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不滿TOS板兩板主不處分qa17b-3

看板Sub_RolePlay作者 (死魚56)時間11年前 (2013/12/21 23: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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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diefish5566 信箱] 作者: bradyaraoy (靜) 標題: Re: [通告] #1HYQtU-h (ToS) qa17b 多項違規 時間: Wed Dec 18 18:43:03 2013 ※ 引述《diefish5566 (死魚56)》之銘言: : ※ [通告] 共 4 人收件 : ※ s91812 ice0514 peterman167 bradyaraoy : --------------------------------------------------------------------------- : #1HYQtU-h (ToS) qa17b : 噓 diefish5566:#1Ih_rv8J (ToS) peterman167 散佈找尋外掛的方法 12/17 18:03 : 推 peterman167:我不方便自己審自己 別再寄信來啦 12/17 18:08 : 推 qa17b:死魚崩潰喔? 毛板主哪裡有散佈尋找外掛的方法 麻煩明示一下? 12/17 19:01 : 噓 diefish5566:我建議你好好地再看一次那篇 12/17 19:04 : 推 qa17b:我實在看不出來阿 所以請你明白指出來? 12/17 19:06 : 要求明示尋找外掛方法 明顯尋求外掛資訊 根據靜某看完peterman167之#1Ih_rv8J (ToS)之文章, 我認為qa17b在此並非要求您提供如何找尋非法程式,而是要求您說明您對該文章的檢舉 說得更清楚一點,閱讀文義我認為qa17b認為peterman167並沒有散布找尋外掛之方法, 但是他亦尊重您發表此言論的權益,所以並沒有直接反駁或否定,而是請您說明。 請您說明peterman167在該文的哪裡有違規,而非請您說明如何找外掛。 : → diefish5566:#1HYQtU-h (ToS) qa17b 尋求外掛 12/17 19:08 : → diefish5566:推文尋求外掛資訊 12/17 19:09 : 推 qa17b:真可憐耶 我是問你毛板主哪句話違規 這也能牽托 頗呵 12/17 19:09 : → qa17b:你是有被害妄想症喔? 這樣亂檢舉很爽嗎 12/17 19:10 : → diefish5566:要我明示 不就是要說出找外掛的方法嗎 12/17 19:10 : → diefish5566:如果這不是尋求外掛資訊那什麼才是尋求外掛資訊 12/17 19:11 : → diefish5566:#1HYQtU-h (ToS) qa17b 於推文人身攻擊 12/17 19:11 : 推 qa17b:金摳連 呵呵 12/17 19:13 : → diefish5566:#1HYQtU-h (ToS) qa17b 再次於推文中人身攻擊 12/17 19:15 : → qa17b:要尋求外掛資訊還要來這裡問人 你已為我跟你一樣聰明嗎? 12/17 19:15 : → qa17b:我終於見識到真正的崩潰了 呵呵 加油 12/17 19:16 : → diefish5566:#1HYQtU-h (ToS) qa17b 於推文中挑釁 12/17 19:16 : → diefish5566:#1HYQtU-h (ToS) qa17b 明知故犯惡意違規 12/17 19:17 : → diefish5566:請依規定四倍水桶之 12/17 19:17 : 經檢舉後變本加厲 惡意明確 靜本身認為qa17b在後續的部分言論的確不太恰當,將來版主群會更加留意該ID之言論, 造成您感官上的不好印象版主群深感抱歉,爾後果有需要將會修正版規來防範類似案例。 : → rehtie:#1HYQtU-h (ToS) diefish5566 洗推文 12/17 19:18 : 噓 qa17b:這釣魚技術有點差 龍王別鳥他了 呵呵 12/17 19:19 : 請板主勿忽視本人檢舉 : 縱容謾罵挑釁 尋求外掛之事一再發生 : 請勿因peterman167的板主身分 : 不予處分其散佈尋求外掛方法之行為 靜某認為peterman167在您檢舉的文章中已經將所有相關的詞彙屏蔽, 且保留原文章,以及說明為何其內容與外掛有關是版主判決之職責, 我們給予判決必須公開並且公正,更重要的是法治看的是證據,沒有證據我們並不能判決 若有版友因為該文章去尋找外掛,乃版友之個人行為,版主並無權干涉。 總結,靜某認為該文章並無問題,版主peterman167亦有考慮到散步外掛資訊的疑慮, 因此有對於違規內容進行處理,同時說明其判決理由,而非無憑無據的給予懲罰。 : 導致更多的板友如qa17b有樣學樣 : 敗壞本板優良風氣 靜版主接受您這部分的檢舉,我將會對此版友的言論提高關注。 若有需要,靜某將會對其執行處分。 靜某其實知道您對版上事務持續關注並且樂於發表意見, ToS版感謝您願意提供您的看法,不過必須說的是有關peterman167已經上報小組長, 不需要再額外寄信要求審核,我們尊重小組長的判決,且一案不必不同處二審, 還有很多有意義的事情可以做,很多有意義的文章可以發, 建議不要和一兩位版友過意不去,因為這對您、對該版友一點好處都沒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6.218.3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iefish5566 (114.34.133.5), 時間: 12/21/2013 23:03:42
文章代碼(AID): #1IjQtGVT (Sub_Role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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