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多項板規patchnote

看板LoL (英雄聯盟)作者 (逆光飛行‧雙馬尾布丁控)時間11年前 (2013/02/15 01:46), 編輯推噓9(906)
留言15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8 (看更多)
以下為今日板主群合議判定 多項板規內容更新子項及重新敘述 桃紅色為新增修改的部分 case 1: [T1]揪團文 重新敘述該板規類型內具追究之責之違規敘述 T1【揪團文】 遊戲內揪團,或是遊戲外之活動揪團皆可使用。 一人於單日內一律限制只能發布一篇揪團文。 禁止單日內刪除文章手動置底。 (上述紅底標示部分[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 具該敘述內容之違規者經視察後,板主可直接以A項之水桶處分) case 2: [T1]揪團文 重新敘述該板規類型內具追究之責之違規敘述 T2【實況文】 內含玩家遊戲實況連結之文體 一人於單日內,不分國內外一律限制只能發布一篇實況文。 禁止單日內刪除文章手動置底。 若實況主於該實況台資訊中,註明不願轉錄至PTT,則任何代發實況文者皆直接水桶。 台港澳區伺服器內具積分對戰代打行為之實況文。 (上述紅底標示部分[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 該敘述內容之違規者經視察後,板主可直接以A項之水桶處分) case 3: [D2]意圖散佈他人個人隱私資訊 新增告訴乃論之敘述 (此為本板板務既有之處理原則) D2【意圖散佈他人個人隱私資訊】 在推文或文章中,未經本人允許, 以任何隱喻或明說散佈、要求、提及、誘騙他人可指示現實人身之特定個人私密資訊。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私密資訊:真實姓名;照片;電話;住址;手機;密碼等。 此板規為告訴乃論,若是板友覺得自己的個人隱私資訊遭他人未經允許侵權公開, 請當事者連絡告知板主,則板主得以處理之。 case 4: [D3]著作權侵權行為 新增告訴乃論之敘述 (此為本板板務既有之處理原則) D3【著作權侵權行為】 任何心得、攻略、創作等文章,均不得企圖盜錄剽竊他人之文章創作心血。 板主不會判定文章內容是否構成抄襲, 但會判定撰文有無原作授權或原文連結,或是意圖竄改原作作者之名。 若有重製之行為應先徵得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及註明原作者, 若有引用之需要則必須註明原作者或原文連結, 若翻譯外文文章必須註明原文連結。 此板規為告訴乃論,若是板友覺得自己的創作心血遭他人未經允許侵權盜用, 請當事者連絡告知板主,則板主得以處理之。 case 5: 板規第三大項 新增細項敘述 板務方有權判定文章違規情節嚴重程度 可另判定追加劣文退回之懲處方式 三、 板主群可視違規者之犯行意圖及實際情節嚴重程度, 給予從警告(達兩次者採計水桶)到倍數水桶時間不等, 與其比例原則相符之懲處,或是追加劣文退回處理之判定 連續觸犯板規者,或短時間內的嚴重違規,板主群可視情況以倍數方式加長水桶時間。 若經板主群討論認定其觸犯板規行為為故意鬧板行為者,可以板規[E1]永久水桶處理。 case 6: 新增 板規第十四大項 以解釋具[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屬性之板務違規處理原則 (此為本板板務既有之處理原則) 十四、 板規內標註[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之屬性, 均依板主群認定屬於嚴重影響板面討論風氣,或具惡意之違規行為。 不論違規者事後刪除文章或是修改文章,皆無法規避板規行追究處理。 case 7: 新增 板規[X5] 活動道具序號文處理原則 X5 關於特殊官方活動所贈送之道具序號, 請板友集中至置底閒聊多功能區內或是指定公告文章內進行分送,不得另行發文。 以上情形之文章,板主得以直接刪文不另行公告。 若為違反[B4]交易文之項,則另引用板規[B4]進行處理。 case 7: [B2]洗板 新增[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之屬性 B2【洗板】 連續發/推文標題或內容中相似度高,或無建設意義內容的文章。 [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一日內連續兩篇或以上,標題或內容論點高度相似,可合併成一文發佈者; 連續推類似語句;短時間內連續發文; 連續多次板規[A4]違規紀錄(若判定為違規則累加); 手動文章刪除置底等行為。 多項更動皆屬於本板原已既有之處理方式 只是將敘述加上以清楚明示 希望板友於發文前多加注意以避免觸法 以上 -- ◣◢ ▁▃▅▃ If you love someone, ▁▃▅▃ let her free. ▌▄ If she comes back, it means to be. ψmemy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236.186 ※ 編輯: memy 來自: 114.33.236.186 (02/15 01:48)

02/15 01:50, , 1F
露點!(探頭
02/15 01:50, 1F

02/15 01:50, , 2F
什麼 是patchnote? 跪求翻譯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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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1:51, , 3F
等等去買布丁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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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1:52, , 4F
不附ID 感覺有點不道德
02/15 01:52, 4F
※ 編輯: memy 來自: 114.33.236.186 (02/15 01:59)

02/15 02:00, , 5F
一PO出去就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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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2:05, , 6F
所以假設在打文章瞬間按太快不小心按到送出 修改回來
02/15 02:05, 6F

02/15 02:05, , 7F
一樣沒用
02/15 02:05, 7F
您好 這個板主群合議時有討論過 基本上標示[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之板面違規 均有故意違規之意圖 是很難"不小心"違規的 故板務方須考量其既已造成之板面爭議 而予以追究處理

02/15 02:12, , 8F
樓上 那為什麼要去打會違規的文章?
02/15 02:12, 8F

02/15 02:13, , 9F
而且"假如"是發放的瞬間明白到可能觸犯法規 那及時刪
02/15 02:13, 9F

02/15 02:13, , 10F
掉文章應該也沒人會無聊到去檢舉吧..
02/15 02:13, 10F

02/15 02:18, , 11F
... 還忘記一個
02/15 02:18, 11F
※ 編輯: memy 來自: 114.33.236.186 (02/15 02:22)

02/15 02:24, , 12F
版龜的勝率和出場率OP成這樣還BUFF XD
02/15 02:24, 12F
※ 編輯: memy 來自: 114.33.236.186 (02/15 02:33)

02/15 03:17, , 13F
美咪耶>\\\\< (拿出布丁
02/15 03:17, 13F

02/15 05:31, , 14F

02/15 09:46, , 15F
這個應該不用翻
02/15 09:46,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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