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關於檢舉案 #1LpURXdT lol_picket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mulkcs)時間10年前 (2015/08/25 00:3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 [本文轉錄自 mulkcs 信箱] 作者: 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 標題: Re: 關於檢舉案 #1LpURXdT lol_picket 時間: Tue Aug 18 17:25:32 2015 ※ 引述《mulkcs (mulkcs)》之銘言: : ※ 引述《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之銘言: : : 首先每篇文章需針對各人進行檢舉 : : 再來需提出每位違規的原因或看法 : : 勿將自己的無知歸咎於版主推卸責任 : 第一行你的意思是說一個檢舉不能多人? : 第二行是說要爭對每個被檢舉人都提出人看法? : 那請問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438160335.A.212.html : 這篇一次檢舉兩人, 不論字數什麼都比我少, 也不符合你上面兩個觀點, 你怎麼解釋? : 關於第三行如果你一開始就說明清楚, 我也不會指責你推卸責任. : 但我去看了一看別人的檢舉過程, 我更發現你提出的上面兩點是自打嘴巴. 對不起歐 我一直都會因為 檢舉因素 檢舉人 檢舉事由 檢舉動機 檢舉合宜性 作出些微改動 相信檢舉版版友都很清楚的 我就是會轉彎 法條是死的情況是活的 不高興我的做法可以別來或者申訴 本人回應到此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196.7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ulkcs (134.58.253.57), 08/25/2015 00:35:35
文章代碼(AID): #1LsqVOoU (Sub_Strategy)
文章代碼(AID): #1LsqVOoU (Sub_Strate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