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盜帳號,買帳號的人說要告我

看板LoL (英雄聯盟)作者 (HAHA)時間5年前 (2019/08/26 05:39), 5年前編輯推噓8(8021)
留言29則, 11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 引述《n12052233g (hemisoulllll)》之銘言: : 如題 : 帳號從S2就開始玩 大概玩了一年 : 後來就只有看比賽跟實況 : 帳號放著沒登入 : 後來帳號被人家盜走 拿去轉賣 : 我昨天重新登入 把密碼改回來 : 有個說是買帳號的人來密我 : 說他是8591買的 說我如果帳號不還他 要告我 : 我問號耶 : 然後說她有儲值點數 說要我現金還他 我X : 傻眼 : 不還他 要告我侵占 : 到底是哪招 : 目前是等明天 打電話問客服 : 玩個遊戲 還要這樣 請問我該怎麼辦 : 附上對話紀錄 讓大家看看 : https://imgur.com/a/6zB5V7t : 還跟我要聯絡方式 我又不是傻了 推文已經都講得差不多了啦,白話一點整理一下 首先不知道電磁紀錄能不能算是法律意義上的物,就當他是好了 物權行為具無因性,意即物權行為與債權行為的分離,物權行為本身不受債權行為的影響 也就是盜帳仔把你的帳號賣給8591仔這個行為 並不用盜帳仔有取得你的帳號的所有權 這部分的規定是在民法 §949 ~ §951 這種情形看起來很詭異,不就代表每個人都可以隨便亂賣別人的東西嗎 所以有個很重要的前提是受讓人必須是"善意" 意思就是8591仔必須不知情盜帳仔是無權佔有才能主張相關權益 至於是否是善意的判斷很廣闊,比如說交易是否等價,或是是否明顯為盜贓物 又假設8591仔是善意的好了,以下詳解 第 949 條 占有物如係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占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者, 原占有人自喪失占有之時起二年以內,得向善意受讓之現占有人請求回復其物。 第 950 條 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占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之物,如現占有 人由公開交易場所,或由販賣與其物同種之物之商人,以善意買得者,非 償還其支出之價金,不得回復其物。 也就是說你這個帳號如果被盜走還沒兩年,你就可以跟8591仔"買"回來 至於求償當然是找盜帳仔,依侵權行為或是不當得利要求返還 但如果已經超過兩年了自然就沒有前項適用,帳號就是依801、948歸他 你只能找盜帳仔處理 第 801 條 動產之受讓人占有動產,而受關於占有規定之保護者,縱讓與人無移轉所 有權之權利,受讓人仍取得其所有權。 第 948 條 以動產所有權,或其他物權之移轉或設定為目的,而善意受讓該動產之占 有者,縱其讓與人無讓與之權利,其占有仍受法律之保護。但受讓人明知 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讓與人無讓與之權利者,不在此限。 動產占有之受讓,係依第七百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為之者,以受讓人受現 實交付且交付時善意為限,始受前項規定之保護。 所以現在你要馬就是報案找盜帳仔,要馬就是證明85仔不是善意佔有,依767要回來 這樣 如果是海外IP那大概就沒辦法了,不過85都要實名啦,應該還是找得到人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254.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566769160.A.E0C.html

08/26 05:49, 5年前 , 1F
理組看不懂 有懶人包嗎
08/26 05:49, 1F
上格色應該好一點

08/26 05:49, 5年前 , 2F
懶人包不就是放棄比較快
08/26 05:49, 2F

08/26 05:50, 5年前 , 3F
不是善意佔有這很難證明欸 8591的網站都嘛寫什麼手
08/26 05:50, 3F

08/26 05:50, 5年前 , 4F
動練 保證安全之類的
08/26 05:50, 4F
就比較困難 ※ 編輯: lio293123 (49.158.254.98 臺灣), 08/26/2019 05:57:18

08/26 06:35, 5年前 , 5F
這啥鬼 意思是85仔"不知情下"買了原PO帳號
08/26 06:35, 5F

08/26 06:36, 5年前 , 6F
原PO帳號就要給他?
08/26 06:36, 6F

08/26 06:36, 5年前 , 7F
什麼鬼法律 還是我理解有錯= =
08/26 06:36, 7F

08/26 06:39, 5年前 , 8F
以東西的概念 盜你帳號的人要賠你一個啊
08/26 06:39, 8F

08/26 06:46, 5年前 , 9F
你東西被偷走賣掉 你要買回來沒錯 法律是這樣定的
08/26 06:46, 9F

08/26 06:53, 5年前 , 10F
帳號適用?
08/26 06:53, 10F

08/26 06:54, 5年前 , 11F
下面那篇文有PO了 有些東西不適用這條法律吧
08/26 06:54, 11F

08/26 06:54, 5年前 , 12F
舉個例子 我出門一星期回來我房子被賣了
08/26 06:54, 12F

08/26 06:55, 5年前 , 13F
我他媽還要買回房子找賣走我房子的人求償?
08/26 06:55, 13F

08/26 06:56, 5年前 , 14F
啊上面有寫動產啦 不過我只是舉個例子 有些情況
08/26 06:56, 14F

08/26 06:57, 5年前 , 15F
不適用
08/26 06:57, 15F

08/26 07:03, 5年前 , 16F
簡單來說就是善意第三人,這裡所謂的善意不是指他真
08/26 07:03, 16F

08/26 07:04, 5年前 , 17F
的是個善良的人,而是在法律上的善意行為
08/26 07:04, 17F

08/26 15:50, 5年前 , 18F
可是按照g社的遊戲規章,轉移帳號要經過遊戲官方的
08/26 15:50, 18F

08/26 15:51, 5年前 , 19F
程序,所以8591的交易不是一個合法的交易,因為玩
08/26 15:51, 19F

08/26 15:51, 5年前 , 20F
家在建立帳號的時候就同意了遊戲公司的契約(不能私
08/26 15:51, 20F

08/26 15:51, 5年前 , 21F
下轉賣)
08/26 15:51, 21F

08/26 15:52, 5年前 , 22F
買帳號的人只是買了那組帳號密碼,而不是買了這個
08/26 15:52, 22F

08/26 15:53, 5年前 , 23F
帳號,因為帳號要透過遊戲公司的程序才能合法交易
08/26 15:53, 23F

08/26 17:29, 5年前 , 24F
問題是85的交易都不是合法的 這樣可以算善意嗎
08/26 17:29, 24F

08/27 08:26, 5年前 , 25F
基本上只要不知道那帳號是盜來的都算善意吧
08/27 08:26, 25F

08/28 14:33, 5年前 , 26F
幫忙解釋一下 因為民法典跟著資本主義走 所以801+94
08/28 14:33, 26F

08/28 14:33, 5年前 , 27F
8保護的是買賣交易 不是保護被盜帳的可憐原po 所以
08/28 14:33, 27F

08/28 14:33, 5年前 , 28F
在85仔善意不知情的情況下 這帳號最後會歸85仔所有
08/28 14:33, 28F

08/28 14:33, 5年前 , 29F
而可憐的原po要找盜帳仔求賠償
08/28 14:33,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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