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標題: "東西被詐騙了" 之處置

看板Seal_Online (希望 Online)作者 (低調)時間16年前 (2009/07/21 23:35), 編輯推噓4(6216)
留言24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先下懲處,理由及舉證均在,不服者請來信說明 其實我也忘了多少期限內警告兩次要桶,只是警示性質,希望大家能理性討論,就事論事 討論價值觀可以,勿攻擊性別、人身、教育程度...等。 與希望或者騙子等主題已經脫節,單純在嘲諷對方,這是對討論沒有意義的。 (若多數人認為需要新建板規定罰責,待板規三投票結束後,會開標題討論) 一、Cafow 無關討論的純負面暗喻,警告一次 噓 Cafow :你好挺你的婆婆喔!啾咪!他去當兵的話你會不會寂寞?? 07/21 21:08 噓 Cafow :心得:原PO有疝氣!? 07/21 21:04 噓 Cafow :太弱了!!想回戰文拜託也強一點 加油 好嗎 07/21 21:30 二、KWEI40 無關討論的純負面指桑罵槐,警告一次。另外,請不要刻意選錯字 『呃...這種氣勢讓我想到之前出現在八卦版的小煞姐(驚)』 (PS.小煞是PTT某些板上一個有嚴重負面形象的網路紅人) 三、jvky 無關討論的純人身攻擊,警告一次。 噓 jvky :斷章取義原來就是這樣喔~ 07/21 21:06 四、dnzteeqrq 無關討論的純人身攻擊,警告一次。 推 dnzteeqrq :國文不好原來就是這樣喔~ 07/21 21:13 噓 dnzteeqrq :麻煩去強增一下國文造詣 失敗 下一位........... 07/21 21:27 ****************************************************************************** 接下來談談,我們使用看板的態度。 每個人對每一件事情都有不同的看法與信仰,這叫做『價值觀』。 可能來自生活經驗、畢生所學、專業能力、或單純只是就這麼相信... 誰對誰錯? 天知道!! 什麼是真相? 也是天知道!! 舉個更貼切的例子: PTT生活法律板,某天有人發問,他女友搬家時,存摺+印章同時遺失, 但因為那戶頭少用,一直沒有發現,直到該帳戶因詐欺案被凍結、警察找上門才知道。 於是他求助PTT生活法律板...因為檢察官質疑其實他女友賣帳戶。 PTTLifeLAW上,專業的法律人們也清一色建議還是"認罪吧"。 因為從客觀事實上,怎麼看都非常不利,大家也認為原po被他女朋友騙了... 後來原po跳出來,感謝專業法律人們的客觀建議,但他選擇信任女友, 律師們的言論,對他除了落井下石外並沒有幫助... 這個例子要告訴我們什麼? 我相信各位板眾,絕對不會有那些大律師專業、客觀、理性, 我們也很認同那些實務上的見解,認罪換緩刑或幾個月 VS. 堅持無辜卻判更重。 但是,卻犯了一個錯誤==> 答非所問 縱使可以提出所有不屬於命題的可能性來討論,但終究得回歸主題, 回到原po的限制框架下,'如何才能舉證證明自己真的是存摺印章被偷'。 大家都不是神,沒有人敢說自己認定的一定才是真相我們使用看板的目的,是希望在每一個命題上,藉由知識交流,讓大家得到最多幫助。 回到該篇, 原po既已表示該況陳述,即為命題,他相信事實如他所述無疑,毫無疑問。 那就當作真相如此,就以此狀況皆為真下去討論,無須旁生枝節,為什麼? 任何假設只要無矛盾就有可能,包含:不小心餓死不敢說、搞丟又忘了、原PO才是兇手、 原PO的朋友才是兇手、原PO女友的朋友是兇手...etc 太多 提醒一個可能的原因是很好,但一直爭執該假設是否為真,這並無意義,且偏離命題 重申重點: 我們使用看板的目的,是希望在每一個命題上,藉由知識交流,讓大家得到最多幫助。 至於價值觀的問題,與本板板務無關,我另回該文,而不借權勢用公告逼大家看。 畢竟公告是站在看板的立場,雖然我對這件事情心得滿多的:P 此公告後,全鎖文解除,可繼續就該文討論,惟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慍不火不酸、就事論事,才是理性討論的好板眾,公告後會將標準提高, 任何形式的口出惡言,均依情況水桶一至七天。 二、沒有新意的爭執,必d 三、趁板主不在時嚴重挑起戰端者,請無須理會,待我上線會處理,加重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04.231

07/21 23:44, , 1F
好吧...遊戲規則出來了...只好給推了
07/21 23:44, 1F

07/21 23:45, , 2F
況且原po一句信任打天下...我也討論不下去了
07/21 23:45, 2F

07/21 23:52, , 3F
不能賣雞排了...
07/21 23:52, 3F

07/21 23:58, , 4F
推噓文的功能在本板沒啥差別,我只看文意...@@
07/21 23:58, 4F

07/22 00:16, , 5F
五樓就是最好的示範
07/22 00:16, 5F

07/22 00:36, , 6F
處理方法不是ok
07/22 00:36, 6F

07/22 00:37, , 7F
人家提到小煞姐 這是運用國文的譬喻法
07/22 00:37, 7F

07/22 00:38, , 8F
就如同 閃光=另一伴 大陸人=阿六仔
07/22 00:38, 8F

07/22 00:48, , 9F
請參考近年來法院的判例
07/22 00:48, 9F

07/22 00:49, , 10F
「你比宋楚瑜還奸」一語,判處拘役十天
07/22 00:49, 10F

07/22 00:51, , 11F
說對方「學佛學到那裡去了,跟許純美有什麼不同?」
07/22 00:51, 11F

07/22 00:51, , 12F
這案子也被起訴,後來判決如何我就沒注意
07/22 00:51, 12F

07/22 00:52, , 13F
譬喻當然OK,但譬喻成負面的形象,就是種攻擊了
07/22 00:52, 13F

07/22 00:53, , 14F
不過我還是覺得這麼一來被形容的人好可憐...感覺好像
07/22 00:53, 14F

07/22 00:53, , 15F
邱毅新聞真多~~~
07/22 00:53, 15F

07/22 00:53, , 16F
當作是形容不好的形容詞...
07/22 00:53, 16F

07/22 00:54, , 17F
而我一開始提她...是因為她處理事情的手法頗有煞氣..
07/22 00:54, 17F

07/22 00:54, , 18F
極端例: "ganbaday跟豬沒兩樣" 這100%有罪 案例超多
07/22 00:54, 18F

07/22 00:55, , 19F
另外,各位比較一下各板,其實我超法制超寬容了^^||
07/22 00:55, 19F

07/22 00:55, , 20F
       ↑說不定沒錯XDDD (超大誤)
07/22 00:55, 20F

07/22 01:14, , 21F
應該穩定下來了= = 睡覺8 有事找3166 我媽會罵(抖
07/22 01:14, 21F

07/22 01:24, , 22F
修哩~~~~~~有點情緒化~XD
07/22 01:24, 22F

07/22 06:34, , 23F
板大辛苦了
07/22 06:34, 23F

07/22 13:28, , 24F
板大辛苦了~
07/22 13:28, 24F
文章代碼(AID): #1APU1N8s (Seal_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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