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版務] 請問板規二.2 定義範圍

看板RO (仙境傳說)作者 (浮雲輕煙)時間7年前 (2018/07/20 22:20), 編輯推噓7(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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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wa1109 (胖鳥)》之銘言: : 目前版規二.2 及 三 : 2.請避免發表易引起爭議之內容。爭議文經版主認定即可,於推文提醒後 : 視情況備份後刪除並給予處置。 : 爭議點請看 #1OzkLJVp (RO)[公告] 之後爭議文章的判定要點 : 或參考附註 謝謝 : => 口頭告誡、警告乙次、水桶三日、水桶七日其中一項處分。 : 三. 不可挑釁、辱罵、人身攻擊,或使用任何能引起他人負面情緒之嘲諷、比 : 喻、影射、歧視、超連結。 : 以站內信檢舉為主,情節重大者(EX:明顯國罵污辱他人),由板主直接進行 : 相關處分。 : 提醒:私人糾紛請自行處理,勿在板上爭執。 : => 推文警告後若繼續違規則水桶一周 權責補充說明:板主有對違規文章的程度判決權力,和對罰則調整的權力。 來信檢舉的都要回應的責任。 : 目前對 [公告] AoiXD 追加水桶一天,判決有疑問: : 1.版主針對版規二.2涵蓋範圍(Ex:cutebowbe:油桶我老婆 可以檢舉造謠?) : 例如:LOL 板規A5 【刻意誤導】 有註明是針對遊戲內 : 針對遊戲相關資訊、情報,刻意做出的錯誤引導行為,致使他人誤解或受害 : 誤導內容為可舉證之客觀資訊、非個人心得或經驗則成立 : 若為非故意行為,且於事後以任何方式更正資訊者,不予處分 基本上,說出非事實(無法證明或可證明是錯誤)(遊戲現實同樣)的狀況 都算進了板規二.2, 但情節有輕有重,又有分對事對人, 情節很輕(像是開玩笑),又無人來信檢舉就不處理, 或被人來信檢舉了,那就會根據情況做出處分 (有時口頭警告有時水桶有時太過輕微不處分)。 這16個月來也都有人寄信來檢舉,幸好沒人檢舉開玩笑的。 我們也就盡量處理。 : 2.以及使用版規二.2及三沒有警告直接水痛 : 板友AoiXD這兩句是否符合情節重大(EX:明顯國罵污辱他人) : 噓 AoiXD: hd版主還沒回家 好辛苦喔 07/18 00:24 : 噓 AoiXD: 有時間改版標 沒時間桶 07/18 00:24 對人的部分容易被視為情節重大,像是這篇判決: 文章代碼(AID): #1PP4BQKC (RO) [ptt.cc] [公告] kulone 水桶三天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M.1499742938.A.50C.html 該句推文被當事人檢舉,YU0520直接處分了。 故此次判決被我視為情節重大(爭議言論對人非事實且帶嘲諷)。 但因AoiXD板友同時被水桶且有來信道歉, 所以彈性處罰水桶一天, 以上。 : 請板主釋疑,謝謝 另外對板規存續可寄信討論或是開放文章討論時可加入討論 對判決有意見也可來信反映,不滿意時再向小組長申訴。 而有板務尚未處理的狀況,也可來信或水球提醒,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98.187.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M.1532096439.A.57E.html

07/20 22:30, 7年前 , 1F
RO板規規範到現實中有無造謠 猛猛猛
07/20 22:30, 1F

07/20 22:32, 7年前 , 2F
是指在RO板的發言內容受到規範
07/20 22:32, 2F

07/20 22:41, 7年前 , 3F
既然情節嚴重怎不關七天啊 那條不是只能關七天嗎
07/20 22:41, 3F

07/20 22:41, 7年前 , 4F
姚好夯ㄛ
07/20 22:41, 4F

07/20 22:42, 7年前 , 5F
另外你覺得被汙衊所以很生氣 那這樣的判決是否帶著怒氣
07/20 22:42, 5F

07/20 22:42, 7年前 , 6F
這樣公正嗎? 有沒有可能因為你的怒氣而判決失衡?
07/20 22:42, 6F

07/20 22:43, 7年前 , 7F
為什麼不是交由非當事者的另一位版主來判決?
07/20 22:43, 7F

07/20 22:44, 7年前 , 8F
結論 不要開版主玩笑 不然狗頭鍘斥候
07/20 22:44, 8F

07/20 22:46, 7年前 , 9F
用只能關七天的板規來判決 但卻只關他一天 這是不是徇私?
07/20 22:46, 9F

07/20 22:54, 7年前 , 10F
2.2也只有告誡 警告 三天 七天 但現在判個一天 是不是代
07/20 22:54, 10F

07/20 22:54, 7年前 , 11F
表 板規都是寫好玩的 事實上其實是 版主想判多久就多久?
07/20 22:54, 11F

07/20 23:13, 7年前 , 12F
上面的部分同意
07/20 23:13, 12F

07/20 23:14, 7年前 , 13F
但下面那部分你有看過內文嗎?
07/20 23:14, 13F

07/20 23:58, 7年前 , 14F
@kevego 1.看到違規文章就處理了加上YU板主請假
07/20 23:58, 14F

07/20 23:58, 7年前 , 15F
2.對罰則調整的權力
07/20 23:58, 15F

07/21 00:09, 7年前 , 16F
為啥能對罰則調整? 那這樣其實就不用板規了啊?
07/21 00:09, 16F

07/21 00:09, 7年前 , 17F
今天如果剛好是你討厭的人犯這條就7pupu永久水桶
07/21 00:09, 17F

07/21 00:10, 7年前 , 18F
如果罰則有四種 你自然能自由選擇要哪一個
07/21 00:10, 18F

07/21 00:10, 7年前 , 19F
但你既然想用那條明定就是7天 你就是只能判七天啊
07/21 00:10, 19F

07/21 00:11, 7年前 , 20F
你的版主權限只能在 有無違反 及 違反輕重程度自由心證吧
07/21 00:11, 20F

07/21 00:12, 7年前 , 21F
你是不是把版主的權力無限擴張了? 既然能對罰則調整
07/21 00:12, 21F

07/21 00:12, 7年前 , 22F
那如果是你的好朋友來亂版 是不是也能對罰則調整成極輕?
07/21 00:12, 22F

07/21 00:13, 7年前 , 23F
不是每一件事都是能夠由版主自由心證好嗎
07/21 00:13, 23F

07/21 00:14, 7年前 , 24F
舉個實際例子
07/21 00:14, 24F

07/21 00:14, 7年前 , 25F
goo.gl/WmxyKw
07/21 00:14, 25F

07/21 00:15, 7年前 , 26F
上面是網址
07/21 00:15, 26F

07/21 00:18, 7年前 , 27F
組務兩年前就建議要訂定不同輕重程度的狀況罰則
07/21 00:18, 27F

07/21 00:19, 7年前 , 28F
不然既然版務也覺得有這權力 那就無所謂嚕
07/21 00:19, 28F

07/21 00:20, 7年前 , 29F
只是這樣不就更好笑了 版主認為情節重大需要直接判決
07/21 00:20, 29F

07/21 00:21, 7年前 , 30F
但卻給了個極輕的判決 是不是有點氣昏頭的矛盾?
07/21 00:21, 30F

07/21 00:21, 7年前 , 31F
上面三行應為 不然--> 不過
07/21 00:21, 31F

07/21 00:22, 7年前 , 32F
我不覺得算極輕誒(介於警告和水桶三天之間)
07/21 00:22, 32F

07/21 00:23, 7年前 , 33F
算中庸吧
07/21 00:23, 33F

07/21 00:55, 7年前 , 34F
版主辛苦了^O^
07/21 00:55, 34F

07/21 01:37, 7年前 , 35F
4說我上個月底的疑問還沒受到開示說 qq
07/21 01:37, 35F

07/21 01:39, 7年前 , 36F
6/30的站內信有回了喔 還是我忘了還有別篇呢
07/21 01:39, 36F

07/21 01:46, 7年前 , 37F
先睡嚕
07/21 01:46, 37F

07/21 01:49, 7年前 , 38F
喔喔還以為討論還有其他結果,如果沒有就沒事嚕辛苦兩位
07/21 01:49, 38F

07/21 06:50, 7年前 , 39F
h 和 y 板主辛苦了
07/21 06:50, 3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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