加一隊為限。
2. 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在學之日、夜間部或研究
所學生(教育部頒佈之正式學制者)為限。 (不含選讀生、旁聽生、補習生、空中
補校、進修補校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
3. 比賽分為隊制賽(錦標組及女子組)與雙人賽,隊制賽,每隊除領隊、教練及隊長
外,運動員以四至六人為限,錦標組無性別限制,女子組須全為女性運動員。
4. 雙人賽無性別限制,但是須為同校同學組對(pair)參賽。
壹拾、獎勵
錦標組及女子組隊數為2~3隊取一名頒獎;4~8隊取兩名頒獎;9隊~16隊取三名頒獎
,17隊以上取四名頒獎。
雙人賽在8~12桌取四名頒獎,9~19桌取六名頒獎,20桌以上取十名頒獎。
依橋藝協會最新正點辦法給予一級紅點。
壹拾壹、報名手續
1. 必須填妥大會印制之報名表,及張貼賽員照片並加蓋學校關防或體育室戳記。
2. 隊制賽請於92年9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報名,雙人賽請於92年10月10日17時前
報名。
3. 報名費:隊制賽每隊新臺幣貳仟元整;雙人賽每對(pair)參佰元整。
4. 將報名表及報名費之郵政匯票(抬頭:國立中興大學)以限時掛號郵寄台中市國
光路250號,『中興大學課指組轉九十二學年度大專杯橋藝錦標賽籌備會』收。
5. 參賽者及工作人員,大會投保新台幣一百萬元意外險及五萬元醫療險。
6. 報名時請附上已蓋92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若未完成註冊手續,請
學校出示正本之在學證明書。
7. 報名時請隨函附上個對(pair)詳細之制度卡。可自行到橋協網站之比賽工具下載
區,下載制度卡編輯器WBF Windows Convention Card Editor - Version 2.02;
中華民國橋藝協會網址:http://www.ctcba.org.tw
壹拾貳、注意事項
1. 請參賽隊伍於10月9日9:30分前報到。
2. 請參賽隊伍派一名代表於10月4日13:30分於台中市橋藝中心(台中市學士路100號
,中正公園網球場看台底下)進行隊號抽籤,由當天在場參與正點活動之橋友公
證,以及賽員名單確認,若有變更,請附身分證明文件與照片,之後不得變更賽
員名單。
3. 若未派代表出席者,將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4. 開閉幕典禮及大專杯之公開組與女子組比賽時,請各隊著統一服裝,並請攜帶校
旗參加,將於會場插各校校旗。
5. 比賽期間,無大會所發之選手證將無法上場;並請賽員繳驗學生證。
6. 預賽時,除自然制之2C及精準制之1C開叫外,禁止使用無法確定有那一門牌組或
無那一門牌組之特約,如技光等。
7. 凡經查詢而確定運動員身分不符者,則取消該隊所得之成績(名次)及繳回所頒
獎品,並停止該單位參加大專體育總會所舉辦之各項比賽一年。
8. 有關賽務問題,請E-mail:d8766002@mail.nchu.edu.tw詢問。
壹拾參、附則
1. 參加單位之一切費用請自理。
2. 本規程經大專體育總會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Ξ Origin: 中興大學天樞資訊網 <bbs@bbs.nchu.edu.tw> [FROM: 140.120.134.141]
bridge 近期熱門文章
PTT遊戲區 即時熱門文章
26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