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LOL板主hydra6716水桶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下棋逍遙遊)時間11年前 (2013/09/30 21:03),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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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chinagogoya 2. 被檢舉人/看板:hydra6716/LOL 3. 檢舉事由:不服判決 4. 舉證 (如有需要): ●19103 s44 9/29 chinagogoya □ [閒聊] RANK到NG場的簡易心得 ┌─────────────────────────────────────┐ │ 文章代碼(AID): #1II2x9Fh (LoL) [ptt.cc] [閒聊] RANK到NG場的簡易心得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oL/M.1380462281.A.3E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6 Ptt幣 │ └─────────────────────────────────────┘ C2 15d 累犯加倍 30d C2【人身攻擊、口氣惡劣、謾罵】 對個人或特定群體的人格、動機、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之冷嘲熱諷, 或言語攻擊行為(並非對於文章的評論)。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發言以反諷暗諷等方式,中傷他人之發言行為; 發言針對如宗教/人種/國籍/戰隊之類等特定團體,進行嘲諷歧視等言論攻擊行為; 發言出現三字經或髒字等不雅字眼,語言攻擊情形明顯且嚴重者; 其他以各種諧音暗喻或挖空格,但其發言所指具可辨識性之攻擊性發言者視同違規; 發言針對個人,雖未出現髒字,但對人不對事具攻擊嫌疑者,則依告訴乃論原則處理。 具不雅或有其爭議性質或事實的簽名檔、使用者暱稱、ID 其發文皆視為內文違規處理。 此板規為板主群主觀判定。 主要是玩遊戲失利而發表的心得文,不是抱怨文也不是特意引戰文。 也沒有特別辱罵,只單純發表遊戲感言而已,就莫名其妙被水桶30天。 申訴信件: 作者 chinagogoya (下棋逍遙遊) 標題 我對水桶有意見 時間 Mon Sep 30 21:18:45 2013 ─────────────────────────────────────── 單純發表RANK 心得文而已,沒引戰也認同板友肯定,為什麼莫名其妙被桶? 也沒有任何抱怨文和流水日記文。 還以C2 桶我 30天。 認真打的文章也沒有任何謾罵板友、嘲諷板友的嫌疑阿。 作者 hydra6716 (有蘿堪食直須食) 標題 Re: 我對水桶有意見 時間 Mon Sep 30 22:54:33 2013 ─────────────────────────────────────── 藏頭。 作者 chinagogoya (下棋逍遙遊) 標題 Re: 我對水桶有意見 時間 Mon Sep 30 23:25:25 2013 ─────────────────────────────────────── ※ 引述《hydra6716 (有蘿堪食直須食)》之銘言: : 藏頭。 這樣豈不是文字獄? 如果這樣的話每篇文章直接可以任意解讀,都可以算是挑釁了。 一篇文章可以這樣為由定罪? 37;44m hydra6716 (有蘿堪食直須食) 標題 Re: 我對水桶有意見 時間 Mon Sep 30 23:31:56 2013 ─────────────────────────────────────── 如果藏頭就可以隨意表達自己意見的話那板規 都沒有存在意義了。 對於判決不滿請跑組務。 -- 網誌文章(慎入):http://ppt.cc/NYed 學習,就要思考它的價值:http://ppt.cc/NQrD 電競,是必要的嗎:http://ppt.cc/3n4g 鬥棋(小說):http://ppt.cc/WPqF 殘局PK戰:http://ppt.cc/FpG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1.171

09/30 21:16, , 1F
這.........不....是.....藏......頭.....文.....嗎....?
09/30 21:16, 1F

09/30 21:17, , 2F
但是說的好,其實我很想知道要去哪裡檢舉改運哥怠職瀆職
09/30 21:17, 2F

09/30 22:31, , 3F
目前的站方管道而論 應該是這裡
09/30 22:31, 3F

09/30 23:06, , 4F
我覺得你要趕快生出和板主的聯絡信件
09/30 23:06, 4F
※ 編輯: chinagogoya 來自: 1.34.1.171 (09/30 23:35)

10/01 10:45, , 5F
hydra回信都亂回 其實她只想用這種態度應付你ZZ
10/01 10:45, 5F

10/01 14:57, , 6F
#1IH_8del 自打嘴巴,這篇就不敢動?自由二分法 噁心
10/01 14:57, 6F

10/01 15:33, , 7F
這篇斷句還很刻意耶,我還可以不留痕跡XD
10/01 15:33, 7F
文章代碼(AID): #1IINQWg5 (Sub_Strate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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