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全民瘋Wii/改機無法管 士林2週內連開 …

看板Nintendo (任天堂)作者 (aaaaaaaaaaaaaa)時間19年前 (2007/05/08 08: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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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引述《arcadyii (aaaaaaaaaaaaaa)》之銘言: : : WII不是著作...基本上不適用著作權法 : : 內部的電路設計圖有可能是著作 : : 可是改機的人不是抄襲該設計圖而另外推出主機 也不在法令規範範圍內 : Wii的防盜機制是屬於著作權利人認識或同意下, 由產業所採取的防盜機制 : 基本上這是受著作權法第80-2條保護的 80-2應該是在說著作的防盜措施 譬如微軟的wga 著作的定義我忘了 好像是什麼表述精神...什麼的 總之wii按字面解釋應不算著作 除非打破傳統擴張解釋 不過所有的擴張解釋其實對一般人民來講都是一種突襲 實務這樣做 學界這樣做 往往都是傷害人民對法的信任 扯遠了跳回來 按照我的說法wii不是著作 就如同一台汽車也不能說是著作 掛在汽車上的鎖被撬開了也不能援引80-2來處罰 不過wii針對遊戲提供了防盜機制這一點 就可能有爭議 可是依然不符法條解釋啦 wii提供的防盜機制是針對他人開發的軟體 你知不知道這個意思 A對A的著作加了一個防盜和B對A的著作加入防盜是不同的 把後者放入80-2的話 會不會變成類推適用? 刑法禁止類推適用喔.. : : 目前全世界都沒有在罰改機這件事的 : : 我認為不宜先開此風 : 目前針對改機晶片的問題, 各國已經陸續出現判例 : 我認為你應該先確定一下實際的情況 : 再來講全世界有沒有在罰改機 : 美國:http://gnn.gamer.com.tw/0/8320.html : 英國:http://gnn.gamer.com.tw/4/16034.html : 香港:http://gnn.gamer.com.tw/0/11180.html : 當然也有無罪的 : 澳洲:http://www.gamemad.com/discuss_detail.asp?id=176471&system_type=PS : &discuss_page=580 你給的都是民事啊 我們說的是罰不罰 是涉及國家刑罰權發動的問題 民事當然誰都可以告改機的啊 你也可以去告 找個好聽的理由就可以了 按憲法80條法官也不能以法無明文拒絕審判 再說民事是在求損害的填補 改機是不是侵權行為 百分之五百億絕對是 當然應該賠錢的啊 這沒有什麼爭議 著作權法是涉及刑事的問題很嚴重 因為人的身體自由不能任意剝奪 因此我們要用很嚴格很謹慎的態度來解釋法律 但是民事就不一樣 任天堂只要能拿出事實證明 改機的人就要賠 不過最難證明的部分是損害何在以及改機和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 賠是要賠 但是數額就不好認定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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