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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全民瘋Wii/改機無法管 士林2週內連開 …
共 19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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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Spsb自己搞不清楚狀況. 麻煩你去看智慧財產局的解釋函, 解釋函裡頭說的很清楚. 不要老是拿個網頁連結就要否定智慧財產局的官方解釋. 另外, 目前著作權法80-2條並未除罪化, 仍有刑事責任. 刑事案件, 檢察官可主動介入偵查, 且如無規定告訴乃論, 可逕行提起公訴. 並不需要著作權人提出.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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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提倡改機,不過你提出的法律說詞有問題. 因為你說了一堆卻連受害者主體是誰都不清楚,如何判定?. 侵權必須要有被侵權者,你確定改機著作權被侵權的是 Nintendo?. 若不是 Nintendo 那又是誰受侵權?. 請參考 Mobile01 Spsb 解說:. http://www.mob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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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去看智慧財產局針對遊樂器改機行為違反著作權法80-2條的解釋函件. 智慧財產局的解釋函件, 絕對比你的「應該」正確的多. 這是不同的東西. Wii的防盜措施是經過著作權人同意, 由產業提供對於著作的保護. 所以它被規範在著作權法之中. 汽車的鎖並沒有任何產業的著作權人同意將之作為由產業提供對於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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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應該是在說著作的防盜措施 譬如微軟的wga. 著作的定義我忘了 好像是什麼表述精神...什麼的. 總之wii按字面解釋應不算著作 除非打破傳統擴張解釋. 不過所有的擴張解釋其實對一般人民來講都是一種突襲. 實務這樣做 學界這樣做 往往都是傷害人民對法的信任. 扯遠了跳回來 按照我的說法w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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