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情報] 關於電磁紀錄與賠償 (合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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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ewbrand5566 (ことみ最高!)時間14年前 (2012/01/18 03: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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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的爭議點就是. 當他的回溯方式是人物回溯倉庫不回溯. 所以倉庫東西拿出來人物被回掉所以造成物品消失. 這點應該要負責吧...沒道理倉庫不一起回溯. 沒說不能回溯. 但回溯不該只有人物或角色才對.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85.50.

推噓7(7推 0噓 12→)留言1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rl616 (華麗的冒險)時間14年前 (2012/01/18 01: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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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11月時消保局有規定一定要有電磁紀錄. 因此橘子有修改合約內容 剛查了一下:. 第十七條、遊戲歷程之保存與查詢. 乙方應保存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二個月,以供甲方查詢。如逾電磁紀錄保存期限二個月者,恕乙方無法受理甲方之查詢申請。. 甲方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自至乙方之服務中心申請調
(還有90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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