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不滿TOS板兩板主不處分qa17b-3
※ [本文轉錄自 diefish5566 信箱]
作者: bradyaraoy (靜)
標題: Re: [通告] #1HYQtU-h (ToS) qa17b 多項違規
時間: Wed Dec 18 18:43:03 2013
※ 引述《diefish5566 (死魚56)》之銘言:
: ※ [通告] 共 4 人收件
: ※ s91812 ice0514 peterman167 bradyaraoy
: ---------------------------------------------------------------------------
: #1HYQtU-h (ToS) qa17b
: 噓 diefish5566:#1Ih_rv8J (ToS) peterman167 散佈找尋外掛的方法 12/17 18:03
: 推 peterman167:我不方便自己審自己 別再寄信來啦 12/17 18:08
: 推 qa17b:死魚崩潰喔? 毛板主哪裡有散佈尋找外掛的方法 麻煩明示一下? 12/17 19:01
: 噓 diefish5566:我建議你好好地再看一次那篇 12/17 19:04
: 推 qa17b:我實在看不出來阿 所以請你明白指出來? 12/17 19:06
: 要求明示尋找外掛方法 明顯尋求外掛資訊
根據靜某看完peterman167之#1Ih_rv8J (ToS)之文章,
我認為qa17b在此並非要求您提供如何找尋非法程式,而是要求您說明您對該文章的檢舉
說得更清楚一點,閱讀文義我認為qa17b認為peterman167並沒有散布找尋外掛之方法,
但是他亦尊重您發表此言論的權益,所以並沒有直接反駁或否定,而是請您說明。
請您說明peterman167在該文的哪裡有違規,而非請您說明如何找外掛。
: → diefish5566:#1HYQtU-h (ToS) qa17b 尋求外掛 12/17 19:08
: → diefish5566:推文尋求外掛資訊 12/17 19:09
: 推 qa17b:真可憐耶 我是問你毛板主哪句話違規 這也能牽托 頗呵 12/17 19:09
: → qa17b:你是有被害妄想症喔? 這樣亂檢舉很爽嗎 12/17 19:10
: → diefish5566:要我明示 不就是要說出找外掛的方法嗎 12/17 19:10
: → diefish5566:如果這不是尋求外掛資訊那什麼才是尋求外掛資訊 12/17 19:11
: → diefish5566:#1HYQtU-h (ToS) qa17b 於推文人身攻擊 12/17 19:11
: 推 qa17b:金摳連 呵呵 12/17 19:13
: → diefish5566:#1HYQtU-h (ToS) qa17b 再次於推文中人身攻擊 12/17 19:15
: → qa17b:要尋求外掛資訊還要來這裡問人 你已為我跟你一樣聰明嗎? 12/17 19:15
: → qa17b:我終於見識到真正的崩潰了 呵呵 加油 12/17 19:16
: → diefish5566:#1HYQtU-h (ToS) qa17b 於推文中挑釁 12/17 19:16
: → diefish5566:#1HYQtU-h (ToS) qa17b 明知故犯惡意違規 12/17 19:17
: → diefish5566:請依規定四倍水桶之 12/17 19:17
: 經檢舉後變本加厲 惡意明確
靜本身認為qa17b在後續的部分言論的確不太恰當,將來版主群會更加留意該ID之言論,
造成您感官上的不好印象版主群深感抱歉,爾後果有需要將會修正版規來防範類似案例。
: → rehtie:#1HYQtU-h (ToS) diefish5566 洗推文 12/17 19:18
: 噓 qa17b:這釣魚技術有點差 龍王別鳥他了 呵呵 12/17 19:19
: 請板主勿忽視本人檢舉
: 縱容謾罵挑釁 尋求外掛之事一再發生
: 請勿因peterman167的板主身分
: 不予處分其散佈尋求外掛方法之行為
靜某認為peterman167在您檢舉的文章中已經將所有相關的詞彙屏蔽,
且保留原文章,以及說明為何其內容與外掛有關是版主判決之職責,
我們給予判決必須公開並且公正,更重要的是法治看的是證據,沒有證據我們並不能判決
若有版友因為該文章去尋找外掛,乃版友之個人行為,版主並無權干涉。
總結,靜某認為該文章並無問題,版主peterman167亦有考慮到散步外掛資訊的疑慮,
因此有對於違規內容進行處理,同時說明其判決理由,而非無憑無據的給予懲罰。
: 導致更多的板友如qa17b有樣學樣
: 敗壞本板優良風氣
靜版主接受您這部分的檢舉,我將會對此版友的言論提高關注。
若有需要,靜某將會對其執行處分。
靜某其實知道您對版上事務持續關注並且樂於發表意見,
ToS版感謝您願意提供您的看法,不過必須說的是有關peterman167已經上報小組長,
不需要再額外寄信要求審核,我們尊重小組長的判決,且一案不必不同處二審,
還有很多有意義的事情可以做,很多有意義的文章可以發,
建議不要和一兩位版友過意不去,因為這對您、對該版友一點好處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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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6.218.3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iefish5566 (114.34.133.5), 時間: 12/21/2013 23: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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