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證] 申訴相關文章 2已刪文

看板Sub_GMobile作者 (1213)時間5年前 (2018/10/01 21:15), 5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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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okemonGO 看板 #1Q1rWZlG ] 作者: bingtsien (冰餡) 看板: PokemonGO 標題: [公告] 板規2018.5.13 板務討論暨檢舉與推薦區 時間: Sun Nov 12 04:05:51 2017 【PokemonGO 板規】  本看板為PTT的PokemonGO板,  文章、推文及板務處理原則均遵循中華民國法律及站規規範,  看板使用者不得因未知相關板規自行刪除內容而免卻責任。 01.目錄  一、板旨總則..................03  二、使用規範    2-1.文章類別..............04    2-2.文章回覆..............06    2-3.文章規範..............07    2-4.文字規範..............09    2-5.雷達討論相關規範......11  三、其他事項..................13  板規修改歷程..................14 02.一、板旨總則  本看板為《Pokémon GO》手機遊戲之專用討論板。  本遊戲由Nintendo授權,Niantic進行營運及開發,  於2016年8月6日正式開放臺灣地區。  有關遊戲內容、公司情報、相關新聞、二次創作……等等,  皆可於本看板發表文章。  任何無關本板板旨之文章,板主得以直接刪除,並視情節予以水桶若干日或退文處分。      文章內若有違規疑慮,板主將會於文章前做S標記僅示此文已被關注。 03.二、使用規範 2-1 文章類別  本看板之預設類別為以下八類,可使用自訂非預設類別之文章分類,  但不可不將文章分類或使用錯誤分類,違者板主將代為分類或不處分刪文。    [閒聊] 與板旨相關之話題皆可用此類別。  [發問] 與遊戲相關之疑問皆可用此類別。  [討論] 與遊戲相關之討論皆可用此類別。  [心得] 與遊戲相關之心得感想皆可用此類別。  [情報] 與板旨相關之新消息需用此類別發文,並需於文內附上情報來源網址或圖片,      未附來源之情報文板主得以不實情報論刪除並水桶3日,      非屬情報文而誤用此分類之情形亦同上處分。 04. -  [揪團] 徵求其他板友一同進行遊戲需用此類別,創立私人群組亦同。      14日內限1篇,違者刪文並水桶14日。  [健檢] 遊戲內之PM詢問去留需用此類別。      14日內限1篇,違者刪文並水桶14日。  [發錢] 文章內若有發錢限用此類別。 且單篇最少需發1000p(稅後)以上,違者刪文並水桶14日05.2-2 文章回覆  使用回文功能之文章需與該討論串原文相關,而不受文章標題限制。  討論串之回文若過度偏離板旨,板主得不處分鎖文或刪文,  並可視情況公告禁止該討論串回文。   06.2-3 文章規範  所有文章內容至少須滿50繁體中文字,且不得為一行文(電腦觀看),  不含網址連結、簽名檔、轉錄文章及新聞之原內文。 若違反以上規定,板主得直接刪除文章,且視情況水桶7日或14日處分  2-3-1.發錢:發錢文每篇最少需有1000p(稅後),        違者刪文並水桶14日。 ※但文章有嚴重違規或明顯鬧版,會於作者發錢完後,視情節依板規處份。  2-3-2.新聞:新聞轉貼每人每日限一篇,需附上自己討論內容至少30字,        違者刪文並水桶14日。  2-3-3.洗板:板主(群)認定內容過度空泛之文章,或同性質文章或推文大量重複貼出,        以及違反以下任一無意義文章條款(※)者, 若為初犯,刪文並水桶3日為警告, 累犯者,得刪文並水桶14日或30日且視情節予以退文處分。        ※日記文:個人偶發事件之少量文字紀錄。         感覺文:無一定數量統計之毫無根據的言論內容。         幻想文:無討論基礎之下對遊戲內容任意預期或揣測新增事項。 07.註:被板主標註s,並於該文註明列為觀察名單後, 若該文於發文後12小時內未累積到不同人20推文以上, 即未達討論度標準,刪文處份。 2-3-4.閒聊:閒聊文章同一人一個月最多3篇(以第一篇日期起算),自刪或被板主刪 文亦佔額度。  2-3-5.問卷:私人問卷發表需先知會板主,板主同意後可逕行發文,        違者刪文並水桶30日。  2-3-6.app :發表自製app需先知會板主,        並說明是否付費下載或應用內購及含廣告與否,        板主同意後可逕行發文,違者刪文並水桶30日,且視情節予以退文處分。  2-3-7.公投:欲使用「活動連署」與「記名公投」功能發表文章者需先知會板主,        板主同意後可逕行發文,違者刪文並水桶14日。  2-3-8.OP文:置底已有相關集中討論串,        或同情報已有他人先行貼出,後貼者未有更詳細的補述時,        得不處分刪文。        ※另遊戲內冷知識類型等疑問,30日內若無相關文章則不以此規定刪文。 08. - 2-3-9.轉錄文: 禁止未經原作者同意,擅自轉貼、複製文章或連結。 一經檢舉,並查明屬實將刪文,再犯水桶 14 天 09.2-4 文字規範  2-4-1.禁止發表任何不當之圖片、文字、影片等, 如:限制級、性暗示、裸露、團體或種族歧視、血腥及暴力等。     違者水桶30日。  2-4-2.禁止對人、團體以任意形式之人身攻擊、謾罵,蓄意引戰等,     經當事人檢舉,板主判定違規者水桶30日。  2-4-3.本板禁止 使用/討論/推廣 模擬器、Fake GPS、異地代登、修改遊戲數值之軟體 、複數帳號、需要登入PMGO帳號之非官方程式, 使用多重帳號水桶7日,其餘違者水桶30日且視情節予以退文處分。     ※非更動遊戲內容之輔助app不在此限。      需登入遊戲帳號之網頁及輔助app不禁止,但不鼓勵使用。  2-4-4.嚴禁公開任何涉及現金交易等行為。     違者水桶30日或永久水桶並退文。  2-4-5.禁止未經同意任意增減、修改他人推文,     經當事人檢舉,板主查證屬實後違者水桶14日10. -  2-4-6.有蓄意誤導他人之言論嫌疑者,     經檢舉,板主判定違規者水桶14日註:非官方情報等內容農場文章,皆視為誤導文。  2-4-7.禁止發表廣告連結、紅利連結、營利連結等可取得私人利益之連結,     公開募款帳號情形亦同,     違者水桶30日或永久水桶且視情節予以退文處分。  2-4-8.經板主判定有蓄意鬧板行為者,     得永久水桶且依發文有無予以退文處分11.2-5.雷達討論相關規範  本板原則上不禁雷達討論,  但只要是遊戲本體以外的其它輔助應用,皆不鼓勵亦不推廣。  考量到雷達類輔助應用的特殊性,在官方發表相關聲明之前,  特以以下事項規範本板雷達討論:  2-5-1.禁止討論「如何製作雷達」。  2-5-2.禁止討論「雷達是否為外掛」/「使用雷達之對錯」等類似議題。  2-5-3.禁止帶有比較性質的討論「有/無雷達帶來之遊戲影響」。  2-5-4.禁止發表「以雷達為主體」的app情報與文章。發表自製雷達不在此限。  2-5-5.禁止討論「需登入遊戲帳號」之雷達。  違反以上情況皆刪文水桶14日。 12. -  而以下情形為避免疑慮,另外說明以下為允許範圍:    1.分享「由雷達獲得之情報」相關圖文  2.分享「自製雷達軟體」(需符合2-3-6)  3.討論「聯播情報軟體」 13三、其他事項  3-1.複數違規時使用罰則最高的懲處,但累犯者罰則加倍。  3-2.檢舉時間超過事發時間7日得不受理。  3-3.受處分者若對板主判決不服,可先請板主寄還被刪除之文章至小組申訴。  3-4.不同帳號經站方查證為同一使用者,適用板規之所有限制事項。  3-5.其他板規未提及之事項得依站規處理。 14 -- 板規修改歷程 2016/09/02 #1NoJMCwl 初版板規 2016/09/26 #1Nv_NT-t 二版板規 2016/09/27 [修改] 2-4-3 2-1 [新增]2-3-6 3-2 2-3-7 2016/10/12 [追加] 板旨說明 2-3無意義文條款 [修改] 2-1       [新增] 2-5雷達條款 2-4-7 2016/10/18 [追加] 2-3內文基本規定 2016/11/03 [追加] 2-1情報文敘述 2016/11/12 [追加] 2-5-4廢除 暫以隱藏不顯示 2016/11/15 #1OAfdOA0 三版板規 2016/12/05 [修改] 2-3-3敘述 [追加]2-4-3可依情況退文 [新增]2-4-8鬧板永桶 2017/01/19 [追加] 2-3-7追加但書 2017/03/26 [修改] 2-4-4 2-4-7罰則內容 2017/07/01 #1PLxAuvV 四版板規 2017/10/18 [修改] 自刪不免責 變更分類 2-3追加 2-3-1 2-3-3 2-3-4 2-4-1改為不當並加但書 2-4-3 2-4-4 2-4-6 2018/5/13 [修改] 檢舉區禁止非關板務推文,2-4-3 追加 2-3-9 15 -- 本公告不溯及既往,在此板規發布前之文章,依該時段所屬板規處理。 但若文章於本板規發布後修改,板主得視嚴重違規內容予以處分。 另推文違規則依時間判斷處理。 如有任何板務相關討論、檢舉或推薦文章皆可於此處提出。 本篇亦會視留言情況不定期清理推文。 本檢舉區禁止閒聊以及爭吵,違規者視情節水桶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2.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kemonGO/M.1510430755.A.BD0.html

04/01 10:23, 6年前 , 1F
#1Qlpy2lL (PokemonGO)aguas推文 2-4-3
04/01 10:23, 1F
未達

04/01 19:37, 6年前 , 2F
04/01 19:37, 2F

04/01 22:15, 6年前 , 3F
04/01 22:15, 3F

04/03 01:09, 6年前 , 4F
使用者aaronshell閒聊文超貼 3/17以來已po四篇閒聊文
04/03 01:09, 4F
用月份計算

04/03 14:47, 6年前 , 5F
...我的檢舉推文是要不要處理 斜線搜我ID 謝謝妳喔 冰冰
04/03 14:47, 5F

04/03 15:25, 6年前 , 6F
歡迎去組務檢舉板主瀆職
04/03 15:25, 6F

04/03 17:09, 6年前 , 7F
推文寄信都不處理 搞毛用 嘖嘖 我被黑惹
04/03 17:09, 7F
會處理

04/04 00:21, 6年前 , 8F
#1QmarW3Z 2-3-3
04/04 00:21, 8F
未達

04/04 15:48, 6年前 , 9F
過了快兩個禮拜 請問之前回覆的信件有下文嗎
04/04 15:48, 9F

04/05 01:02, 6年前 , 10F
已回覆,另外會發相關板規公告
04/05 01:02, 10F

04/05 22:08, 6年前 , 11F
04/05 22:08, 11F
satan04:轉錄至看板 Sub_GMobile 04/06 00:10

04/06 00:27, 6年前 , 12F
04/06 00:27, 12F

04/06 13:30, 6年前 , 13F
同作者 #1Qnl4D2D 2-1 2-3 2-3-3 #1Qnlb4N_ 2-1 2-3-3
04/06 13:30, 13F

04/07 10:35, 6年前 , 14F
04/07 10:35, 14F

04/07 10:38, 6年前 , 15F
aaronshell 2-3-3 抓到你囉
04/07 10:38, 15F

04/07 10:39, 6年前 , 16F

04/07 10:40, 6年前 , 17F

04/07 10:51, 6年前 , 18F
更正aaronshell是2-3-4
04/07 10:51, 18F

04/08 11:00, 6年前 , 19F
#1QoMdY9f isc0218 2-3
04/08 11:00, 19F

04/08 19:12, 6年前 , 20F
檢舉三件 處理兩件 請問留一件是要? 還是你也是沛隊?
04/08 19:12, 20F

04/09 15:00, 6年前 , 21F
04/09 15:00, 21F

04/15 11:27, 6年前 , 22F
#1QqiAfp9 (PokemonGO) aaronshell 2-3-4
04/15 11:27, 22F

04/18 12:52, 6年前 , 23F
04/18 12:52, 23F

04/18 15:18, 6年前 , 24F
kids1991 2-3-3 不得自刪免責
04/18 15:18, 24F

04/20 23:34, 6年前 , 25F
1QsWEEua 2-4-6
04/20 23:34, 25F

04/20 23:34, 6年前 , 26F
#1QsWEEua 2-4-6
04/20 23:34, 26F
情報錯誤當事人也已自刪,非誤導

04/21 12:24, 6年前 , 27F
檢舉都不處理嗎
04/21 12:24, 27F

04/21 23:01, 6年前 , 28F
#1QQ9K-8s 這篇可以m嗎?覺得整理的不錯
04/21 23:01, 28F
該篇當初就收入精華區跟文摘了喔

04/22 07:19, 6年前 , 29F
#1QrV7cP_ 推文自爆多帳 & 飛人幫抓
04/22 07:19, 29F

04/22 09:19, 6年前 , 30F
#1Qsu0WkI willyover
04/22 09:19, 30F

04/22 09:19, 6年前 , 31F
#1QsxUTw- feifan0827
04/22 09:19, 31F

04/22 09:20, 6年前 , 32F
可撥版風 都多久了還有人發文不到50字==
04/22 09:20, 32F
還有 381 則推文
還有 59 段內文
09/27 22:38, 5年前 , 414F
OK 你可以自己刪
09/27 22:38, 414F

09/28 08:50, 5年前 , 415F
#1RhAiU2M (PokemonGO) miniponpon 推文2-4-3
09/28 08:50, 415F

09/28 08:50, 5年前 , 416F

09/28 11:06, 5年前 , 417F
附議樓上,外加自爆多帳 #1RhJJMDl (PokemonGO)
09/28 11:06, 417F

09/28 11:07, 5年前 , 418F
→ miniponpon: 兩隻都收到了日本的 ,禮拜ㄧ在飛過去
09/28 11:07, 418F

09/28 12:30, 5年前 , 419F
09/28 12:30, 419F

09/29 07:48, 5年前 , 420F
#1RhOVtK_ 有人自爆多帳,說創新帳號
09/29 07:48, 420F

09/29 07:48, 5年前 , 421F
這樣算自爆嗎?
09/29 07:48, 421F

09/29 10:52, 5年前 , 422F
不知道樓上說的是不是
09/29 10:52, 422F

09/29 10:52, 5年前 , 423F
這位
09/29 10:52, 423F

09/29 10:53, 5年前 , 424F
#1RZKv9oB (PokemonGO) 有水桶記錄 是多帳累犯
09/29 10:53, 424F

09/29 21:12, 5年前 , 425F
Karida 2-4-3 多帳
09/29 21:12, 425F

09/29 21:12, 5年前 , 426F
09/29 21:12, 426F

09/29 21:12, 5年前 , 427F
我今天打也這樣,後來我就趕快換帳號打 09/29 21:06
09/29 21:12, 427F

09/29 21:12, 5年前 , 428F
09/29 21:12, 428F

09/29 21:12, 5年前 , 429F
友升級前開,我的新帳號就是靠幸運蛋加乘 09/29 04:21
09/29 21:12, 429F

09/29 21:13, 5年前 , 430F
※ 累犯水桶紀錄 #1RZKv9oB
09/29 21:13, 430F

09/30 09:12, 5年前 , 431F
#1RfAxLwa 原po 2-4-6
09/30 09:12, 431F

09/30 09:12, 5年前 , 432F
#1RhJJMDl 推文 2-4-6
09/30 09:12, 432F

09/30 09:14, 5年前 , 433F

09/30 09:14, 5年前 , 434F

09/30 09:17, 5年前 , 435F
實際上,L14內只會有一座顯示標籤,以L13發券
09/30 09:17, 435F

09/30 10:27, 5年前 , 436F
09/30 10:27, 436F
文章重點在勸人勿使用非法程式

09/30 10:28, 5年前 , 437F
#1Ri2sghH (PokemonGO) villagekids 推文2-4-3
09/30 10:28, 437F

09/30 10:29, 5年前 , 438F

09/30 12:03, 5年前 , 439F

09/30 16:39, 5年前 , 440F
LAPDSWAT456 #1Ri8h3oK 2-4-3 異地代登
09/30 16:39, 440F

09/30 20:18, 5年前 , 441F
版主我檢舉該篇原PO文章內有提到自己違反遊戲規則,這樣
09/30 20:18, 441F

09/30 20:18, 5年前 , 442F
不符合2-4-3嗎?
09/30 20:18, 442F
他之前有使用過,但該篇重點在開頭以及最後的提醒, 並不是在板上炫耀自己怎麼違規及得到什麼好處,你真的對這樣判決不滿意可以上訴小組 ※ 編輯: bingtsien (123.193.17.78), 09/30/2018 21:01:03

09/30 21:30, 5年前 , 443F
請問之前使用過就不算違反版規嗎?不論他的重點是什麼,
09/30 21:30, 443F

09/30 21:30, 5年前 , 444F
自己提到違反遊戲規則就是事實,不能因為他提醒別人不要
09/30 21:30, 444F

09/30 21:30, 5年前 , 445F
那樣做就免受罰則,那往後只要有版友發文自己使曾用外
09/30 21:30, 445F

09/30 21:31, 5年前 , 446F
掛或多帳被鎖的例子再勸大家不要這麼做,是否也免除罰則
09/30 21:31, 446F

09/30 21:31, 5年前 , 447F
?我認為版主有能力自行判斷,倘若版主仍堅持原判決,
09/30 21:31, 447F

09/30 21:31, 5年前 , 448F
那我再上訴小組
09/30 21:31, 448F

09/30 22:35, 5年前 , 449F
再補充一點,違反遊戲規則本來就有被鎖帳號的風險,官方
09/30 22:35, 449F

09/30 22:36, 5年前 , 450F
也有說明,不需要再特別以身試法發文提醒
09/30 22:36, 450F
kare1213:轉錄至看板 Sub_GMobile 10/01 21:1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are1213 (115.82.49.72), 10/01/2018 21:15:17
文章代碼(AID): #1RiXtduT (Sub_GMobile)
文章代碼(AID): #1RiXtduT (Sub_GMob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