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VLwaKhW

看板LoL_Picket作者 (金羊)時間4年前 (2020/09/08 23:57), 4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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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格式如下 被檢舉人 :ShenVen5566 文章代碼 :#1VLwaKhW 違規內容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VJsv51E ] 作者: gy00015 (趕貓用思思)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電波拉皮 美魔女毀容變石頭人 臉灼傷長滿 時間: Wed Sep 2 18:04:49 2020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蘋果日報 2020/9/2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張欽、林芳如╱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電波拉皮 美魔女毀容變石頭人 臉灼傷長滿水泡 視網膜破洞「痛不欲生」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 規 「我每天痛不欲生!」在美國知名旅遊集團擔任高階主管、年薪近千萬元的林姓美魔女, 年初慕名返國到北市御美診所做電波拉皮,沒想到遭二度灼傷,不僅整張臉布滿如粉圓大 小水泡,連視網膜也破了3個洞,痛得張不開眼,復原遙遙無期,她為此常崩潰大叫,日 前怒告御美院長及執行醫師涉業務過失傷害等罪。北市衛生局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不便評論,雙方首次協調破局,若有一方提出調解可協助安排。 年近50歲的林女身材好、勤於健身,曾經練出6塊腹肌,長相原本酷似中國女星黃小蕾, 但臉部被毀容後如同電影《驚奇4超人》當中的石頭人,反差相當駭人。 術後隔天整臉腫脹 醫師嚇到倒退3步 事發至今,林女每天躲在飯店裡不敢外出見人,《蘋果》採訪林女時,她用黑布遮著臉控 訴說:「我的案子成為全球首例,醫學專家都無法確認能否痊癒,目前臉部皮膚接觸陽光 或燈光太亮,傷口就會裂開出血,每天痛不欲生,還得求助精神科醫生。」 這起醫美糾紛發生在今年1月,林女表示,朋友告訴她北市的御美診所施作電波拉皮技術 不錯,且看見御美官網標榜專業,農曆年前回國到御美接受醫師黃謀昶簡單面診,隨即施 作電波拉皮療程。 療程4小時,林女醒來感覺臉部紅腫、刺痛還有小水泡,護理師與諮詢師都說「正常」, 但1小時後回到飯店,臉部水泡竟變大,甚至「失控」爆漿,她不斷向御美的諮詢師反映 ,對方總是說:「這是正常的。」 翌日早上,林女整張臉腫到慘不忍睹,布滿1元、5元銅板大小不等水泡,眼睛也刺痛無法 睜開,她直奔御美,值班醫師看到她竟嚇得「倒退3步」,立即派人陪她急診就醫。 林女說,在北醫附醫住院2周共接受2次視網膜破洞修補手術,4次精神科治療,10幾次無 麻藥清創,她哽咽說:「換藥、清創都沒麻醉,醫師幫我剪皮、拉皮,還要挖掉長入肉裡 的痂,每次都是血淋淋地痛到發抖。」她還說:「眼科醫師告訴我不能再讓眼壓過高,否 則視網膜會裂開失明,等於宣告我無法再從事最愛的健身運動。」 對於御美事後態度,林女說,院長楊維真只到醫院看過她一次,第一句話就說「妳放心, 我在業界小有名氣,楊維真3個字可以去問,沒有人不認識我,我不會不負責任。」黃謀 昶則說「不習慣別人騷擾」不願留電話,只願加LINE。 林女透過律師於2月20日與黃謀昶協調,黃承認疏失:「過年期間在家反省,上網查很多 資料,才知道儀器溫度若沒控制好,就會發生這樣狀況。」對此,林女怒斥,臉被燒成這 樣,黃竟說上網找資料才知道會這樣。 談好200萬和解條件 診所律師突拒簽字 林女表示,首次協調楊維真願支付200萬元和解,豈料約好3月15日簽和解書,當天早上御 美的律師竟說不簽了,還發函指「林女擬針對該醫療糾紛開記者會,而是否開記者會是林 女權利,御美絕對尊重,也悉聽尊便。」 林女認為既然雙方協調不成,只好在上周五遞狀向台北地檢署控告黃謀昶、楊維真涉犯業 務過失傷害及偽造文書等罪。 記者上周走訪御美診所,診所人員表示院長楊維真不在,黃謀昶則已經不在御美執業,請 記者聯絡該診所委託的公關公司詢問回應,但至截稿前,仍未接獲回應。 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何叔安表示,業務過失傷害部分由司法機關調查判定,不便評 論,先前診所提出的第一次調解會議未開成,目前診所或病人都還未提出第二次調解。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190520/AKWXWYNUGGAWCUHWIDJPYZBPS4/ 欲檢舉之板規 :D1 認定違規之原由與檢舉人其他意見 : -------------------------------------------------------------------------- 請檢舉人依照此格式進行檢舉,未依格式者板主將不受理該則檢舉。 若有過去類似判例,可提供相關紀錄資料,加速判決進行,同時降低誤判率。 ※ 具永久水桶紀錄者,含其他經查實證之分身帳號, ※ 板主有權不受理該者檢舉他人於本板違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70.1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599580659.A.2A3.html ※ 編輯: d86249 (220.133.170.159 臺灣), 09/08/2020 23:57:45 ※ 編輯: d86249 (220.133.170.159 臺灣), 09/08/2020 23:58:44

09/09 00:10, 4年前 , 1F
已處理
09/09 00:10, 1F
文章代碼(AID): #1VLwdpAZ (LoL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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