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星海爭霸板板規4.0

看板StarCraft (星海爭霸2 - SC2)作者 (......)時間15年前 (2011/07/12 12:17), 編輯推噓112(1219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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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 StarCraft 星海爭霸板板規4.0】 1. [總則] 1-1 本板為星海爭霸(StarCraft)之遊戲討論區,討論限於星海或其比賽相關之內容。 1-2 本板受中華民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與批踢踢實業坊站規管轄, 板規未規定者,依上開規範處理。 2. [文章管理] 文章違反下列各款規定者,刪除之,附帶水桶處分者,從其規定。 2-1 空白文、灌水文:內容空白、字數少於20字或顯然欠缺內容之文章。 2-2 注音文、火星文:使用注音或其他難以辯識符號造成閱讀困難者,水桶7日, 推噓文亦同。 2-3 政治、宗教、族群、色情文:涉及政治、宗教、族群、色情,且與星海無關者, 原文刪除並水桶2個月,推噓文亦同。 2-4 星海新聞:新聞須全文轉錄並附上連結,如為外國語言(簡體字亦同), 須附上翻譯或轉為正體中文。 2-5 造謠文:發表、轉載、散布不實言論之文章,推噓文亦同, 原文刪除,情節嚴重者水桶7日。 2-6 抱怨文:抱怨文須附上Replay及雙方ID,並僅限當事人回文; 涉及戰隊者,除當事人外,額外允許其隸屬戰隊幹部一名代表回文, 非紛爭當事人得推噓文表達意見,不得回文,回文一律刪除並水桶14日。 無意義、蓄意挑釁、引戰之抱怨文,原文得劣退,並得水桶1個月。 2-7 買賣文:買賣文章限於週一發表,並一人以一篇為限,玩家收費教學視同買賣文。 以P幣或交換徵求七小時免費序號者不在此限。本板禁止二手帳號交易。 2-8 實況文:每人每日限發表兩篇,超過者文章刪除並水桶7日, 自行刪除之實況文仍計入該日兩篇當中。 實況文須附上原始連結,並須附上20字以上介紹,違者原文刪除並水桶7日, 收播後應於標題上加註已收播。 聯賽文不等同於實況文,不計入兩篇當中。 2-9 外掛、盜版文:散布、提供、介紹、討論外掛或盜版者,劣退並水桶3個月, 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推噓文亦同;以間接、暗示、同音異字等方式為上述行為者, 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外掛或盜版者亦同, 外掛之定義為官方明示允許使用者以外之軟硬體,非以專供於星海之外掛為限, 單一主程式轉換伺服器軟體亦屬之。 2-10 廣告文:於文章、簽名、推噓文中提供或散布廣告營利內容者, 原文刪除並水桶2個月,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推文廣告,原發文者得主動編輯消除連結,張爸文依廣告文論。 2-11 轉錄文章:轉錄未經原作者同意者,原文刪除並水桶14日。 轉錄本板文章至其他看板或討論區者亦同。 2-12 問卷文、求救文:問卷文與求救文,須以信件通知板主獲得同意後,始得發表。 問卷文以與星海爭霸或即時戰略遊戲有關為限; 求救文以車禍、意外、尋人為限,尋找失物、寵物或集氣文均不得發表, 另求救文情況緊急者,得不待板主回信准駁前發表。 未經同意發表者原文刪除並水桶14日,情節重大者水桶1個月。 2-13 鬧板文:發表鬧板文章破壞看板秩序情節重大者,原文劣退並水桶1個月。 2-14 討噓文:故意發表討噓文章,且噓文數達相當數量以上者,原文劣退並水桶7日。 3. [違規行為與罰則] 3-1 對特定人或群體人身攻擊者,水桶14日,情節嚴重者水桶1個月;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對特定人之人身攻擊,須經當事人之檢舉,板主始得認定; 對特定群體之人身攻擊亦同,惟任何屬該族群之人均得為檢舉人。 例外如使用髒字、重大人身攻擊或謾罵連篇情節嚴重者,看板使用者均得檢舉。 3-2 實況文中對選手、戰隊或其他公眾人物之重大人身攻擊者, 水桶14日,情節嚴重者水桶1個月;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者亦同。 3-3 引戰、諷刺、挑釁、暗示性影射、不雅文字或情緒性謾罵者,水桶14日, 情節嚴重者水桶1個月。 3-4 大量無意義、重複、空白之推噓文,水桶7日。 3-5 單一文章三次惡意噓文以上者,經原發文者檢舉並確定屬實者,水桶14日。 3-6 圖形推文一ID一文限推一圖,違者水桶7日。 3-7 未經推噓文者之同意,修改推噓文內容者,水桶14日。 4. [檢舉程序] 4-1 除3-1前段及3-5外,本板使用者均得向板主檢舉本板之違規行為,非以當事人為限。 4-2 檢舉以信件為之,水球、推噓文不具檢舉效力, 檢舉信須檢附文章編號、文章代碼、標題、欲檢舉之ID及其違規事實。 4-3 檢舉信板主須於收到信三日內為公告處分或回信駁回申請者, 若三日內板主仍未為處理,檢舉人得於板上發文檢舉, 至一週以上仍未處理者,得逕至組務板(ComGame-Plan)申訴。 4-4 板主公告須載明適用板規及水桶理由,回信駁回申請者亦同; 刪除文章須加注刪文理由,並須備份刪除文章。 5. [屢犯板規與分身行為之加重] 5-1 多次違反板規者,加重其刑一倍,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5-2 已水桶之使用者以分身或請他人代為發文、推噓文者,經查證屬實, 當事人帳號均加重其刑一倍,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6. [板規與板務之建議與討論] 6-1 對本板板規與板務之建議與討論,集中於本板規下推文。 6-2 板主於推文建議三日內未為答覆者,得於板上發文討論; 惟複雜、急迫、重大之板規、板務建議,例外得直接於板上發表,以保障板友權利。 ------------------------------------------------------------------------------ 4.0重要修正內容: 1.實況文只有連結卻沒介紹,有灌水洗文章數之嫌,故以水桶7日規範,請特別注意。 2.買賣文一ID一週以一篇為限,有多項物品要販賣的請集中於一篇發表。 3.抱怨文須附上RP,且僅限當事人回文,非當事人只能於推噓文中發表個人意見, 以免模糊焦點並擴大爭端,有隸屬戰隊者亦允許一名幹部代表戰隊提出說明。 4.實況文中板友可對選手打法、技術提出批評與意見,惟嚴重之人身攻擊仍在禁止之列。 5.部分板規採相對不定期水桶,給予板主裁量空間,避免執行過嚴或過鬆欠缺彈性。 6.檢舉信板主收到後有義務於三日內公告處理或附理由駁回申請,以保障檢舉者權利。 7.板規與板務討論原則上集中於置底板規文下討論,例外情形仍得於板上直接發表, sc_picket板因使用效率過低且無疊床架屋設置之必要,近期將廢除, PTT站規允許看板使用者於看板討論板規與板務,本板自無多加限制之必要, 惟一般建議性之討論仍期望於板規下方推文,以維板面。 8.3-1之人身攻擊部分,原則採告訴乃論,因如果是輕微程度之人身攻擊, 倘當事人不介意,板規自無介入必要。 但如果是髒話、嚴重的人身攻擊或謾罵連篇者,板規即有主動介入之必要, 所有看板使用者亦均得檢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35.117

07/12 12:19, , 1F
請問板主造謠文要從何查證起?
07/12 12:19, 1F

07/12 12:22, , 2F
增修部分可否上色?
07/12 12:22, 2F

07/12 12:22, , 3F
XD 2-9的第四行 根本是大將軍條款嘛 XDD
07/12 12:22, 3F

07/12 12:23, , 4F
是否構成造謠是個別認定,如發文者已為相當查證仍誤以為是事
07/12 12:23, 4F

07/12 12:23, , 5F
2-4 如果即時消息要等到翻譯完 會有點晚.....吧!
07/12 12:23, 5F

07/12 12:24, , 6F
實,且非故意散布錯誤資訊誤導板友,自無處罰必要。
07/12 12:24, 6F

07/12 12:25, , 7F
簡單翻譯意思就可以,畢竟這是中文討論區,全文都外文並不妥
07/12 12:25, 7F

07/12 12:25, , 8F
2-10第三行有點太過 真要走我覺得版主也要協助修文
07/12 12:25, 8F

07/12 12:25, , 9F
2-9的第四行有點...怪怪的...應該不用特別強調,這個很明顯
07/12 12:25, 9F

07/12 12:26, , 10F
,且板友之外語能力並非一致,不應於資訊上造成閱讀障礙。
07/12 12:26, 10F

07/12 12:26, , 11F
2-9第四行是針對抓小毛病的特定人士吧
07/12 12:26, 11F

07/12 12:26, , 12F
因為大將軍被前板主用2-9水桶過
07/12 12:26, 12F

07/12 12:26, , 13F
3-5的定義是"惡意噓文",是否為惡意,請問判定者是板主嗎?
07/12 12:26, 13F

07/12 12:27, , 14F
2-9第四行刪除 該款規定已足 確無再強調之必要
07/12 12:27, 14F

07/12 12:27, , 15F
如果只是單純的噓文而非惡意的話,是否就不列入累計呢?
07/12 12:27, 15F

07/12 12:27, , 16F
2-10第三行如果未辦到 受罰者應該是發文者嗎?
07/12 12:27, 16F

07/12 12:27, , 17F
07/12 12:27, 17F

07/12 12:27, , 18F
2-4 要全部等到翻譯完再PO的話 那根本就不算是新聞了.
07/12 12:27, 18F

07/12 12:28, , 19F
2-10是"得"而非"應",僅為建議性規定,無強制拘束力。
07/12 12:28, 19F

07/12 12:28, , 20F
了解
07/12 12:28, 20F

07/12 12:28, , 21F
2-10是指原文者可直接消去廣告推文 張爸
07/12 12:28, 21F

07/12 12:28, , 22F
PO原文出來不無不妥吧
07/12 12:28, 22F

07/12 12:28, , 23F
2-4做簡單翻譯或是摘要重點就夠了,主要是避免全篇外文。
07/12 12:28, 23F

07/12 12:29, , 24F
不過M版大 概略翻譯的定義有點狹隘..比如說改版時
07/12 12:29, 24F

07/12 12:29, , 25F
2-10 簽名檔幫語音軟體打廣告也不行了?
07/12 12:29, 25F

07/12 12:29, , 26F
會有很多更動細項~~ 以及更動原因~ 如概略說明!
07/12 12:29, 26F

07/12 12:29, , 27F
了解 感謝解釋
07/12 12:29, 27F

07/12 12:30, , 28F
只要提到說: 更新版本 有以下異動....etc. ?
07/12 12:30, 28F

07/12 12:31, , 29F
PatchNote不是新聞,該款的射程範圍是媒體的新聞稿。
07/12 12:31, 29F

07/12 12:31, , 30F
Patch Note都是英文當然很ok 因為那是官方資訊 非媒體的新聞
07/12 12:31, 30F

07/12 12:31, , 31F
板主要開放戰隊抱怨文嗎?這挺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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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2:32, , 32F
本來就不能放商業廣告了, ptt沒把你停權就偷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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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2:32, , 33F
本來就沒有禁止過,戰隊跟玩家都是星海爭霸討論的範圍,自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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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2:32, , 34F
人身攻擊除非用字太誇張,基本上還是限本人檢舉比較好
07/12 12:32, 34F

07/12 12:33, , 35F
禁止之必要。商業廣告之規定是站務規定,PTT是架在台大資工
07/12 12:33, 35F

07/12 12:33, , 36F
語音軟體起碼還是免費的,justin跟ustream可是收費的..
07/12 12:33, 36F

07/12 12:33, , 37F
認識的人彼此之間笑罵一下白癡被旁邊檢舉也滿困擾的
07/12 12:33, 37F

07/12 12:33, , 38F
當然要遵守教育部學術網路的規範。
07/12 12:33, 38F

07/12 12:34, , 39F
Mikli可以去逛一下e-shopping板、car板^^
07/12 12:34, 39F
還有 426 則推文
還有 4 段內文
03/11 00:12, , 466F
雖然星海帳號是不能幹嘛
03/11 00:12, 466F

03/11 00:13, , 467F
但是最近有免費送一次改ID 要是被亂改......
03/11 00:13, 467F

03/11 00:14, , 468F
當作是我想太多吧...
03/11 00:14, 468F

03/19 00:32, , 469F
那篇是他表達能力有問題,並無違反板規。
03/19 00:32, 469F
※ 編輯: Mikli 來自: 220.132.135.117 (03/19 01:06)

04/01 00:41, , 470F
進板畫面 lol
04/01 00:41, 470F

04/01 00:41, , 471F
不知道會騙到幾個(?)
04/01 00:41, 471F

04/01 10:44, , 472F
板上變這樣 ... 好煩喔 ..
04/01 10:44, 472F

04/28 18:03, , 473F
最近某些很愛發引戰文的 版主不能處理一下嗎?
04/28 18:03, 473F

04/28 18:10, , 474F
最近的討噓文不用2-14處理嗎? 每天都一篇耶
04/28 18:10, 474F

04/29 10:58, , 475F
實況文當某人發兩篇 又想自己開實況 是否違反!
04/29 10:58, 475F

04/29 14:08, , 476F
zaq請問你說的是那一位板友,如果屬實確實已經是違反板規。
04/29 14:08, 476F

04/29 20:09, , 477F
了解~我是提問題 並非有人
04/29 20:09, 477F

04/29 22:54, , 478F
tenshoufly:nifi現在這麼廢 <----說選手廢算不算人身?
04/29 22:54, 478F

05/02 21:51, , 479F
SangoDogKing:泰國有缺人嗎? 其實我可以1挑3 很快就結
05/02 21:51, 479F

05/02 21:52, , 480F
束中華隊了 ←這不算造謠嗎..根本就亂說話不能桶嗎?
05/02 21:52, 480F

05/02 21:53, , 481F
樓上 要寄信版主比較有用
05/02 21:53, 481F
ctki:轉錄至看板 ComGame-Plan 05/03 23:10

06/16 15:42, , 482F
好久沒開賭盤了~
06/16 15:42, 482F

07/08 20:51, , 483F
乾脆規定只能稱讚選手如何?
07/08 20:51, 483F

08/02 17:22, , 484F
妻小之亂 之後又有 更新之亂 這不需要集中討論一下嗎= =
08/02 17:22, 484F

08/02 17:22, , 485F
反正問題應該也會依照 軟硬體的相似 出現差不多的問題
08/02 17:22, 485F

08/04 20:17, , 486F
更新方面,我想大家問題都不一樣,我有想過集中整理
08/04 20:17, 486F

08/04 20:17, , 487F
但說真的,病狀太多了
08/04 20:17, 487F

09/17 01:56, , 488F
請問實況文收攤要如何加上(收)
09/17 01:56, 488F

09/21 16:46, , 489F
大T
09/21 16:46, 489F

09/30 18:52, , 490F
push
09/30 18:52, 490F

10/12 00:28, , 491F
請問OSL的決賽是哪時?
10/12 00:28, 491F

10/18 13:12, , 492F
1592人觀看中^^b
10/18 13:12, 492F

10/20 14:03, , 493F
冰棒~! 阿斯~~~
10/20 14:03, 493F

10/20 16:36, , 494F
版標 "置底版規YO" 是14YO嘛XDD
10/20 16:36, 494F

10/21 22:48, , 495F
哥地堡好了 诶?還沒好?
10/21 22:48, 495F

10/22 21:58, , 496F
幫爆一下
10/22 21:58, 496F

10/23 19:47, , 497F
喔喔喔!! Skin_Health_Nivida_BBoy_EG_MMA 要誕生了嗎
10/23 19:47, 497F

10/28 10:17, , 498F
這篇還沒爆?
10/28 10:17, 498F

10/28 12:17, , 499F
boom
10/28 12:17, 499F

11/21 09:26, , 500F
蟲后:Winner's game hasn't been played yet
11/21 09:26, 500F

11/21 09:26, , 501F
推錯了><
11/21 09:26, 501F

11/24 19:19, , 502F
請問一下 能夠新增一篇閒聊置底 就像LOL版一樣 這樣
11/24 19:19, 502F

11/24 19:19, , 503F
要問一些瑣碎的問題就不必再開一篇文章
11/24 19:19, 503F
文章代碼(AID): #1E6yhGBU (StarCraft)
文章代碼(AID): #1E6yhGBU (StarCra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