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LOL YamCha看ID判決II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大叔布朗姆)時間9年前 (2015/09/27 22:26), 9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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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板此篇文章 │ 文章代碼(AID): #1M1cFWIG (LoL) [ptt.cc] [公告] Braum5566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443259360.A.490.html │ 標題: Braum5566 內容: 作者 Braum5566 (大叔布朗姆) 被水桶 我去檢舉檢舉的推文: jk182325 : 爽 廢物布郎母 板主回覆: #溝通信件2 [啊啊,就是請你不要太在意,] [他不一定是罵你。] [字也不一樣,指涉性不足,] [他有可能是說剛剛遊戲中遇到的布朗姆很雷,而不是針對你。] 1.他不一定是罵你 2.字也不一樣 3.他有可能說是遊戲中遇到的 申訴: 1.本人ID暱稱中英文都是Braum(布朗姆) 很明顯jk182325就是在罵我 如果說把一個人的名字前面加上廢物還是在文章討論此人的情況下 還不一定是在罵我,此人適任板主嗎? 請小組長針對此點回覆 2.字也不一樣?英文翻中文用哪個字本來就是都可以音相同都可以用不是常識? 這算什麼強詞奪理? 3.遊戲中遇到的人很雷?這是什麼鬼東西?小組長可以傳換板主仔細詢問什麼叫做 可能是在遊戲中遇到的嗎? 在一篇文章標題內容在水桶一個叫做Braum的人底下推文爽廢物布朗母的人 可以判決成他可能在遊戲中遇到的 這除了看ID判決以外有其他可能性嗎 小組長請幫我解惑,現在板主這樣做事板規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6.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443363999.A.8E1.html ※ 編輯: Braum5566 (1.160.16.210), 09/27/2015 22:27:54
文章代碼(AID): #1M1_oVZX (Sub_Strate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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