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LOL板主hydra6716水桶
1. 檢舉人:chinagogoya
2. 被檢舉人/看板:hydra6716/LOL
3. 檢舉事由:不服判決
4. 舉證 (如有需要):
●19103 s44 9/29 chinagogoya □ [閒聊] RANK到NG場的簡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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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II2x9Fh (LoL) [ptt.cc] [閒聊] RANK到NG場的簡易心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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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15d
累犯加倍 30d
C2【人身攻擊、口氣惡劣、謾罵】
對個人或特定群體的人格、動機、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之冷嘲熱諷,
或言語攻擊行為(並非對於文章的評論)。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發言以反諷暗諷等方式,中傷他人之發言行為;
發言針對如宗教/人種/國籍/戰隊之類等特定團體,進行嘲諷歧視等言論攻擊行為;
發言出現三字經或髒字等不雅字眼,語言攻擊情形明顯且嚴重者;
其他以各種諧音暗喻或挖空格,但其發言所指具可辨識性之攻擊性發言者視同違規;
發言針對個人,雖未出現髒字,但對人不對事具攻擊嫌疑者,則依告訴乃論原則處理。
具不雅或有其爭議性質或事實的簽名檔、使用者暱稱、ID
其發文皆視為內文違規處理。
此板規為板主群主觀判定。
主要是玩遊戲失利而發表的心得文,不是抱怨文也不是特意引戰文。
也沒有特別辱罵,只單純發表遊戲感言而已,就莫名其妙被水桶30天。
申訴信件:
作者 chinagogoya (下棋逍遙遊)
標題 我對水桶有意見
時間 Mon Sep 30 21:18:4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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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發表RANK 心得文而已,沒引戰也認同板友肯定,為什麼莫名其妙被桶?
也沒有任何抱怨文和流水日記文。
還以C2 桶我 30天。
認真打的文章也沒有任何謾罵板友、嘲諷板友的嫌疑阿。
作者 hydra6716 (有蘿堪食直須食)
標題 Re: 我對水桶有意見
時間 Mon Sep 30 22:54:3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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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頭。
作者 chinagogoya (下棋逍遙遊)
標題 Re: 我對水桶有意見
時間 Mon Sep 30 23:25:2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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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ydra6716 (有蘿堪食直須食)》之銘言:
: 藏頭。
這樣豈不是文字獄?
如果這樣的話每篇文章直接可以任意解讀,都可以算是挑釁了。
一篇文章可以這樣為由定罪?
37;44m hydra6716 (有蘿堪食直須食)
標題 Re: 我對水桶有意見
時間 Mon Sep 30 23:31:5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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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藏頭就可以隨意表達自己意見的話那板規
都沒有存在意義了。
對於判決不滿請跑組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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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4.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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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inagogoya 來自: 1.34.1.171 (09/30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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