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PS3不能用Linux,美國要求一台賠 …

看板PlayStation (Play Station - PS)作者 ( )時間15年前 (2010/05/22 10:34), 編輯推噓1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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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mesz (Jamesz in LIC)》之銘言: : 推 tsairay:EULA第3項有一段"部份服務內容可能會改變您目前的設定, 05/21 16:05 : → tsairay:導致資料或內容的損失,或部份功能的損失" 05/21 16:05 : Sony 的 EULA 可沒註明「同意本條款後視同已接受未來本條款之所有內容」。 : 試問 Sony 可否拿我同意的 3.15 條款來說明「你必需接受我們在 patch 3.21 : 拿掉機器上功能?」 : 每一次有升級都會要使用者同意一次 EULA 才能進行更新, : 3.21 的升級內容打壓破壞消費者權益所以我不同意。Any question? : --- : 不是說這件事判定交給消保官嗎?還要辯下去嗎? : 請靜待我們這些有申訴的人回報結果,好唄? 同意 J大看法 3.21的升級內容,雖然有更新EULA,但無論同意升級或不同意升級,都會導致部 份功能失效。同意升級的話就是安裝其他作業系統的功能失效,而不同意升級的 話則是 PSN功能失效。 章魚大提到消保法規定不得記載事項:出賣人得片面變更買受標的物之規格、原 產地及配件,買受人不得異議。對於拒絕升級的使用者,SONY可以說是片面改變 了原本可以連線 PSN的功能,因為只說「不升級不給連」,縱使同意了EULA,但 該項規定違法的話應該是自始無效。 另消保法關於定型化契約規定: 第 2 條 七、定型化契約條款:指企業經營者為與不特定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 契約之用,所提出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定型化契約條款不限於 書面,其以放映字幕、張貼、牌示、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表示 者,亦屬之。 八、個別磋商條款:指契約當事人個別磋商而合意之契約條款。 九、定型化契約:指以企業經營者提出之定型化契約條款作為契約內 容之全部或一部而訂定之契約。 故使用手冊上的EULA相當於定型化契約。 第 11 條 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定型 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第 12 條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 成者。 故使用者可以主張EULA上「部份服務內容可能會改變您目前的設定,導致資料或 內容的損失,或部份功能的損失」這段文字違反12條第一項規定,應屬無效。 第 17 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公告規定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 記載之事項。 違反前項公告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該定型化契約 之效力,依前條規定定之。 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者,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查核。 節錄行政院消保會「電器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 壹、應記載事項 六、保證書及使用說明書(使用手冊)出賣人應於訂約時,至遲於交付標的 物前,交付標的物之中文保證書及中文使用說明書(使用手冊),該保 證書及使用說明書(使用手冊)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所以使用手冊上的EULA算是契約的一部分。 貳、不得記載事項 八、不得約定「出賣人得片面變更買受標的物之規格、原產地及配件,買受 人不得異議」之條款。 個人看法是,當使用者拒絕接受變更時,會導致一部分服務無法使用,相當於企 業經營者變相變更買受標的物之規格。換句話說SONY行為比上面的規定的還可惡 就是了XD 第 43 條 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 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企業經 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消費者依第一項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 (市) 政府 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第 44 條 消費者依前條申訴未能獲得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或縣 (市) 消費 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第44-1條 前條之消費爭議調解事件之受理及程序進行等事項,由消費者保護委 員會定之。 ****** 還是支持 J大循正常管道逼SONY面對。 -- ____ _ _ _ _ ____ _ _ ____ _____ ____ (_ _)( \( )( \/ )( ___)( \( )(_ _)( _ )( _ \ _)(_ ) ( \ / )__) ) ( )( )(_)( ) / (____)(_)\_) \/ (____)(_)\_) (__) (____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9.133 ※ 編輯: cassine 來自: 218.166.9.133 (05/22 10:44)

05/22 10:55, , 1F
推 GRE版熱心解題人 :p
05/22 10:55, 1F

05/22 11:07, , 2F
感謝你協助釋疑! m(_ _)m
05/22 11:07, 2F

05/22 11:44, , 3F
感謝解說!
05/22 11:44, 3F

05/22 12:11, , 4F
05/22 12:11, 4F

05/22 20:53, , 5F
感謝C大解說讓我對消保法有更多了解! <(_ _)>
05/22 20:53, 5F

05/22 20:59, , 6F
總算有人把定型化契約搬出來了,EULA不是任由廠商隨便定
05/22 20:59, 6F

05/22 21:00, , 7F
希望這次事件可以讓各家廠商學到一個教訓,不能片面更改
05/22 21:00, 7F

05/22 21:00, , 8F
消費者的權益
05/22 21:00, 8F

05/22 21:04, , 9F
在奴隸島 消保會最大的阻撓是消費者吧( ̄‥a ̄)
05/22 21:04, 9F

05/23 03:29, , 10F
可惜在台灣還會有人跟你說:怎麼不說加3D功能要收費
05/23 03:29, 10F

05/23 03:29, , 11F
PS3虧本售出 PS3研發的金費你有提供嗎?
05/23 03:29, 11F

05/23 03:30, , 12F
如此之類莫名奇妙的論調...
05/23 03:30, 12F

05/24 12:22, , 13F
因為台灣是個被資方挾持的社會 不意外
05/24 12:22, 13F

05/25 02:53, , 14F
上次有看到,蠻好笑的,有人強逼Sony加3D功能嗎?XD
05/25 02:53, 14F

05/25 02:55, , 15F
有人強逼Sony虧本賣PS3嗎?一台賣個兩三萬就不虧了阿XD
05/25 02:55, 15F
文章代碼(AID): #1BzqBHrq (PlayS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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