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修正
信on版原版規第九條
9. 舉凡版務內容一律以透過私信方式傳送至版主信箱。
違者不備份直接刪除,不另行通知,亦不受理。
若是公眾版務事項請先以私信方式傳送至版主信箱,
再由版主以公告形式發至版上供版眾討論。
由於與站規
「第四章 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相互衝突,故此廢除之。
同步更新至置底版規。
如有問題,歡迎來信至版主信箱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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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去版主版爬了一下文,發現原來很多版為了維持版面的運作都有相同問題
只是差別在有沒有人提出來而修正版規而已
而我誤以為這才是正確的版務處理方式
連日來因這條版規造成了許多問題
是我的疏失,在此向各位版友致上歉意,並在版規上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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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15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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