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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版務] 請問板規二.2 定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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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補充說明:板主有對違規文章的程度判決權力,和對罰則調整的權力。. 來信檢舉的都要回應的責任。. 基本上,說出非事實(無法證明或可證明是錯誤)(遊戲現實同樣)的狀況. 都算進了板規二.2,. 但情節有輕有重,又有分對事對人,. 情節很輕(像是開玩笑),又無人來信檢舉就不處理,. 或被人來信檢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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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版規二.2 及 三. 2.請避免發表易引起爭議之內容。爭議文經版主認定即可,於推文提醒後. 視情況備份後刪除並給予處置。. 爭議點請看 #1OzkLJVp (RO)[公告] 之後爭議文章的判定要點. 或參考附註 謝謝. => 口頭告誡、警告乙次、水桶三日、水桶七日其中一項處分。. 三. 不可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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