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挑釁/人身攻擊/無意義筆戰認定標準

看板Seal_Online (希望 Online)作者 (低調)時間15年前 (2010/10/02 07:12), 編輯推噓8(806)
留言14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板規13中,挑釁、人身攻擊、無意義筆戰等行為符合後述所有要件就算踩線。 其中"人身攻擊"項目,依具體、抽象兩個面向,分為誹謗及謾罵更易於釐清; 另外,人身攻擊部份,只要符合刑311條免責條件者,一律不罰。 挑釁:公然、針對特定對象、發表無益於討論的嗆聲 例:哩美宋踹共阿~ 誹謗:公然、針對特定對象、製造不實言論 例:你是騙子~ 謾罵:公然、針對特定對象、發表侮辱性言語 例:你狗娘養的~ 無意義筆戰:對討論毫無建樹的吵架/鬥嘴 第311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解釋與說明================ +公然+ 眾人可見之處,且屬於板主管轄範圍內:推文、內文、簽名檔。 任何形式,包含貼圖、超連結、暗黑碼及其他可讓不特定多數人察知都算。 +特定對象+ 1.特定且獨立個人,依前後文意及一般習慣可察知其指述之對象為何。 打馬賽克、暗示等都算,只要有部份人看得出在指誰都算~ 2.特定族群,依一般概念可收斂為明確之特定群體。 包含性別、種族、職業、地區、學校、團體、宗教等但不僅限於以上所述, 能清楚鎖定哪些人屬於其中,屬於該族群者皆可確認自己是被指述的對象之一~ +嗆聲+ 具有挑戰/威嚇意味之態度/語氣。 +不實言論+ 沒有客觀證據而做出的不實陳述。 由於板工不清楚事實真相,須告訴乃論,指出誹謗者所述並非事實即可。 +侮辱+ 依前後文義以一般社會通念而言足以認定其為侮辱他人之語句。 對於別人的生理條件背景環境或者人格特質之攻擊性言詞或不雅言詞都算。 1.生理條件包含體型、外貌、性別、年齡、血型、星座等但不只限於這些。 2.背景環境包含學歷、國籍、經濟狀況、家庭背景、文化習俗等但不只限於這些。 3.人格特質包含道德操守、性傾向、政治認同、宗教信仰等但不只限於這些。 4.攻擊性言詞包含直接罵、諷刺、歧視、訕笑及其他方式。 5.不雅言詞包含髒話或其他具有猥褻性、挑逗性的字眼。 +吵架+ 真理越辯越明,而不是單純意氣用事,雙方都在敘述自己的想法之後, 互相從對方角度及自己角度來討論,讓雙方更能釐清事實及爭點。 以下任何一點出現時,視為純吵架而非理性討論: 1.跳針,一再於某幾個點之間無窮迴圈而無新意。 2.離題,顧左右而言他(爭點在A,卻莫名其妙拉了B點來吵)。 3.開大絕,或者說些其他不太可能的主張。 4.斷章取義,只抽取小段話來回應而偏離主旨。 5.對人不對事,攻擊提出某論點的人而非攻擊該論點本身。 a.不攻擊論點,而是指對手是為了做出有利結論而採取某種特定立場。 b.不探討論點本身,而是指出對方沒有履行他所鼓吹的論點。 以下任何一點出現時,不算吵架,但會提醒: 1.將未證實的假設當作事實,作為理據而為後續推論方向可能有誤。 2.將主觀事物作為客觀事物來辯論,可能因為價值觀不同而不會有結果。 ===================================== 補充說明 1.注意!看到有人違規卻沒被判罰,不是板主標準不一,有時候只是剛好沒看到~ 麻煩來信檢舉,板主收信之後會查看後處理,若無違規也會回信說明理由。 2.短短版規最後一行 「超出板規範圍者,違反站規(CP/鬧板/廣告等)及法律,視情況刪文、水桶及劣退。」 所以板規沒寫的不會無法可管,例如盜文、洗文章之類。 3.有衝突或者矛盾,或者哪裡有bug、漏寫的,麻煩再提出來好修正。 4.其實我以前有提出一種版本,只要稍具攻擊性就能開罰: 禁止以任何型式(文章、推噓文、貼圖...等),發表針對特定族群(如:學校、地域、 種族、職業、性別)或特定對象(如:PTT使用者id)之攻擊性言詞(侮辱、挑釁、 威脅、謾罵、嘲諷、歧視)及不雅言詞(猥褻性、挑逗性)等任何非善意的言論。 這樣雖然很和諧,管板也超容易~ 可是也會阻礙很多沒有不合理的發言,例如說騙子惡劣也不行... -- 有空各位可以去看一下戰略高手群組板...看一下被申訴的他板板主 (例如最近,某人"學板主無意義連噓",板主就說他"引戰"就水桶了...) 就可以知道,我為了民主法治管板、客觀公平判決,下了多少苦心~ --

10/02 07:25, , 1F
第七行第13個字好像怪怪的。毫無建「樹」的吵架。
10/02 07:25, 1F

10/02 07:39, , 2F
沒錯!
10/02 07:39, 2F

10/02 07:39, , 3F
標準用法......樓上的似乎不是念文組。
10/02 07:39, 3F

10/02 07:43, , 4F
對不起,我錯了 Or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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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08:19, , 5F
好久沒來so版, 現在變真多. 現在這個條文實在也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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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08:19, , 6F
一整個要開始文字獄+白色恐怖的味道.
10/02 08:19, 6F
其實只是把完全主觀認定盡量架構成客觀評判標準而已

10/02 11:09, , 7F
喝 連吵架也要管 這邊要變成戀曲交易平台了嗎
10/02 11:09, 7F

10/02 11:10, , 8F
規定這麼定 我看板主你乾脆直接鎖推文 鎖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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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1:10, , 9F
留下交易文 這樣大家都不會吵架
10/02 11:10, 9F

10/02 11:12, , 10F
不然這裡是希望黑特板嗎?
10/02 11:12, 10F
連hate板都有禁止人身攻擊、挑釁、筆戰的唷,另外本板也是可以hate的(有關seal), 例如被偷帳號,國罵三字經端出來也沒違規(只要不針對明確對象都行)。

10/02 11:23, , 11F
老實講 我法律系的都懶得看這版規 那麼長只是苦到版
10/02 11:23, 11F

10/02 11:24, , 12F
主而已 應該沒人會想去看吧 版規意義反而喪失了...
10/02 11:24, 12F
這不是板規唷~板規本來就有明定了

10/02 11:47, , 13F
建樹跟是不是文組沒關吧@@
10/02 11:47, 13F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40.123.237.147 (10/02 15:08)

10/02 18:20, , 14F
樓上,要給人家台階下呀。....
10/02 18:20, 14F
文章代碼(AID): #1CfchRK3 (Seal_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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