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版務] 根據站規提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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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10推 2噓 11→)留言2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usiseptem (..)時間11年前 (2013/04/23 12: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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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longbow2.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一編 法例.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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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16推 4噓 152→)留言17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ix3000 (癢,好吃)時間11年前 (2013/04/23 18: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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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都給我說就好了. 語言原本就具有模糊性,相同的句子給不同的人讀自然也有不同的解釋. 就連現實中錙珠必較的法律條文都有這樣的問題了. 又何況是一個小小看版的小小版規?. 版規原本就有賦予版主一定程度的彈性與解讀空間. 否則B-2口氣惡劣要如何認定?. C-2良性建議又要如何定義?. 版主的存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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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12推 0噓 7→)留言1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時間11年前 (2013/04/23 23: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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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沒搞清楚狀況. 先不論你這一串說詞合不合理,當然你要主張版主自由心證基本上也不會有問題. 重點是你去看清楚你出包的那篇水桶文好嗎. 照理來說你這堆東西在那篇就應該主動解釋清楚了. 這叫做身為版主基本的負責任. 你老大桶完一個口氣惡劣之後. 隨口烙下一句:別為了幾個注音文來煩我. 拜託一下你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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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9推 1噓 6→)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usiseptem (..)時間11年前 (2013/04/23 23: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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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說的大致同意,但都給你說的是錯的,版主也必須依照板規來行事。. 所謂的特殊用法你要怎樣列舉? 今天版眾怎知道何謂是特殊用法? 你的板規清楚的寫. "注音文", "ㄏ"一字基本上就是注音文,還有"頗ㄏ"一詞也非正式用語,. 今天著重的重點在於,你要這樣解釋當然可以,但你要在板規上說明清楚可以接受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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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2→)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BCnews (宅神爺)時間11年前 (2013/04/24 03: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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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給你說 你還是要按照版規走. 橫看豎看都像是在找藉口,"頗ㄏ"延伸了注音文的用意,就代表這還是個注音文. 就算你有你的解讀(即便你的解讀是錯的),你也應該把審判的標準解釋清楚。. 而不是丟一句"以後不要為了幾個注音來煩我". 不過講句老實話,版規怎樣寫,身為版主就應該照著規矩走而不是自己又另外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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