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證] 溝通信件 4
※ [本文轉錄自 satan04 信箱]
作者: joy3252355 (九月 ~*)
標題: Re: 水桶判決
時間: Thu May 18 03:05:59 2017
※ 引述《satan04 (釣魚寶寶)》之銘言:
: ※ 引述《joy3252355 (九月 ~*)》之銘言:
: : ^^^^^^^^^^^^^^^^^^^^^^^^^^
: : 這點就是問題啦
: : 我公告內是說這串推文
: : 噓 satan04: 不發p幣我實在覺得9蛋文要幹嘛 05/12 23:57
: : 噓 satan04: 科 所以我說拉 沒p幣這文章意義在哪? 05/13 01:37
: : → satan04: 有些人就是看不懂 我就再打一次 05/13 01:37
: : 噓 satan04: 果然就是有人看不懂 論點很差 加油好嗎 05/13 02:33
: : → satan04: 永遠只能拿噓來說嘴? 連指名都不敢 廠廠 05/13 02:34
: : 噓 satan04: 黑人問號??? 好吧你果然看不懂 05/13 02:49
: : 噓 satan04: 沒辦法 板上閱讀能力低落 05/13 03:24
: : → satan04: 邏輯很差 廢文+錢=至少還有點存在價值 05/13 10:23
: : → satan04: 要p幣去置底拿還比較快 來這裡要是有啥問題? 頗ㄏ 05/13 10:25
: : 你自己憑著自己良心說 你覺得這樣看下來算不算引戰 ?
: : 你覺得如果每個人留言都用這種語氣 是要怎麼心平氣和討論 這到最後一定吵架的啊
: : 而且你說這句
: 我參考過以往判例後實在不覺得自己有引戰的客觀事實。
: 例如: #1P0gRvc_ 其中說了「沒玩的任何人,都能對缺乏道德愛作弊的吐口水
: 搞不清楚嗎ww」、「就笑你愛該又不敢發文」、「你只會該該叫對玩家有啥幫助」
: 尚不足稱作引戰。
那篇他們兩個人有互相檢舉啊 ... 原則上當然是他們兩個都引戰了
一開始兩個都有先給警告 之後觀察幾天他們的確也暫時沒互噴 有改善了
所以那篇後來我隔很多天才說暫定不違規 來龍去脈是這樣
: 又如 #1OoHDN_S 其中說了「國中畢業再學別人上ptt OK?」和
: 「國中生出來道歉」都還只是鎖文處理
: 那我用黑人問號與邏輯只是回應推文態度稍微不屑 又如何能認為是引戰呢?
我用鎖文沒用那篇桶他的原因是底下推文也都罵開了
如果桶了Tyranitar那底下一票推文沒道理不桶 才直接鎖文並作為之後桶他的參考之一
: : → satan04: 永遠只能拿噓來說嘴? 連指名都不敢 廠廠 05/13 02:34
: : 結果人家講了又被檢舉 這個很難護航了
: : 疑似釣魚這個例子之前也桶過一個不知道你記不記得 他只是更白的說"釣到了"
: : 但你這次的行為其實也差不多 不是嗎 ?
: 指名討論對象根本不算攻擊,
: 單純只是不爽他們某s某樓連個名字都不敢講。
講白了 那篇一開始兩方說法就沒有共識 怎麼可能好好討論
: 如果沒有罵人講了會怎樣?
: 難道指名對方是板規不允許之事?
: 我這算釣魚除非板主認定他們推文就是要人身攻擊我而不是來討論,
我是這樣認定沒錯啊 不會只有我這樣想吧 ?
: 不然能釣到什麼?
: 後面我就不多做回應,與此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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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satan04 (61.230.6.37), 05/23/2017 01: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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