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Mabinogi板 板規 2017.03.14置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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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瑪奇板 板規 ● 2017/03/14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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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總則-----------------------------------------------第 2/19 頁
貳、一般文章與言論規範總編-----------------------------第 4/19 頁
所有關於一般發文與推文的規範屬之。
參、交易總編-------------------------------------------第 9/19 頁
特指交易相關之規範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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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總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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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Mabinogi看板屬於台大批踢踢實業坊(telnet://ptt.cc ),
為專門討論《新瑪奇Mabinogi》遊戲之看板。
討論瑪奇英雄傳請至MabinogiHero看板;討論瑪奇決戰請至MabinogiDuel看板
二、本看板發文與推文限制為登入次數30次以上與劣文篇數3篇以下。
三、本看板之使用者擁有閱覽及發表相關言論權限,
亦有遵守板規之義務,違規者不得以不知板規為由規避處分。
經板主認定已違反板規且需處分者,即使事後修正言論至合乎板規,
仍須接受處分。
四、對於已受板規處分之使用者,若經查證使用分身帳號於板上繼續發表言論屬實者,
板主得以原判決處分之,並視情節加重處分或回報站方。
五、對於連續違反板規,經板主認定為蓄意擾亂板面者,
板主得視情節加重處分,最重可達永久水桶。
六、非板主群請勿使用公告作為文章類別,亦禁止於板面回覆公告文章至看板。
違規文章板主得逕行刪除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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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總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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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看板之使用者允許對於個案提出檢舉,或對於個人之判決提出申訴,
檢舉/申訴需符合下述之所有條件,其餘一概不予受理。
1. 使用站內信寄信給板主,並詳細條列表明自己的論點與舉證。
2. 單一個案限檢舉/申訴一次並集中於同一封站內信。
3. 同意板主公佈站內信檢舉/申訴之內容。
板主不會公佈檢舉方ID,但請留意用詞是否會透漏自身資訊。
八、對於板規內提及之當事人告訴乃論條例相關判決,
若經當事人寄站內信於板主並表示和解意願,板主得取消處分。
九、板主擁有修訂、解釋與執行板規之權限與義務。
當本看板之使用者覺得板規設立或執行不當時,有權向板主提出建議;
若對板主的裁決或解釋無法認同時,可向組務提出申訴。
板規執行上若遇弊病,板主群得於討論後編修板規,
除影響板友權益之決策,其他不另行公開投票表決。
十、板規於公告時施行,修正時亦同,不追溯公告前違反板規行為。
其餘板規未盡事宜,由板主依情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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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一般文章與言論規範總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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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看板已設定發文標題與格式,禁止使用其他標題。
違規文章板主得逕行刪除不另行通知。
板主有權修改文章標題。
二、本看板對於言論表達方式規範如下述。
1. 難以辨別內容之言論,
板主得逕行刪除不另行通知。
此項由板主主觀判定。
2. 本看板允許使用注音文,規範如下述。
(1) 單篇文章內限制使用20個以內注音(包含簽名檔);
單次推文內限制使用 5個以內注音。
違規文章與推文者,板主得處之1日以上,7日以下有期水桶。
(2) 文章標題禁止使用注音文。
違規文章板主得逕行刪除不另行通知。
ˊ ˇ ˋ ˙ 等符號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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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一般文章與言論規範總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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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3. 於本看板發表不當言論者,
板主得逕行刪除不另行通知,並處之7日有期水桶。
對於情節嚴重者,板主得加重處分,最高處之無期水桶。
下述之行為皆屬不當言論,由板主主觀判定。
(1) 對於某甲之人身攻擊言論。
(2) 對於某甲之原意加以扭曲之言論。此項屬當事人告訴乃論。
(3) 對於某甲之身心言行狀況作不實之論述。此項屬當事人告訴乃論。
(4) 過多不雅言詞的使用。
(5) 具挑釁或引戰意味之言論。
(6) 涉及遊戲中負面私人糾紛且明顯引眾討論之言論。
帳號遭到盜用或遊戲道具遭人詐欺,於板上發表相關言論者不在此限。
(7) 其他經板主認定之言論。
板友認為遭受不當言論且板主沒有處置時,
得以站內信申訴,板主有義務重新審視相關言論並依情節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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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一般文章與言論規範總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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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看板對於言論實質內容規範如下述。
1. 言之無物、內容過少、內容無關本看板與情報重複之文章,
板主得逕行刪除不另行通知。
此項由板主主觀判定。
2. 散播攻擊性、限制級、非關涉及商業利益之廣告與其他不當連結者,
板主得逕行刪除不另行通知,並處之30日有期水桶與劣退文章處分。
此項由板主主觀判定。
3. 發表與修改遊戲並影響遊戲公平性之程式之相關言論、圖片、影片與連結者,
板主得逕行刪除不另行通知,並處之7日以上,30日以下有期水桶。
下述之程式與行為皆屬之,由板主主觀判定。
(1) 補丁。
(2) 其他經板主認定之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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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一般文章與言論規範總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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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看板對於言論實質內容規範如下述。
4. 程式非如撰寫程式者之願執行之情節,稱之BUG。
本看板禁止討論經台灣《新瑪奇Mabinogi正式官網》公告之違規BUG使用方式,
有相關言論者,
板主得逕行刪除不另行通知,並處之7日以上,30日以下有期水桶。
討論由於BUG導致遊戲程式執行問題之言論不在此限。
5. 本看板允許發表問卷文,惟需先以站內信告知問卷內容,
經板主同意後始得發表,並註明已經板主同意。
違規文章板主得逕行刪除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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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一般文章與言論規範總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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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看板對於言論著作權規範如下述。此項屬當事人告訴乃論。
1. 任何言論轉錄或經任何形式發表於本看板需經原作者同意;
任何發表於本看板之言論轉錄至他處時亦需經原作者同意。
未經同意為之,經原作者以任何方式向板主申訴,並經板主查證屬實者,
板主得逕行刪除不另行通知,並處之14日有期水桶與劣退文章處分。
下述之情節皆屬之。
(1) 任何文章。
(2) BBS中之站內信與水球。
(3) 其他經板主認定之言論。
2. 刪除任何發表於本看板之文章中推文需經原作者同意。
未經同意為之,經原作者以任何方式向板主申訴,並經板主查證屬實者,
板主得處之7日有期水桶。刪除明顯違反板規貳-三-2者不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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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交易總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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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板規貳適用於交易文。
二、凡具有買、賣與交換意圖之言論,皆屬於交易。贈送不屬之。
若交易文之文章標題未使用交易文格式,
板主得逕行刪除之不另行通知。
標題需註明「伺服器 買/賣/換/租 物品名稱」。
伺服器的前後請務必用一個半型空白鍵隔開。
標題只能使用「買」、「賣」、「換」與「租」。
如:[交易] 貝婷 買 卡里芬卷 、 [交易] 愛麗莎 紅改換藍改
三、任何現實實體物交易文(包含揪團團購),
需先以站內信告知板主,經板主同意後始得發表。
違規文章板主得逕行刪除不另行通知。
以下規範之對象皆屬與遊戲電磁紀錄相關之交易文。
四、以凌晨00:00為基準,交易文限制1天1篇。
違規文章板主得逕行刪除不另行通知,並處之7日有期水桶。
刪除交易文後重新發表者,由板主主觀判定是否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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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交易總編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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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規範之對象皆屬與遊戲電磁紀錄相關之交易文。
五、無法明確得知使用後所獲得虛擬道具之現金商品,定義為轉蛋。
1. 轉蛋規範如下述。
(1) 本看板禁止以任何形式交易轉蛋。
(2) 使用轉蛋後所獲得之虛擬道具允許交易,惟需於交易時註明。
2. 轉蛋相關判例如下述。
(1) 某甲於本看板交易轉蛋。--------------------------------(X)
(2) 某甲於本看板交易使用轉蛋後獲得之隨機虛擬道具或序號。--(O)
(3) 某甲於本看板交易使用轉蛋後獲得之固定虛擬道具、序號,
或其能兌換之固定虛擬道具或序號。----------------------(X)
例:轉蛋固定會轉出的硬幣以及硬幣能換的東西不能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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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交易總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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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規範之對象皆屬與遊戲電磁紀錄相關之交易文。
六、必須藉由遊戲介面之購物商城內方可購買,
且無法藉由單純運行遊戲主程式而不牽涉消費行為獲取之虛擬道具,
定義為商城商品。
1. 商城商品規範如下述。
(1) 商城商品禁止交易。
(2) 經由轉蛋或活動產出之商城商品允許交易,
惟需於交易時註明該商城商品之來源。
(3) 符合板規參-五-1-(2)與板規參-七-2-(1)(2)之
可裝備在遊戲角色裝備欄位上之虛擬道具,
若以商城商品形式販售亦允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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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交易總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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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規範之對象皆屬與遊戲電磁紀錄相關之交易文。
六、必須藉由遊戲介面之購物商城內方可購買,
且無法藉由單純運行遊戲主程式而不牽涉消費行為獲取之虛擬道具,
定義為商城商品。
2. 商城商品相關判例如下述。
(1) 某甲於本看板交易商城商品。----------------------------(X)
(2) 某甲於本看板交易轉蛋或活動產出之商城商品。------------(O)
需於交易時註明該商城商品之來源。
(3) 某甲於本看板交易美容幣套餐包含之虛擬道具,
且該虛擬道具符合板規參-六-1-(3)之定義。---------------(O)
(4) 某甲於本看板交易SAO服裝福袋中之虛擬道具,
且該道具無法從轉蛋中獲得。----------------------------(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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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交易總編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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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規範之對象皆屬與遊戲電磁紀錄相關之交易文。
六、3. 由於遊戲設計因素,允許交易已使用下述商城商品之物品。
(1) 任何形式之染色劑或其他相等效果道具。
(2) 任何形式之祝福藥水或其他相等效果道具。
(3) 高級細緻工匠工具、克蕾德納細緻工匠工具或其他相等效果道具。
(4) 工匠改造復原工具或其他相等效果道具。
(5) 魔力賦予期限移除捲軸或其他相等效果道具。
(6) 魔力賦予保護藥水或其他相等效果道具。
(7) 修理賦予保護藥水或其他相等效果道具。
(8) 解封印魔法書或其他相等效果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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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交易總編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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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規範之對象皆屬與遊戲電磁紀錄相關之交易文。
六、4. 由於遊戲設計因素,對於商城商品"寵物轉讓勳章"相關判例如下述。
(1) 某甲於本看板交易未使用之寵物轉讓勳章。----------------(X)
(2) 某甲於本看板交易已使用之寵物轉讓勳章,
且轉讓之寵物來源為活動贈送或轉蛋之隨機寵物------------(O)
(2) 某甲於本看板交易已使用之寵物轉讓勳章,
且轉讓之寵物來源為轉蛋、商城商品或網頁商品之固定寵物。(X)
網頁商品見板規參-七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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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交易總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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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規範之對象皆屬與遊戲電磁紀錄相關之交易文。
六、5. 由於遊戲設計因素,對於商城商品"解除專用藥水"相關判例如下述。
(1) 某甲於本看板交易解除專用藥水。------------------------(X)
(2) 某甲於本看板交易轉蛋或活動產出之解除專用藥水。--------(O)
需於交易時註明該商城商品之來源。
(3) 某甲於本看板交易已使用解除專用藥水之道具。------------(O)
(4) 某甲欲於本看板交易需使用解除專用藥水後方可交易之道具,
交易雙方協定由某甲給予對方解除專用藥水,
使用後交易已使用解除專用藥水之道具。------------------(O)
需於交易時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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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交易總編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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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規範之對象皆屬與遊戲電磁紀錄相關之交易文。
六、6. 由於遊戲設計因素,對於美容幣相關判例如下述。
(1) 某甲於本看板交易美容幣。------------------------------(X)
(2) 某甲於本看板交易美容幣之序號。------------------------(X)
(3) 某甲於本看板交易美容幣之序號,
且該序號是由轉蛋或活動取得。--------------------------(O)
需於交易時註明該商城商品之來源。
(4) 某甲於本看板交易美容幣於浪漫農場所能購置之虛擬道具。--(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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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交易總編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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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規範之對象皆屬與遊戲電磁紀錄相關之交易文。
七、無須經由遊戲主程式即可購買之現金商品,定義為網頁商品。
1. 本看板全面禁止交易網頁商品。
2. 下述情節允許交易網頁商品。
(1) 某甲於本看板交易使用角色卡後附贈之遊戲道具。
(2) 某甲於本看板交易使用寵物角色卡後附贈之遊戲道具。
(3) 某甲於本看板交易由遊戲付費服務獲得之道具。
(4) 某甲販售網頁商品轉蛋產出之道具或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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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交易總編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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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規範之對象皆屬與遊戲電磁紀錄相關之交易文。
八、可輸入至遊戲主程式中之銀行NPC兌換序號窗口兌換道具,
或可輸入至瑪奇官方網站之序號兌換窗口兌換之英文與數字組合串,
定義為序號。本看板允許序號交易,惟下述情節禁止交易。
(1) 經遊戲官方網頁直接出售之序號,比照網頁商品規範。
九、GASH點數屬於輸入至Beanfun兌換之英文與數字組合串,不符合序號定義。
本看板全面禁止GASH點數相關交易。
凡任何言論、圖片、影片與連結提及者皆屬違規。
十、本看板全面禁止現金交易。
凡任何言論、圖片、影片與連結提及者皆屬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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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交易總編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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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對於違反下述板規之言論,
板主得逕行刪除不另行通知,並處之14日有期水桶與劣退文章處分。
(1) 板規參-五。
(2) 板規參-六。
(3) 板規參-七。
(4) 板規參-八。
(5) 板規參-九。
(6) 板規參-十。
未註明來源之交易文,由板主視現行遊戲營運內容判定,
板主得要求補註來源,情節嚴重者板主得逕行處分。
※ 編輯: ropkcat (140.112.51.121), 03/14/2017 16: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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