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證] 溝通信件 2
※ [本文轉錄自 satan04 信箱]
作者: joy3252355 (九月 ~*)
標題: Re: 水桶判決
時間: Wed May 17 03:31:39 2017
※ 引述《satan04 (釣魚寶寶)》之銘言:
: 首先我是正常表達對9蛋文的意見,
: 完全沒有攻擊任何人的意圖(頂多是後來不耐煩了態度稍差),
^^^^^^^^^^^^^^^^^^^^^^^^^^
這點就是問題啦
我公告內是說這串推文
噓
05/12 23:57,
05/12 23:57
噓
05/13 01:37,
05/13 01:37
→
05/13 01:37,
05/13 01:37
噓
05/13 02:33,
05/13 02:33
→
05/13 02:34,
05/13 02:34
噓
05/13 02:49,
05/13 02:49
噓
05/13 03:24,
05/13 03:24
→
05/13 10:23,
05/13 10:23
→
05/13 10:25,
05/13 10:25
你自己憑著自己良心說 你覺得這樣看下來算不算引戰 ?
你覺得如果每個人留言都用這種語氣 是要怎麼心平氣和討論 這到最後一定吵架的啊
而且你說這句
→
05/13 02:34,
05/13 02:34
結果人家講了又被檢舉 這個很難護航了
疑似釣魚這個例子之前也桶過一個不知道你記不記得 他只是更白的說"釣到了"
但你這次的行為其實也差不多 不是嗎 ?
: 甚至說的也是可受公評之事,不只我一人覺得這類文章內容不足以大量佔用板上空間。
: → Danielly: 九蛋文當然不一定要發錢 但這樣九蛋文就真的沒啥意義... 05/13 00:33
: → december1952: 才三垃圾,算很幸運的了…這種文除非特別有創意或 05/13 00:45
: → december1952: 文筆,否則比較適合放置底那邊吧 05/13 00:45
: 噓 gsm60kimo: 所以這跟走在路上抓了同樣PM 發一篇文有什不同? 05/13 02:14
可受公評不表示需要用激烈語氣言詞去針鋒相對吧
PMGO又沒關閉噓文 你覺得廢文 可以噓
但一連串那種戲謔語氣我想大部分人看來都算是引戰
我當然懂你想表達的意思 你想表示9蛋文=廢文
所以用發錢照規定上來說就不是廢文 但卻被別人說這樣是乞丐要錢
你用PTT這麼久了 你也知道這就是鄉民的酸言酸語 你幹嘛硬去用臉接招
如果覺得這類文章廢 可以正常管道提出來 大家再就事論事討論
但突然這樣起鬨然後群起而攻之我覺得真的很沒必要
PS我個人對九蛋文的看法 孵蛋也是遊戲的一環 身上囤9顆10KM蛋也不是天天有
如果真的要硬性規定的話 我個人傾向孵蛋文要9顆10KM才能po文
但現在會po文的也大部分都是10KM的
你對板上的貢獻 大家有目共睹 我當然也知道
但言語常常過分激烈 也是不爭的事實 你也已經不是一次兩次被指說動不動亂噴人
有時候人家不對 讓大家看著他讓他自己丟臉難堪 會比直接指責有效的多
我想講的是 你覺得自己有理 據理力爭 很好
但也不是用激烈的手段去傳達自己的想法吧
大概這樣啦 我想說的也說的差不多了 因為這個違規真的沒什麼好轉圜的
如果你還有什麼想法再提提看吧
雖然最近白天比較忙 .. 不過看到幾乎都會回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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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奶油包 ◣ ◢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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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satan04 (61.230.6.37), 05/23/2017 0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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