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板規修正討論案

看板PuzzleDragon (龍族拼圖)作者 (貝曲)時間9年前 (2016/08/24 15:51), 9年前編輯推噓48(50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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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板規討論結果 是由這個星期以來和另兩位板主討論出來(也考慮了原文底下的建議) 再加上這次事件後個人的想法修正而成的 簡單來說 這個版本是我個人的想法 和另外兩位板主無關 2.現在PO出來是希望大家討論可以有個材料 正式施行的話應該不會是這個版本 一方面因板規原本就有許多不合理/不合時宜的規定 新板主出來大概又要一個月之久 但是新人上任也一定會有要修改的提議 朝令夕改實為不妥 不過各位的討論與建議 一定會列為紀錄 供後人參考 3.這個版本和現行板規差異不小 主要改變了幾個大方向替各位整理出來: 1.30字限制合理化 2.全面禁止交易任何東西(連置底也不行) 3.外掛判定改為具散佈或宣傳之意圖才罰 4.重新依照罰則輕重進行大項的分類 原本是按照大項來限制一個懲處的範圍(EX:板規二 水桶1~30日不等) 此版本則是在每一項條文後規範懲處的"底線" 大項則是規範懲處的上限 如此可以保留板主適當的裁量權 不受限於過往判例 也不會讓板友無所適從 5.修改了原文邏輯不合理之處 統一整篇板規用詞 廢除並精簡重複或不必要的條文 移除"暗示"等容易造成爭議的字眼 當然還有很多地方 恕我就不一條一條說明了 ============================================================================= 板規一 板旨 1-1 本板是《龍族拼圖》討論板,龍族拼圖為日本 Gungho 社旗下之一款結合轉珠及 回合制RPG的手機遊戲,龍族拼圖為中文翻譯, 其日文原名為《パズルドラゴンズ》, 英文名稱為《Puzzle & Dragons》,亦為本板板名之來源。 本遊戲常用縮寫為:PADP&D1-2 本板板旨為讓所有在PTT上的龍族拼圖玩家,有個專屬能分享資訊及討論的地方。 1-3 於本板發表文章時須在標題加上[TAG],否則板主可替其補上。 因系統限制,未自動呈現之TAG請自行輸入 [閒聊] 板友閒聊用,內容須與龍族拼圖相關。 [問題] 板友提問用。 [情報] 提供所有遊戲相關情報用,需附上符合文意的中文翻譯。 同一主題之複數情報文,最後以保留第一篇或是說明最完善之文章為主。 [心得] 地城攻略,角色/隊伍參數、編成,角色帳號培養, 或其他玩家自行研究、開發、解說、描述之內容。 [創作] 板友創作用,包含繪圖/ANSI、影片等。※1-4-2 [實況] 實況自己的遊戲體驗,實況結束後請自行刪除。※2-6 [板友] 板友自介文,每人每月(依月曆)限發一篇。※2-7 標題請務必按照格式:[板友] PTT帳號 美/日/台版 A/B/C/D/E組 [健檢] 向其他板友詢問/請益自身寵物隊伍之組成。※2-7 [送帳] 贈送帳號用,送出後請在標題加註贈與人ID。※3-5 [板務] 對板規或判決之討論,板主結案後48小時將刪除並收錄精華區。※3-6,8-6 [統計] 所有關於遊戲機率的統計(含抽蛋、掉落、升技、覺醒機率等)。※3-7 [問卷] 遊戲相關研究問卷發表時使用。※5-1 [徵人] P&D相關社團或LINE群招生時使用。※5-1 [活動] 板主或板友舉辦活動時使用。※5-1 [故事] 針對P&D中寵物的背景故事發表文章時使用。 [設定] 針對P&D中寵物的名字、部件設定等資訊發表文章時使用。 1-4 具創意、實用、激勵、有趣等特性之優良文章,板主、小板主得收錄至精華區。 收錄類型包含攻略文、優質地城/養寵心得文、轉珠心得文、新手教學文、論文、 創作文等類。 1-4-1 除板主主動收錄外,板友亦可主動推薦文章,如符合上列資格, 則必須收錄至精華區。 1-4-2 創作文、論文將無條件收錄至精華區。 1-5 置底閒聊區位於看板底部,前有符號,且其TAG為日期。 該文章之推文除板規2-10、3-7、5-3及其餘板主認定之重大違規外, 不受板規所限制。若由板主認定明顯為誤推者亦得以不罰 1-6 於文章中意圖夾帶、過度論及未達本版規範之特別條件之內容 (抽蛋/統計/健檢/徵友/送帳)者,板主得予以裁量是否比照各條之規定。 1-7 板友參與本板討論前請先詳閱板規,且勿違反本國法律及PTT站規。 板規二 符合以下條件者,除既有懲處外,板主可視嚴重程度追加至水桶三日。 2-1 所有類別之文章除簽名檔外,有效中文字數不足30字者 標點符號不計,超連結視為一字。 情報、實況、創作文不在此限。 情報文除情報來源外,請追加簡單說明文意之中文翻譯,以便理解。 活動期間之抽蛋文於活動前30分鐘始可發布。 2-2 張貼無關、過度曲解、引申或推論Puzzle & Dragons遊戲之文章, 以及內容過於空泛或無意義之文章者。 本條不與2-1累計。 2-3 於文章發布徵友資訊者。 置底徵友專區、遊戲X日心得及板友文不在此限。 2-4 於文章詢問首抽相關資訊者。 2-5 文章用語嚴重妨礙閱讀(如火星文、注音文或亂碼文),經板友檢舉者。 2-6 實況文12小時內發表超過一篇,或未在開新實況前刪除舊文者。 2-7 板友、健檢文每月發表超過一篇,或無滿足範例格式之要求者。 2-8 遊戲X日心得於50日內重複發表者(依發文系統日期計)。 2-9 文章內容具疑問、質疑或錯誤之處而致有誤導之嫌疑,經過板友或板主 明確反映而無回應、修改者。 以上 刪文併警告一次 2-10 文章或推文中連結含18禁之圖片、文章及影片者。 刪文(視情形刪除推文)併警告一次 板規三 符合以下條件者,除既有懲處外,板主可視嚴重程度追加至水桶七日。 3-1 於多篇文章,或在短時間內連續推大量無意義之語句,經板友檢舉者。 警告兩次 3-2 未經同意任意增減他人推文,經當事人檢舉者。 警告兩次 3-3 發表發錢文(或文章內含發錢訊息),單篇總合未滿1000P者。 刪文併水桶一日 3-4 文章或推文用語涉及特定可明確辨識之個人人格、名譽、隱私, 並有攻擊、貶低、挑釁、汙衊之情事,經當事人向板主群檢舉通過者。 水桶三日 檢舉應附有效字數五十字以上之客觀理由。 此條當事人與被檢舉人得以和解。※8-8 3-5 發表遊戲帳號贈送文(或文章內含送帳訊息),未含帳號內容之寵物簡介者。 3-6 違規或受檢舉當事人之申訴以[板務]發文,而非站內信者。※8-5 3-7 文章或推文中,意圖徵詢、交易或交換一切事物者。 以上 刪文併水桶三日 遊戲內禮物可在置底專區徵詢與交換,其餘一律禁止。 涉及遊戲帳號交易者,加重處分※4-2 3-8 發表機率文(或文章內含機率討論),不符合以下條件者。 刪文併水桶七日 3-8-1 展示抽蛋成果須附上BOX截圖,圖中應包含足量且相應主題的抽蛋寵。 平日及合作之抽蛋需有 85 抽以上; 神祭、村選期間之抽蛋需有 100 抽以上; 友情抽蛋之成果需有 100 抽以上, 如遇單筆友情抽要花 500 點,則放寬為 85 抽以上。      實況文內含抽蛋訊息,數量未達本條門檻者亦視為違規。 文章內含總合5000P以上之發錢訊息者不受此條限制。 3-8-2 地城寵物遭遇、掉落之機率須達2500體力或100場。 3-8-3 練技、蛋寶覺醒須滿100隻以上;合成大成功或超成功須合成滿100次。 3-8-4 其他不特定或隨機發生之事件,需重複測試達100次。 板規四 符合以下條件者,除既有懲處外,板主可視嚴重程度追加至水桶三十日。 4-1 文章或推文用語,經板友認定對客觀上可供辨識之特定族群之人格、名譽、認同 有所影響,於置底檢舉區發起至少五人之連署後,向板主群檢舉通過者。 水桶七日 檢舉應附有效字數五十字以上之客觀理由。 4-2 文章或推文中,意圖提供遊戲帳號交易資訊者。 刪除文章(或推文)併水桶七日 4-3 文章或推文之內容造成文章內部、板上對於特定觀點圍攻批評或多方觀點、意見 相互爭論者視為爭議文。 4-3-1 若推、發文用內容述尚屬輕微,或違規情形不甚嚴重,板主可S文關注。 若討論情況持續惡化得比照4-3-2規範。 4-3-2 刻意使用具爭議性、針對性、歧視性、非理性之言詞, 或以缺乏合理性之論述、挑釁言論,意圖挑起爭議者,視為引戰。 水桶七日,如引戰源頭為文章本身,禁止回文並刪除。 4-3-3 受引戰者刺激而違規者,可依情節嚴重程度減輕責任。 4-3-4 爭議文具明確洗版之事實者,板主得以將該篇禁止回文處理。 板規五 符合以下條件者,除既有懲處外,板主可視嚴重程度追加至退文併水桶六十日。 5-1 未經板主審核同意張貼廣告文、問卷文、LINE群招生文者。 刪文併水桶30日 請先將預定文章內容以站內信方式寄給任一板主, 並於文章開頭或結尾明顯處,加註由何人審核通過後始可發文(一審一篇)。 該文章將不受板規3-7限制。 如發出之文章與交付審核內容差異過大,視同未提出申請。 研究問卷文之主題可和P&D遊戲間接相關,但仍需經過板主審核同意。 以P&D為主題之同人社團宣傳文每社團/場,3個月限發一篇,不需審核。 5-2 二十四小時內發表三篇以上或同一頁內兩篇以上違反板規之文章者。 (以刪文規避罰則者亦同) 刪文併水桶60日 5-3 文章、推文、暱稱或簽名檔中,散佈、推廣或教導使用不正當之遊玩方式者。 退文(或刪除推文)併水桶60日 不正當之遊玩方式係指: 1. 修改遊戲內部資料以呈現異常之遊戲數據。 2. 自動轉珠,輔助線等危害影響公平性之網頁或程式(血量尺不在此限)。 3. 惡意退款並重複使用魔法石。 4. 重複刷禮物、聖誕龍。 板規六 符合以下條件者,除既有懲處外,板主可視情形追加至退文併永久水桶。 6-1 累計違反同內容之板規達第三次者。 水桶半年 6-2 累計水桶日期達90日後再次受水桶者。 水桶一年 6-3 發表張爸文、王浩宇文等被PTT站方明定為不受歡迎文章者。 退文併永久水桶 6-4 文章、推文內惡意放置釣魚、病毒、色情廣告或網站連結者。 退文併永久水桶 板規七 其餘規範 7-1 累計達三次警告者,水桶七日。並重新累計警告數。 7-2 違反同內容之板規再次受桶,則水桶期限變為當次水桶日數乘上累犯次數。 僅認定單一PTT ID違規事實。 7-3 水桶期間以站方認定之分身繼續發言者,分身與本尊加重兩倍水桶期限, 並累計於原定水桶期限後。     請他人代發文章、推文者,視為使用分身發言。 7-4 站務、板主公告之特別板規,效力優於本篇基本板規, 其有效期限為一年,須在期限內列入正式板規或自動廢除。 7-5 系列討論文於24小時內達到20篇時,板主得公告討論暫停24小時, 期間內不得發佈同主題之文章,並另行公布罰則。 如討論情形有所失控,經板主警告後仍無改善時,得以忽略20篇之限制。 7-6 違規行為於板主示警期限內或行為發生15分鐘內自行修改者,不予處置。 於行為發生15分鐘後自行修改者,板主可視嚴重程度予以罰則減免。 7-7 同ID多次違規採一件一審,合併處置。 板規八 檢舉、審判、與上訴 8-1 板友於本板之言行,如有違反以上之條文者,板主群應主動或依檢舉區之檢舉, 依據本板規採取相應之處置。 違規行為發生七日後不再受理檢舉。 最後裁定權仍歸板主群所有,檢舉並非一定成立。 8-2 違規檢舉需由受害當事人提出,若板主認定當事人不適格,得裁定駁回檢舉。 8-3 板友提出檢舉時,應站內信至板主或在檢舉區提出。 檢舉時需檢附文章代碼(AID),違規當事人ID,違規條文及理由。 8-4 板務判決得由單一或多位板主負責,並應發布署名之判決公告文。 如日後有所爭議,該署名板主需親自處理。 8-5 當事人對板主之判決可於判決確定後72小時內以站內信上訴。 上訴時應具備100字以上之理由。 8-6 非當事人對板主之判決有異議者,可以[板務]發文提出並具備100字以上說明, 72小時內若達20人(含)以上推文附議,則需由所有板主共同重新審理該案。 同一議案保留第一篇異議文,其餘刪除。 8-7 當事人得隨時撤回其聲請或上訴,已撤回者不得基於同一事件再次尋求救濟。 8-8 板規3-4之被檢舉人可向受害人提出和解,若成立則得以立即取消該次水桶。 單一被檢舉人單月只得和解一次。 板規九 附則 9-1 Puzzle & Dragons板板規新增或變更,非經所有板主同意,無效。 ============================================================================ 以上 一樣懇請大家理性討論 就事論事 如建議內容眾多 可以回文或站內信方式提出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114.2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zzleDragon/M.1472025084.A.49F.html

08/24 15:54, , 1F
直接在板上討論板務我覺得滿正常的
08/24 15:54, 1F

08/24 15:55, , 2F
禁止交易是包含交換和有條件贈送對吧?
08/24 15:55, 2F

08/24 15:55, , 3F
先推ㄍob'_'ov
08/24 15:55, 3F

08/24 15:56, , 4F
禁止交易要不要舉個例子 這樣寫是連交換都中槍
08/24 15:56, 4F
沒錯 連交換都不能 只能純贈送 想說避免爭議

08/24 15:57, , 5F
對了 我覺得深夜三小的可以拔了 要鬧板誰管你現在幾點
08/24 15:57, 5F

08/24 15:57, , 6F
那條我記得是金魚時代遺毒
08/24 15:57, 6F
也是 兩倍其實蠻重的

08/24 15:58, , 7F
深夜那條以現在來看真的沒啥意義...
08/24 15:58, 7F

08/24 15:58, , 8F
交換帳號也滿沒保障的,主要是金錢來往吧
08/24 15:58, 8F

08/24 15:59, , 9F
那我建議你多補幾個字
08/24 15:59, 9F

08/24 16:00, , 10F
我覺得水桶累犯也拔了吧
08/24 16:00, 10F

08/24 16:00, , 11F
我覺得累犯有必要
08/24 16:00, 11F

08/24 16:01, , 12F
累犯有必要性 我不覺得需要拔
08/24 16:01, 12F

08/24 16:01, , 13F
累犯判定給板主心證.......幹心證這兩個字現在好危險
08/24 16:01, 13F

08/24 16:01, , 14F
不見得 終究是case by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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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6:02, , 15F
www
08/24 16:02, 15F

08/24 16:02, , 16F
都有版規六了 累犯意義不大
08/24 16:02, 16F

08/24 16:03, , 17F
不過算了 這個給那時後的版主討論吧
08/24 16:03, 17F

08/24 16:03, , 18F
前提4要有第二ㄍ人粗乃選
08/24 16:03, 18F

08/24 16:04, , 19F
對了 這次好像沒說要選幾個吼
08/24 16:04, 19F

08/24 16:04, , 20F
我會希望板規等新版主上去後在改啦
08/24 16:04, 20F

08/24 16:05, , 21F
選個87位
08/24 16:05, 21F

08/24 16:05, , 22F
等等又被說遺毒怎辦
08/24 16:05, 22F

08/24 16:14, , 23F
一直覺得被釣減輕這條很弔詭
08/24 16:14, 23F
怎麼說呢

08/24 16:19, , 24F
還是覺得「推廣」或者說「宣傳」不正當遊玩怪怪的
08/24 16:19, 24F
主要還是想以發文意圖來判定 認識跟適當討論沒問題 但是不要教別人怎麼用 或是提倡用這個怎樣怎樣

08/24 16:21, , 25F
會ㄇ
08/24 16:21, 25F

08/24 16:21, , 26F
怎麼樣的怪法
08/24 16:21, 26F

08/24 16:30, , 27F
就我的感覺是引用正當防衛的論點來做減輕吧
08/24 16:30, 27F

08/24 16:31, , 28F
會覺得EQ該自己控制好 上鉤了就是自己的問題
08/24 16:31, 28F

08/24 16:31, , 29F
畢竟網路言論很難達到需要做正當防衛的威脅程度吧
08/24 16:31, 29F
了解 所以才說讓板主視嚴重性決定

08/24 16:32, , 30F
2-10 吃香蕉算不算影射
08/24 16:32, 30F
要連結圖片 文章 或影片才算 阿整句砍掉好了 舉例也舉不完 這應該是希洽來的

08/24 16:36, , 31F
我是說吃香蕉的圖片或影片算不算影射
08/24 16:36, 31F

08/24 16:36, , 32F
整句砍掉是說2-10那邊的說明嗎
08/24 16:36, 32F

08/24 16:41, , 33F
還要看圖片跟影片所表達的才能知道吧
08/24 16:41, 33F
還有 137 則推文
還有 18 段內文
08/26 22:05, , 171F
或者發多少錢能讓文章存活多久這樣
08/26 22:05, 171F
價目表好像又太複雜了...也不是天天有人發 乾脆改成發錢要申請?

08/26 22:38, , 172F
aki大的想法很棒呀,當初會起爭議就是因為跟統計有衝
08/26 22:38, 172F

08/26 22:39, , 173F
所以適用統計的發錢項目確實可以高一點
08/26 22:39, 173F

08/27 22:00, , 174F
申請到板主這邊衡量的時候也是心裡有一個價目表啊XD
08/27 22:00, 174F
也是蠻有道理XD

08/28 13:44, , 175F
要有公道價阿 不然拆個坐墊8萬1會死人捏
08/28 13:44, 175F
那就八萬一吧(誤 送帳文規定送出要在標題上註明送給誰如何 可以給之後要送的人參考 防止有人一拿再拿

08/28 17:46, , 176F
標題註明可以參考ChainChron 只怕被洗掉而已
08/28 17:46, 176F

08/28 17:47, , 177F
但是現在每天水量那麼少 應該是不用擔心ww
08/28 17:47, 177F

08/28 19:32, , 178F
支持送帳標明
08/28 19:32, 178F
增加送帳/板務TAG、修改發錢與累犯制度,請各位參考。

08/29 15:13, , 179F
所以送帳拿掉5之寵物的限制?
08/29 15:13, 179F
沒錯 遊戲都出這麼久了 現在還在送沒有五隻金龍的帳號 應該就算來亂的了 那就直接給他2-2就好

08/29 15:13, , 180F
另外,累犯怎麼算?
08/29 15:13, 180F
累犯就用6-1跟6-2來處理就好 你能夠違反同一內容的板規四次 就算是2-1我也是服了 就永桶列入不受歡迎名單 查了一下現在累計的違規紀錄 其實有超過60天水桶紀錄的不到十個人 如果要累積到90天 一定是曾經犯過大的(三十天以上)又再犯 永桶也是合理的 總之移除原本的累計制度 (包含深夜條款) 改用總天數跟同項目累犯來限制 也不會有各種乘來乘去(不小心就爆了)的困擾

08/29 15:23, , 181F
不然只有一個累犯定義好像不太清楚
08/29 15:23, 181F

08/29 15:26, , 182F
其實我想問的是7-2的那個...
08/29 15:26, 182F

08/29 15:28, , 183F
還有就是很不建議違規三次就永水桶這個"冥狼啟示"
08/29 15:28, 183F

08/29 15:28, , 184F
之前我還沒上時就跟重力反應過這條有處分過重的可能..
08/29 15:28, 184F

08/29 15:30, , 185F
因為真的看過三次違規都還好結果就因這條直接掰的案例
08/29 15:30, 185F

08/29 15:31, , 186F
就連潘比也累積了三次3-1引戰了
08/29 15:31, 186F

08/29 15:32, , 187F
所以別說不太可能..
08/29 15:32, 187F

08/29 15:34, , 188F
過往案例可以參考cokaka跟tinymaster
08/29 15:34, 188F
恩恩 如果真的引戰三次自己就要小心了 不然改成連續四次水桶半年,90天之後再犯水桶一年好了 我還是覺得拉 同一個項目可以搞到四次真的不是一般的欠桶 就算是以前因為板主的心證造成爭議性水桶 但能夠爭議到四次也真的很不容易 再怎麼樣也該有個分寸吧... 大家覺得呢?

08/29 18:59, , 189F
3-3-1 我覺得可以精確為 若涉及機率相關內容 且未達3-8統計
08/29 18:59, 189F

08/29 18:59, , 190F
規範標準
08/29 18:59, 190F

08/29 18:59, , 191F
更正 機率相關
08/29 18:59, 191F

08/29 19:00, , 192F
欸 我以為我打錯結果沒有(來亂的
08/29 19:00, 192F

08/29 19:01, , 193F
應該是要改 且數量未達3-8規範標準
08/29 19:01, 193F

08/29 19:01, , 194F
有達標的就只是順便發錢 不算炫耀費
08/29 19:01, 194F
如果付炫耀費就可以無視3-8我覺得不太好 容易引起爭議 而且我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有發錢 還是改成機率文不限價錢 但除此之外都起碼要1000P這樣?

08/29 19:34, , 195F
不是啊 之前規定抽蛋要1w 就是因為當然是神抽才想發錢啊
08/29 19:34, 195F

08/29 19:35, , 196F
那神抽的九成都不符合機率文數量 才規定到要發那麼多錢
08/29 19:35, 196F

08/29 19:35, , 197F
讓人可以灑錢分分喜氣
08/29 19:35, 197F

08/29 19:35, , 198F
然後沒發錢就是要靠領錢的檢舉囉...
08/29 19:35, 198F

08/29 21:34, , 199F
當初條文出來的公告 #1LhqUdqx
08/29 21:34, 199F
很有道理 那就修改成現在這樣如何 我加註炫耀費豁免權在3-8了 發給板主一人1000P就隨便你發!(大誤

08/29 21:54, , 200F
好喔 這樣我覺得ok
08/29 21:54, 200F
※ 編輯: elmocc01 (163.30.117.1), 09/01/2016 14:30:02
文章代碼(AID): #1NlL7yIV (PuzzleDrag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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