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對Gamesale版水桶判決有異議
小組長判決如下
板主維持原判決 但請對於本案中敘述不夠明確的部分於板規中加強敘述或加上計算範例
請於一個月內完成並發文公告
----------------------說明如下-----------------------------------------------
板主為制定板規之起點
PTT將管理板面之權責交給板主
板主制定板規讓大家有個發文依據做參考
而板規未提及之處交由板主判斷 甚至有看板沒有板規
這是PTT委託給板主的權限
本案為多重犯規之相關敘述不夠完善
違規是事實 原本就有多重犯規之規範也是事實
因此小組長認為可依照板主判決處理
但造成使用者計算困擾為事實 因此要求加上計算及更多說明
※ 引述《doggo (馬蓋先中文化100%完成)》之銘言:
: 一、申訴人ID:doggo
: 二、被申訴人ID/被申訴看板:mithralin/Gamesale
: 三、申訴事由:
: 禁言天數錯誤計算
: 四、主述:
: (1) 本人因沒有及時注意到發文格式,以及重複貼文規定
: 導致觸犯板規而被禁言,然禁言時間長達588天,與板主對板規的詮釋有異議
: (2) 本人第一次收到系統通知狀況如下:
: Gamesale 看板已暫時停止讓您發表意見。
: 開始時間: 10/11/2020 23:31:17 (期限 840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 原因: 違反板規1*4+板規5*2
: Gamesale相對應板規處罰如下:
: b.違反板規1 發文標題未依要求者 刪文、禁言二週
: g.違反板規5 超過當日文章配額者 刪後發文章、禁言二週
: s.累積三次違反相同板規 禁言時間改為原先10倍
: 原本板主處分的部分為:
: 公式 s(4b+2g)
: 10(4x2+2x2)=120(週),共840天
: 經過溝通以後,板主回應:
: 板規規定並沒有明文規定第四次起才10倍
: 而是直接禁言時間改為原先10倍
: 板規五這邊可以不記
: 剩下的違規禁言時間是(犯板規1)x4x10+(犯板規5)x2=14*40+14*2=588日
: 這裡會將您的禁言時間修改為588日
: 然後就接到系統通知:
: 開始時間: 10/13/2020 19:51:31 (期限 588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 原因: 違反板規1*4+違反板規5*2
: 後經反應之後,版主只把處罰日期由當初觸犯板規日開始起算
: (3) 根據這樣的處罰,我能接受我犯錯誤之處,但有異議如下:
: 若真的是板規1犯了4次,加上板規5犯了兩次
: 那依據板規的處罰時間我認為如此解釋才正確:
: (犯板規1)x3+(犯板規1)x1x10+(犯板規5)x2=30週
: ^^^^^^^^^^^^ ^^^^^^^^^^^^^^^ ^^^^^^^^^^^^
: 累計三次的空間 加成處罰部分 完全不同的犯規,不能一起加成
: 後來在正式致信板主後,板主改為588日(84週)
: 但板主自己說板規「沒有明文規定」
: 也就是等於自己承認板規的訂定並不夠清楚
: 所以最終裁決權就由板主自己解釋
: 然而板規寫著「累積三次違反相同板規:禁言時間改為原先10倍」
: 如果是慢速累積板規,每次處罰過後又犯
: 直到第四次犯時,才會開始變成10倍吧
: 現在是我不巧剛好兩日碰到四次
: 就被簡單的把四次直接乘10倍,我認為這是不妥的
: 要不然,就請板主把板規修改成
: 「累積三次,第四次起連前三次處罰一起加成10倍」
: 否則就不應該這樣處罰
: 若是依照板主者這種處罰方式
: 板規是板規,解釋是解釋,兩者就沒有相關了
: 在板上訂定板規的「法治」就變成了「人治」
: 而不是當板規不夠明確時,應該要回歸合理的規則解釋
: 所以我再度致信版主,但就完全沒有回應了
: 因此,我再重申一次,我願意接受處罰,但要合理
: 以上敘述,請小組長明察。
: 五、檢附證據:
: 證01:本人於ptt個人信箱跟該版版主mithralin私信之溝通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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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1/04 19:34,
4年前
, 1F
11/04 19:3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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