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申訴]與battlegirlhs板主 溝通信件5

看板Sub_GMobile作者 ( )時間7年前 (2016/07/27 18:18), 編輯推噓0(0012)
留言12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 [本文轉錄自 diablos 信箱] 作者: david3809 (霜月薰) 標題: Re: 檢舉penta引戰 時間: Wed Jul 27 15:21:33 2016 ※ 引述《diablos ( )》之銘言: : 麻煩撈回NagiYan之前刪除的那篇16'泳裝後9位學生技能情報的文章 : 組務長告知 板主能撈回板主不主動鎖引戰文 : 導致被刪除的文章屍體 : 我不是喜歡檢舉的人 : NagiYan和penta之前多次針對個人酸言酸語 : 我以和為貴 不想致人於水桶 : 結果只是放縱那些愛戰玩家的人無視板規 : 既然愛戰玩家 就要有觸犯板規 承擔被公告警告或水桶的覺悟 : NagiYan好很多 : 但penta糾纏得太誇張了 : 板主總會推卸沒人檢舉 所以沒處理那些愛戰玩家的人 : 這次水桶 讓我再次體認 : 檢舉變為那些看某人不順眼的人的工具 : 與人為善 不去檢舉 反被人在背後見獵心喜地捅刀 : 至於我的水桶案子 : 每個人對摸頭投票觀點不同罷了 : 有認同灌票的人 : 也有不認同那種大量開新帳 沒綁email或金錢交易 工作室代為灌票的人 不只我有這想法 : 如果認同灌票的人可檢舉不認同灌票的人引戰 : 那麼 不認同灌票的人也是可檢舉認同灌票的人引戰 不是嗎? : 只因為觀點不同 要被惡意檢舉 : 難道沒違背民主社會應容納 保障不同意見的價值? : 而關於coon說沒證據 開分帳灌票是眾所皆知 : 我也直接截圖 巴哈有人發現網站在賣代摸頭灌票 : 金錢交易來灌票不是不當灌票行為嗎? : 那麼能否請那位檢舉人和板主在組務板我的申訴文下, : 提出沒人不當灌票的證據?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我統一一次回應 第一 為什麼你要檢舉還要板主幫你找證據? 真的是要檢舉的話當下早就行動了 還怪板主推卸責任 現在你讓我們覺得只是想拖人下水 心態可議 第二 在投票結束前已經發出三人的警告 我想已經足夠讓大家知道不要再針對此議題發表太過於主觀性的言論 結果出來後還發那樣的猜測文被認定為引戰我們覺得並無不妥 第三 承第二點 所以說重點根本不是有沒有證據 板主/檢舉人也沒有義務照你來信所說的去做 以上 經過板主群的決議 判決不會撤銷 如果還有意見請走申訴程序 目前站方並沒有任何來信 僅此告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74.7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iablos (36.232.207.87), 07/27/2016 18:18:04

07/27 22:56, , 1F
這是david文中所提3警告 #1NWceNPP (battlegirlhs)
07/27 22:56, 1F

07/27 23:08, , 2F
我被水桶的推文 能類比他們的戰意? 更何況我無針對任何
07/27 23:08, 2F

07/27 23:08, , 3F
角色或板友
07/27 23:08, 3F

07/27 23:12, , 4F
對於時常戰玩家的人 只因與板主群較交好 就連警告都無
07/27 23:12, 4F

07/27 23:14, , 5F
其他板友在質疑你們執法不公了 還能覺得護短並無不妥?
07/27 23:14, 5F

07/27 23:17, , 6F
NagiYan那篇penta於底下推文的文章 於短時間內被快速刪文
07/27 23:17, 6F

07/27 23:19, , 7F
在組長告知能撈回文章屍體前 我不及備份文章
07/27 23:19, 7F

07/27 23:21, , 8F
你們也沒鎖文 是如何能檢舉? 檢舉權是每人的權益
07/27 23:21, 8F

07/27 23:23, , 9F
身為板主有好似褫奪公權 禁止人行使檢舉權的權力?
07/27 23:23, 9F

07/27 23:25, , 10F
以此避免桶到自己人? 用對人的好惡來決定是否執行板規
07/27 23:25, 10F

07/27 23:27, , 11F
用對人的好惡 決定是否接受每人的檢舉權力 而不是標準
07/27 23:27, 11F

07/27 23:30, , 12F
法律都會保障人權了 別人的權利只因板主喜好而能被抹殺?
07/27 23:30, 12F
文章代碼(AID): #1Nc8fT-S (Sub_GMobile)
文章代碼(AID): #1Nc8fT-S (Sub_GMob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