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巴哈有趣的比喻

看板SWORD (軒轅劍 - 軒轅劍3)作者 (小風)時間15年前 (2010/03/26 13:37), 編輯推噓6(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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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ghtDream08 (夜夢ND)》之銘言: : 對面有幾個熟客搖了搖頭目送那個新客人出門。 : 然後這時我憤怒的掀桌大罵。 : 「爛店一間!這種菜單的安排根本就是詐欺! : 什麼因為做不下去就必須狠下心來這樣做!? : 給我老實承認,你們這些裝作是客人的其實根本就是老闆請來的工讀生對吧!? : 你們有沒有唸過消費者保護法!?我要告你!把我付的100元還來!!! : 我的律師團已經站在門外了,老闆給我等著!!」 : 整間店:「……」 : --- 我想也許我回一篇會比較清楚:) 餐館這樣做的話,是告得成,也應該去告的,因為在點菜前雙方就已經「談好 契約」,我付的錢中包含什麼東西,賣的人當然有說明清楚的義務,例如,我 付了「全餐」的價格,自然該有主菜,那怕極不好吃,該有,就是要有,斷無 吃一半再要求加錢的道理。 另外呢,若店家真的寫「不好吃免錢」,你吃了覺得不好吃但他卻不退的話, 要告,也可以告(成本合不合是另外一回事),若僅此一次,你贏的機率也很 大,除非你覺得「不好吃」,卻一去再去,一告再告,才有可能告輸。 但回到雲之遙卻不行,文創產品的內容往往見仁見智,所謂「完整」,僅止於 內容物而言,比方說應當有2 片光碟但你買回去只有1 片之類的,至於內容, 你頂多就是說很爛,但很難在邏輯上訴諸完整性的問題。 例如,對只萌雲之喬的玩家來說,雲之遙已經很完整了,因為不管芝茵、蘭茵 、金狼到底來幹嘛,通通不重要,只要雲喬在一起就好。 所以我是覺得,認為雲遙很爛,或認為大宇很黑的玩家,應該自認倒楣,反正 是爭不出什麼結果,橫豎是上來幹一幹,下次不買而已。 至於不這麼認為的玩家,就直接←吧,那一篇讓有相同感受的人發洩就好,別 再問為什麼爛,為什麼黑了。 -- 自創RPG遊戲─勇者物語:世界樹之心 http://0rz.tw/oBStj(巴哈連結) 勇者、騎士、公主、賢者,喚起您對遊戲最初的感動! 戰鬥影片:http://www.youtube.com/watch?v=2YtkReMEeX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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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許多伏筆都要完整結掉的話,我只能說你不只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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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雲之遙,同樣也不能看那個新世紀騙錢計畫,兩者明明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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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同類型的騙錢法,而且手法也差不多,我可搞不懂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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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軒轅劍不少版眾就是一昧反,然後說的好像雲之遙沒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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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可言。真是難以理解的詭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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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搞懂,不用理解,就←;讓懂的人,理解的人,能夠藉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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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以抒發內心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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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同想法跟立場,但是推玩家可以有任何意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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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這篇很清楚啊,結論就是:覺得不好也不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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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覺得不好也不能怎麼樣,所以才掀起那麼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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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氣阿XD 否則真的大家找一找人去消基會告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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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當年也引發過爭議啊 製作者還被寄信恐嚇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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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覺得「不好吃」的定義很暖昧,這種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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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東西要拿來告 法官要從何判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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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菜要上沒上可能就像你說的真的可以  但老實講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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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這個比喻就像現在雲之遙的情況一樣 太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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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好吃我覺得不好吃 所以我要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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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洩怨氣什麼的沒有問題 但是無限上綱到連消保法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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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都搬出來 還動不動就指責人是工讀生的態度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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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 發洩怨氣無所謂 但是說要告上法院和說不認同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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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的人是工讀生讓人非常不高興 即使不是說我也覺得太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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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可以仿照足球板 板主發一篇專門讓大家噓文罵髒話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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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暗諷不滿意的玩家是奧客的論點也不可取啊,卻一堆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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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滿不滿意、喜不喜歡,都是主觀感受,但前面那些"非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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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其心必異"的批評,要說沒有火藥味實在是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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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4:38, , 26F
大家都是恒遠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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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h4WnBa (S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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