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申訴LOL板版主hydra6716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等著瞧)時間11年前 (2013/10/02 15:3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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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ish56 信箱] 作者: fish56 (等著瞧) 標題: Re: hi 版主你好 時間: Wed Oct 2 01:21:10 2013 ※ 引述《hydra6716 (有蘿堪食直須食)》之銘言: : 組務板的判決內容為判例,不代表相關內容都應拿至板面。 : 而使用者之內文更不是對於判例之說明,為自身理解之內容, : 和討論板主旨完全無關。 : 如果開放這種文章,那是不是代表所有跑過組務對組務 : 之相關抱怨或者申訴之文章都可以轉至板面呢? 1.這不是抱怨文喔 2.主旨我用"閒聊"當主題討論組務的判決 怎麼會與討論版無關 又怎麼會違反D1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212.17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ish56 (1.171.212.176), 時間: 10/02/2013 15:31:34
文章代碼(AID): #1IIylOO_ (Sub_Strate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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