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板務板規建議/違規檢舉/優文推薦區

看板LoL (英雄聯盟)作者 (逆光飛行)時間12年前 (2012/09/29 03:20), 編輯推噓371(44877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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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L板板規,入板發言前請先閱讀。請各位板眾一起維護板面秩序。 ╮﹍﹍﹍﹍﹍﹍﹍﹍﹍﹍﹍﹍﹍﹍﹍﹍﹍﹍﹍﹍﹍﹍﹍﹍﹍﹍﹍﹍﹍﹍﹍﹍﹍﹍﹍﹍﹍﹍╭ *************************************** 零、 看板指令與使用說明/」 搜尋文章標題關鍵字 「z」 進入看板精華區 「Tab」 進入看板文章 多為遊戲系統或軟硬體問題 「E」 修改編輯文章內容 「T」 修改編輯文章標題 「Q」 查詢文章詳細資訊 「#」 以文章代碼(AID)進行文章搜索 「a」 搜尋作者關鍵字 「h」 其他PTT站內操作指令列表 本板為《League of Legends 英雄聯盟》遊戲討論板。 本板看板主旨,在於討論與本遊戲內容、賽事活動、以及與其周邊活動相關之話題。 但以鑑PTT全站擁有看板種類眾多,有些許文章屬性更適合移動至其專屬看板進行討論。 例如︰ 單純為電腦硬體之選購討論︰請至PC_Shoppinghardware板,以及其他硬體相關看板。 單純為回報或抱怨代理廠商活動,或是希望遊戲公司協助處理之討論︰請至Garena板。 單純為討論電競與其相關現象之討論(非與《LoL 英雄聯盟》相關)︰請至eSports板。 單純為抱怨抒發遊戲內負面情緒者︰請至置底抱怨區,或是Hate板。 若有板務方認為不適當,而更適合移至他項專板之文章,板務方有權直接刪除文章處理。 或另擇是否有符合本板其他板規項目的違規情形,給予該文章適當判定。 *************************************** 一、 文章分類標籤 發文須使用標籤分類以便板友查詢。 若無標籤之文章,板主得以直接刪文。 發文標題分類標籤明顯使用不當之文章,板主得以直接修改標題或直接刪文。 備註:板規標示桃紅色多為板規新增修改的部分 請板友們多加以留意 本板預設八大項之文章標籤 1.[閒聊] 與本遊戲有關之輕度討論主題,遊戲BUG討論回報,以及遊戲週邊相關活動心得。 或是內容未符合其他標籤主題等文章,現今皆一併使用[閒聊]標籤予以統合。 例如:[閒聊] 翻譯米糕:關於最後耳語的討論 2.[心得] 與遊戲內容、操作技巧、戰術觀念介紹、英雄經驗相關之遊戲心得。 關於英雄攻略的文章標題,請使用中文或英文的英雄官方全名或英文簡稱。 例如:[心得] Kata卡特蓮娜 改版後 中路心得 3.[問題] 板友發問專用標籤。請勿使用回文離題發問。 若為新手請於標題或內容備註「新手」字樣予以辨識。 例如:[問題] 努努將狗打野問題RK(附RP) 4.[情報] 國內外遊戲內容相關情報。 發文時必須附上情報來源網頁連結,予以辨識真偽價值。 例如:[情報] Jayce Patch Notes 5.[外絮] 專以國內外電競戰隊團體,或是電競選手為主題之電競消息 或小道消息(rumor)文章。 發文時請盡量附上情報來源之網頁連結,予以辨識真偽價值。 若外絮消息之話題較為敏感,其違規風險由發文者自理。 例如:[外絮] Fnatic Lamia退休 FaceBook文章直連方式 http://i.imgur.com/MRlEQ.jpg
6.[實況] 國內外玩家實況連結。詳細相關規定於其後。 例如:[實況] memy 7.[電競] 總合國內外電競賽事實況連結,或電競賽事情報文章, 既往使用之[聯賽][賽事][VOD]等文章標籤, 現今皆一併使用[電競]標籤予以統合。 例如:[電競] Season 2 韓國區大賽 8.[揪團] 板友於遊戲內外揪團專用標籤。詳細相關規定於其後。 例如:[糾團] 爆走兄弟歡樂場 其他非預設八大項之本板常見文章標籤 [創作] 任何形式的創作皆可使用之文章標籤。 例如:[創作] 歡迎來到召喚峽谷! [無用] 分享雜項專用。有很奇妙、有趣、鮮為人知的遊戲小設定(彩蛋)可以放這。 例如:[無用] 四鬼的叫聲 (此並非為BUG回報所使用) [問卷] 學術問卷文。詳細相關規定於其後。 [救急] 急難救助文。詳細相關規定於其後。 [招生] 團體招生文。詳細相關規定於其後。 例如:[招生] 戰隊徵求一名專職Support的隊員 [新聞] 國內外官方、電競戰隊團體等等機構,所對外發布之公開新聞文字稿, 或是國內外新聞報導。發文時必須附上新聞來源之連結,予以辨識真偽價值, 文章無新聞連結者不具該標籤特效。新聞標題使用,請使用該新聞之原文標題。 例如:[新聞] Garena G1 致歉公告 特殊文章標籤使用方式之詳細規定 T1【揪團文】 遊戲內揪團,或是遊戲外之活動揪團皆可使用。 一人於單日內一律限制只能發布一篇揪團文。 禁止單日內刪除文章手動置底。 (上述紅底標示部分[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 具該敘述內容之違規者經視察後,板主可直接以A項之水桶處分。) 建議發文者於該文時效過後自行刪文,逾時跨日不刪除者,板主得以直接刪文。 T2【實況文】 內含玩家遊戲實況連結之文體 一人於單日內,不分國內外一律限制只能發布一篇實況文。 禁止單日內刪除文章手動置底。 若實況主於該實況台資訊中,註明不願轉錄至PTT,則任何代發實況文者皆直接水桶。 (上述紅底標示部分[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 該敘述內容之違規者經視察後,板主可直接以A項之水桶處分。) 屬於同一實況開台者的實況文,於發文當下不得為板面上該半日內可供討論之第二篇, 請於發文前自行確認板面是否有前文未刪,建議可提醒該發文者刪除過時之實況文。 半日以中午和半夜 12 點為分界, 分為兩個時段(00:00~11:59 / 12:00~23:59)*註1) 內文除連結外,須附帶兩行或超過20字的實況介紹。 文章標題必須提及完整的實況主遊戲ID,以便利板友查詢。 實況文標題不得以具性別騷擾之措辭加以敘述。 實況文內文不得挾帶心得、攻略、翻譯等非實況內容, 或是抱怨文、日記文等違規內容。 以上違者板主有權直接修改標題或文章標籤,或直接刪文, 或另擇是否有符合本板其他板規項目的違規情形,給予該文章適當判定。 建議實況發文者於關台收播時效過後自行刪文。 若實況文跨日則判定逾時,或是討論量不甚豐富者*註2板主得以直接刪文。 發文者須確定開台者,於開台後有進行LoL遊戲或相關行為 (例如:進入排隊序列或評論遊戲等),始可發佈該實況文。 單篇內僅限單一玩家之連結,違者板主得以直接刪文不另行公告。 *註1:這裡假設三種同實況台發文,可能有人會有疑慮的情況進一步說明。 (1)有人 po 過,但該篇實況文已刪除: 這種情況,表示該實況主在當時段板上已無現存的實況文, 因此是可以 po 的。 (2)首 po 已於標題標註收播 / 關台,但未刪除: 這種情況,雖標註了收播 / 關台,但還是屬於現存的實況文, 因此在 po 就違反板規 [T2],故仍建議實況發文者於關台收播時自行刪文。 (3)首po與次po跨時段但間隔過近: 這種情況,表示兩者發文內容同質性過高, 因此後篇將以板規 [X1]「發文內容與他人文章重複或同質性過高」刪除。 *註2:實況文討論量達30推 將會判定保留 目前本板不受歡迎實況名單 請勿張貼該實況主之實況文 目前本板暫時凍結實況名單 請勿張貼該實況主之實況文 T3【問卷文】 於本板所發布之學術問卷,必須與本LoL板主旨內容或電競產業具有直接/間接相關, 且須經板主同意得以發佈之。 若有非相關問卷或未經板主同意之問卷發佈於板面上,板主得以直接刪文。 T4【救急文】 於本板所發布之關乎性命安全之急難救助文章, 板主可於發布或轉錄後,視於其內容判定是否予以保留。 若經板主判定不同意保留之救急文發佈於板面上,板主得以直接刪文。 T5【招生文】 招生文章標籤,可給予創立戰隊、頻道、語音平台等等, 有固定遊戲時間之團體,欲於板面上發文招收新人時使用。 同一團體於板面上可存在一篇招生文,無需刪文時效性。 但若需要發佈第二篇招生文前,必須自行刪除前一篇招生文,始可發佈新招生文。 嚴禁七日內刪除文章手動置底(直接以A項之水桶處分)*************************************** 二、 具懲處性質板規內文 本板懲處性板規,依違規嚴重程度之比例原則進行分類。 共具 XABCDE 六大項 *************************************** X項板規為基於維護討論風氣,及板主群板務立場所提醒的建議 並不具水桶處罰性質,但其已造成板面爭議之事實時,板主得以刪文處理, 或引用其他具懲處效力之板規處理。 X1 如果您為BBS新使用者,建議先以"h"鍵指令,以了解BBS基本操作以及在發文發問前請盡量先以搜尋標題關鍵字指令"/", 如果您為遊戲新手,建議先搜尋板面、文摘、精華區的文章,是否已有您欲尋找答案, 或是於置底新手提問區進行相關詢問。 發問問題之答案為非常淺顯明瞭,僅為缺乏遊戲基礎認知,以致閱讀觀感可議性者; 發問問題之答案很明顯地已於板面上或是置底提問區裡,僅為缺乏搜尋者; 發文內容與他人文章重複或同質性過高。 以上情形之文章,板主得以直接刪文不另行公告。 X2 發文標題中,若有提到遊戲內設定名稱(例如︰英雄名稱、道具名稱、技能名稱等) 請至少提及該項目之中文或英文的完整官方名稱,以便利板面文章之關鍵字搜尋效率。 若有違者,板主有權視情況直接修改標題,或直接刪文不另行公告。 美版官網 http://na.leagueoflegends.com/champions 台版官網 http://lol.garena.tw/champions/index.php?menu=2 X3 本板不禁止噓文,但板務方認為,某些噓文動作若行為不當,的確易具其爭議性, 建議在噓文表達反對之意的同時,也註明為何反對之理由,以避免造成誤會糾紛噓文事小,但是影響板面風氣卻很嚴重。 本板希望儘可能維護板友言論自由之權利,且板友能同時秉持溫和討論的發言風氣, 如果有文章內容上的爭議,請先溫和提醒作者,或來信通知板主, 學會聆聽與尊重別人的文章,也是相當好的一種參與討論的方式。 X4 關於遊戲伺服器狀況,或語音平台伺服器狀況,請使用置底公告區中以推文詢問禁止以發文方式詢問、提供伺服器或語音平台伺服器目前狀態之文章, 詢問遊戲斷線或崩潰狀態亦視同本項違規,違者板主得以直接刪除。 若文章內有開機(限當次維修的第一篇文章)或提供官方維修資訊則例外。 維修資訊需包含時間日期與維修原因,若是改版則需要提供改版訊息。 X5 關於特殊官方活動所贈送之道具序號, 請板友集中至置底閒聊多功能區內或是指定公告文章內進行分送,不得另行發文。 以上情形之文章,板主得以直接刪文不另行公告。 若為違反[B4]交易文之項,則另引用板規[B4]進行處理。 *************************************** A項板規之文章,警告一次。板主有權以刪文方式處理之。 警告達兩次者,水桶五天。 A1【簡體字,注音文,火星文】 內文出現非故意且數量極少的錯字不在此限,惟出現於文章標題者從嚴處理。 若為原情境表達或刻意製造哏者為例外。 A2【附帶遊戲推薦連結之文章】 文章撰文之內文或簽名檔中,可以附帶遊戲推薦連結(Referral Link), 但發文者必須註明其連結內容為遊戲推薦連結。 若經檢舉有未註明遊戲推薦連結以任何形式發佈於板面上,板主得以直接刪文並警告。 A3【提倡/教導玩家違反 Riot summoner's code 的行為】 summoner's code原文: http://www.leagueoflegends.com/articles/The_Summoners_Code (英文) http://lol.garena.tw/forum/summoners-code.php?menu=5 (中文) 包括使用任何理由宣導或正當化 afk / feeding / 遊戲內人身攻擊等, 違反 LOL 遊戲內善良風俗及競技精神者,板主得以直接刪文並警告。 A4【討噓行為】 發文因具閱讀觀感可議性或文章內容不佳,導致文章被評價至X1(-10)以下, 或是具有違反板規嫌疑或板規漏洞之文章, 板主可給予結案文(s文)標記鎖文(!文)記號以便追蹤或作為警告標示。 板主可視該文章內容與評價情形,有權砍其文不另行公告,或刪文並給予警告, 或另擇是否有符合其他板規項目的違規情形,給予該文章適當判定。 不受板規[A4]所限制的文體:標題備註有「新手」的[問題]文 不受板規[A4、C4]所限制的文體:[公告]文[置底]文[實況]文[電競]文 [新聞]文[情報]文 *註:標題備註有「新手」的[問題]文雖不因板規[A4]有所限制, 但若明顯滿足其他項板規之違規定義時, 板主可另擇是否有符合其他板規項目的違規情形,給予該文章適當判定。 新手」的[問題]文之系列其他回應文章,雖具「新手」之[問題]標籤, 但仍受板規[A4]所限制(僅新手發問之首篇不受限制)。 *註2:板眾有權評論,但板主有權審查,其板面文章審核權還是在板主本身。 因此,並非所有遭負評至X1(-10)以下之文章皆為板規[A4]違規。 (例如其負評明顯肇因非己者) *************************************** B項板規,水桶七天。 B1【無建設性意義之文章】 內文無建設性意義或可觀性,或是因作者撰文之態度有其爭議, 以致於於板面上引起閱讀負面觀感之文章。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不包含連結字串之內文字數未滿20字;內文意義不明;抱怨情緒文; 流水性質的日記文;發文發問具措辭態度爭議之文章; 文章內容雖與遊戲有關,但意圖討論方向與本討論板主旨不符合之文章; 於發文中提及他人遊戲ID,將遊戲內的私人紛爭攜至板面上之嫌疑行為等。 純離題閒聊與勝敗抱怨等單純之心情抒發,請多使用置底的推文聊天專區。 B2【洗板】 連續發/推文標題或內容中相似度高,或無建設意義內容的文章。 [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一日內連續兩篇或以上,標題或內容論點高度相似,可合併成一文發佈者; 連續推類似語句;短時間內連續發文; 連續多次板規[A4]違規紀錄(若判定為違規則累加); 手動文章刪除置底等行為。 B3【刻意散佈錯誤資訊者的推噓文或文章】 任何關於可舉證之[客觀資訊](非個人心得或經驗)的撰文錯誤刻意誤導。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非板主/小板主或活動負責人,而使用[公告]作為標題者; 於內文中刻意發佈錯誤的改版/維修/基本設定資料/遊戲改變資訊,以致誤導可能者; 刻意散佈錯誤之活動資訊/官方公告/情報文章等行為,以致誤導可能者B4【交易文】 本板接受LoL相關周邊產品交易文或代買文,但有些交易內容為禁止。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一切已儲存為虛擬電磁之紀錄與現實貨幣,或有其現實代價的物品之間的往來, 虛擬貨幣之間的往來;帳號買賣;非賣贈品; 網路店家或經判定具商業得利性質之拍賣、量販、廣告等內容。 經檢舉查有詐騙之嫌疑者,相關文章將會被鎖定處理,以供當事者相關法律程序佐證。 *************************************** C項板規,水桶十五天。情節嚴重者劣文。以發文方式違規[C1][C2]者予以劣文處理。 C項板規水桶歷史者,次犯雙倍其刑責,三犯四倍其刑責。 四犯以上水桶歷史之累犯,板主群可視情況給予繼續等比級數加倍刑責, 或是視為[E1]鬧板處理。 此區乃嚴重影響板面討論風氣之違規行為,[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 C1【引戰】 具有挑釁引戰問題的語氣與語意,或具造成板面秩序爭議之事實的發言行為。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以惡意口吻挑起戰火之挑釁發言語氣; 涉嫌性別騷擾或歧視之發言;與事實相違或前後不一之反串發言; 將遊戲中,或他板,或其他可舉證不限本板之私人舊仇恩怨,於本板板面繼續爭執者; 蒐集他人具爭議性之本板板內推文作為簽名檔以諷刺者; 對人不對事或因Elo廢人言的反對意見(*註)等行為者。 語氣或發言行為遊走板規邊緣,雖未踩線但可見其意圖誘使他人觸法之爭議發言, 其子項之違規者,除應負本項[C1]違規刑責以外, 另增加其餘判定遭誘使觸法之違規者的水桶時間總和。 具不雅或有其爭議性質或事實的簽名檔、使用者暱稱,其發文皆視為內文違規處理。 此板規為板主群主觀判定*註:噓文這個動作,視為反對意見之行為。 C2【人身攻擊、口氣惡劣、謾罵】 對個人或特定群體的人格、動機、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之冷嘲熱諷, 或言語攻擊行為(並非對於文章的評論)。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發言以反諷暗諷等方式,中傷他人之發言行為; 發言針對如宗教/人種/國籍/戰隊之類等特定團體,進行嘲諷歧視等言論攻擊行為; 發言出現三字經或髒字等不雅字眼,語言攻擊情形明顯且嚴重者; 其他以各種諧音暗喻或挖空格,但其發言所指具可辨識性之攻擊性發言者視同違規; 發言針對個人,雖未出現髒字,但對人不對事具攻擊嫌疑者,則依告訴乃論原則處理。 具不雅或有其爭議性質或事實的簽名檔、使用者暱稱,其發文皆視為內文違規處理。 此板規為板主群主觀判定C3【惡意修改推文】 修改推文本身不觸犯板規,刪除亦同,但須經當事者同意。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惡意修改推文使他人觸犯板規; 未經同意修改推文導致其原意嚴重扭曲者; 未經同意刪除他人推文其否定發言權等行為者。 此板規為告訴乃論,若是板友覺得自己的推文被修改或刪除,導致違反原意, 請當事者連絡告知板主,則板主得以處理之。 C4【連續噓文、具爭議性之推噓文】 同一使用者對於文章連續噓文或推文,導致推噓文評價機制失準的爭議行為。 使用者對同篇文章的評論,單人"噓文"不得超過三次, 其餘單純留言請以 3.""選項 回應。 [心得]文及備註有「新手」[問題]文因鼓勵分享及正面遊戲討論風氣, 嚴禁無意義、Elo爭議、以及未註明任何反對原因之噓文,違者直接水桶處分。 同一使用者亦不得使用缺乏內容、重複過於明顯等具刻意之連推行為, 意圖於眾多負評中(滿足板規[A4]之違規定義)影響評價機制。 不受板規[A4、C4]所限制的文體:[公告]文[置底]文[實況]文[電競]文 [新聞]文[情報]文 板規[C4]加重判定的文體:[心得]文,標題備註有「新手」的[問題]文 此板規之推噓文使用部份是否違規,為板主群主觀判定*************************************** D項板規,水桶一個月。情節嚴重者劣文或永久水桶。 若有人推文觸犯D項板規,板主可依據情節輕重,通知文章作者於時限內刪除該推文, 若時限內該推文未經刪除,則板主可依保護板友之立場備份該文章後刪除並通知作者, 作者需刪除犯規推文後才得再將該文發佈至板上。 D1【完全不符合討論區主題的文章】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內文及標題與本討論板主旨完全無關之文章; 內文無內容之文章; 實況文連結內容與本討論板主旨完全無關等行為。 D2【意圖散佈他人個人隱私資訊】 在推文、文章或連結中,未經本人允許, 以任何隱喻或明說散佈、要求、提及、誘騙他人可指示現實人身之特定個人私密資訊。 以下私密資訊項目,列為極為嚴重侵權等級。 嚴禁以任何方式之意圖散佈或誘騙行為: 電話;手機;住址;帳號;密碼。 以上部分[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任何人得以檢舉其違規行為。 以下[包含但不限定]之私密資訊項目,列為普通等級: 真實姓名;照片;相簿;Facebook私人頁面連結;PTT站內私人信件等。 以上部分為告訴乃論,若是板友覺得自己的個人隱私資訊遭他人未經允許侵權公開, 請當事者連絡告知板主,則板主得以處理之。 D3【著作權侵權行為】 任何心得、攻略、創作等文章,均不得企圖盜錄剽竊他人之文章創作心血。 板主不會判定文章內容是否構成抄襲, 但會判定撰文有無原作授權或原文連結,或是意圖竄改原作作者之名。 若有重製之行為應先徵得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及註明原作者, 若有引用之需要則必須註明原作者或原文連結, 若翻譯外文文章必須註明原文連結。 此板規為告訴乃論,若是板友覺得自己的創作心血遭他人未經允許侵權盜用, 請當事者連絡告知板主,則板主得以處理之。 此板規若經作財產權人告訴檢舉,且有循法律途徑解決之意, 涉嫌侵權之文章將會被鎖定處理,以供當事者相關法律程序之佐證。 *************************************** 違反E項板規者將永久水桶。以發文方式違規者直接劣文處理。 此區乃嚴重影響板面討論風氣之違規行為,[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 E1【鬧板】 具惡意意圖,使板面秩序混亂,罪行重大者。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使用分身與免洗ID洗板; 多篇連續過度惡意連推連噓; 連續多次自行刪除具違規嫌疑或閱讀觀感問題之文章,以意圖規避板規處理; 具連續多次[A4]發文違規歷史;連續多次發言意圖藉機挑釁釣魚、反串等惡意行為。 經板主群認定為惡意鬧板後永久水桶。 E2【遊戲外掛,廣告文,惡意違規連結,其他惡意行為】 經板主群認定為情節重大之板面違規行為。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含有18禁/恐怖/病毒/木馬/釣魚網站連結等惡意連結之發言或簽名檔; 遊戲外掛的提供/要求;張爸文; 於文章內容、推文內容或連結內容(包含實況內容)中, 提及涉嫌任何意圖於本國進行商業宣傳廣告行為者; 高調於板面上徵求他人遊戲帳號以進行Rank積分對戰遊戲者; 與本板完全無關之廣告或宣傳等行為。 經板主群認定為惡意重大違規後永久水桶。 *************************************** 三、 板主群可視違規者之犯行意圖及實際情節嚴重程度, 給予從警告(達兩次者採計水桶)到倍數水桶時間不等, 與其比例原則相符之懲處,或是追加劣文退回處理之判定。 連續觸犯板規者,或短時間內的嚴重違規,板主群可視情況以倍數方式加長水桶時間。 若經板主群討論認定其觸犯板規行為為故意鬧板行為者,可以板規[E1]永久水桶處理。 四、 同一ip位址歷史之發文發言者,皆視為同一使用者,若其皆違規則一併予以計算, 視違規情節予以直接水桶或累計處分處理,以避免多重帳號刻意規避板規。 若使用者於水桶期間以分身發文/推文者,經證實後分身連坐水桶, 板主群可依情節輕重,以倍數加長其處罰期限。 水桶期間他人代為發表於bbs站內之任何文章,亦連坐處分。(於他站則不計) 若因發文門檻限制不得發表文章,他人可代為發表文章, 但僅限[心得][創作][實況][問卷][救急]文類。 五、 懲處性板規皆具[包含但不限定]之屬性,均依板主群透過視察或檢舉後, 主觀判定是否具違反板規主要違規定義之事實,並給予相應處罰。 板主群擁有本板板規最終判定解釋權,以及爭議文章、違規文章之鎖定權, 以避免任何意圖規避板規漏洞之行為,具擾亂看板秩序之事實者。 六、 板規違規檢舉追溯期為一年。 若有未經板主群視察或檢舉,以至板面上有尚未被處分之違規行為, 板主群得以在追溯期內適用當時之板規予以相對處分, 沒有發現違規並不表示默許其違規行為。 七、 本板板規乃自公告日起始具效力,新增之板規項目不溯及既往。 八、 水桶設定時間到期,將會自動解除。如果對判決結果有意見, 當事者可以透過站內信向該宣判板主說明理由,或是向其他板主申訴。   在初次申訴後三至五日未處理,或是仍對板主群判決原因解釋不滿意, 始可至組務板依規定向群組長申訴。組務板有權不予受理未與板主通聯之申訴。 九、 [公告]屬性之文章,非板主不得回覆該公告。 本置底公告同時具有違規檢舉區的功能。 對於疑似板面違規行為之檢舉,或是對於板務/板規的建議, 可以於本公告底推文留言,或是以站內信或水球進行檢舉或建議, 板主始可對於受理之檢舉案件,優先進行省查。 因有置底板務/板規建議區之管道,故對於板務/板規之相關討論, 除於該板務公告底下推文以外,禁止另行發文於板面上,板主有權砍其文不另行公告。 具永久水桶紀錄或曾判定具[C1]之[釣魚子項]違規紀錄者, 含其他經查實證之分身帳號,板務方有權不受理該者檢舉他人於本板違規之權限。 檢舉推文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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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文章代碼(AID)可在該文章前按"Q"進行查詢 十、 因板主群不一定能確實瀏覽每一篇文章之內容,對其省核優劣, 本置底公告同時具有優文推薦區的功能。 您可以將認為不錯的文章,於本公告底推文留言通知板主省核處理m文/文摘/精華區。 優文推薦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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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文章代碼(AID)可在該文章前按"Q"進行查詢 十一、 板主群可視需要,增減修訂板規公告,或額外公告附註條例或判例,其效力等同板規。 十二、 本板板主群有其裁罰權之於本板板面違規部分範圍為: 文章內文,及其使用之標題、簽名檔、使用者暱稱、追加於推文後之修改或補述推文, 皆視為文章的內文部分。 推文、噓文、箭頭等等,他人附加於文章底下,非作者本人之發言視為推噓文部分。 以上皆為板面違規部分,若引起板面爭議之事實,本板板主群即有權處理。 板友間私信、水球等私人通信範圍並非板面違規部分,故本板板主群無權對其管轄, 請至Violation板進行相關使用者違規檢舉。 十三、 若遊戲發生特殊事件或任何不可抗力,導致本看板板面遭遇大規模秩序失控之際, 板主有權公告宣布看板進入特殊時期。 在特殊時期內的違規判定會較平常嚴格,或是嚴禁某些種類的違規發言行為, (例如:於伺服器異常時期,嚴禁任何伺服器狀態之誤導詐騙發言,違者視為鬧板論) 若爭議文章甚多,板主也有權直接刪除不適宜本看板之文章不另行公告。 十四、 板規內標註[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之屬性, 均依板主群認定屬於嚴重影響板面討論風氣,或具惡意之違規行為。 不論違規者事後刪除文章或是修改文章,皆無法規避板規行追究處理。 十五、 以手機發文,視同正常發文。若手機發文有違規之處,也視同正常違規處理。 請行動用戶於閱覽看板時需注意操作。 LoL板板主群 memy/cat0405/icyfang -2012/09/29- -2012/10/2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236.186 刪除無關板務之推文 ※ 編輯: memy 來自: 114.33.236.186 (09/29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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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本好漂亮
09/29 04:36, 1F

09/29 08:53, , 2F
請問版主有看過我之前建議的比賽文分區的想法嗎?
09/29 08:53, 2F

09/29 10:37, , 3F
#1GPaxzIu xicco A3
09/29 10:37, 3F

09/29 10:37, , 4F
推文有人證實了
09/29 10:37, 4F

09/29 10:37, , 5F
板規超進化
09/29 10:37, 5F

09/29 14:17, , 6F
#1GPeWxOf 優文
09/29 14:17, 6F

09/29 15:52, , 7F
09/29 15:52, 7F

09/29 21:34, , 8F
甚麼時候才能管理連推魔人阿 天天被詐騙
09/29 21:34, 8F

09/29 22:39, , 9F
你覺得他推文是違反板規就趕快檢舉啊 不用無病呻吟
09/29 22:39, 9F

09/29 22:44, , 10F
#1GPf9SIg Tronga C2
09/29 22:44, 10F

09/30 01:01, , 11F
8.[揪團] 例如:[糾團] 爆走兄弟歡樂場
09/30 01:01, 11F

09/30 01:01, , 12F
看來板主沒有複製貼上
09/30 01:01, 12F

09/30 01:06, , 13F
hmm...就跟阿咪的新注音習慣了((茶))
09/30 01:06, 13F

09/30 01:36, , 14F
就是板規沒有才來建議管理阿 到底懂不懂?????
09/30 01:36, 14F

09/30 01:40, , 15F
C4的規定是:同一使用者對於文章連續噓文或"推文"
09/30 01:40, 15F

09/30 01:41, , 16F
如果有連推導致評價失衡可以用C4檢舉。
09/30 01:41, 16F

09/30 01:45, , 17F
為何新聞要獨立於情報之外?
09/30 01:45, 17F

09/30 03:06, , 18F
可能是因為新聞的大宗是GGC的新聞吧
09/30 03:06, 18F

09/30 03:08, , 19F
可是/情報的話 過往的文章蠻雜的 我也覺得這有點難分
09/30 03:08, 19F

09/30 03:10, , 20F
單看板規好像新聞是情報的子集合 (!?
09/30 03:10, 20F

09/30 03:14, , 21F
...十的省核優劣是要打審核優劣嗎 0.0
09/30 03:14, 21F

09/30 06:55, , 22F
所以新聞可以噓超過四次囉?! 酷~~~~~~~~~~
09/30 06:55, 22F

09/30 07:10, , 23F
推文有C4板規 如果你覺得這文章是廢文有B1板規
09/30 07:10, 23F

09/30 07:11, , 24F
你有沒有看過板規啊?
09/30 07:11, 24F

09/30 07:58, , 25F
Manuel1205 板上發過多次被噓到X的文
09/30 07:58, 25F

09/30 11:09, , 26F
新聞獨立出來是給"官方"發佈的消息所使用
09/30 11:09, 26F

09/30 11:11, , 27F
而情報可以是其他相關網站的資訊
09/30 11:11, 27F

09/30 11:11, , 28F
或是玩家自己從PBE發現的東西
09/30 11:11, 28F

09/30 13:40, , 29F
#1GPo0vB2 #1GPoKDdU/ qaassbt/ A4 C2
09/30 13:40, 29F

09/30 20:54, , 30F
只是覺得像以前一樣都用情報的話搜尋上比較方便
09/30 20:54, 30F

10/01 01:08, , 31F
以上已處理。
10/01 01:08, 31F

10/01 01:42, , 32F
#1GQ87vP8 calvin301301 B1
10/01 01:42, 32F

10/01 01:43, , 33F
開頭即表明抱怨文,内容又完全沒敍述Rengar之OP詳情
10/01 01:43, 33F

10/01 01:43, , 34F
或是如何被壓等等之類可供討論内容。
10/01 01:43, 34F

10/01 01:44, , 35F
Dotalike遊戲本身就有平衡的困難,但此篇卻拒絕討論
10/01 01:44, 35F
還有 1156 則推文
還有 8 段內文
08/12 19:48, , 1192F
因為釣魚之行為而"無意"發出違反板規之文或推文
08/12 19:48, 1192F

08/12 19:52, , 1193F
無意可以理解成過失嗎 ckcraig 的推文中出現"藍圖"
08/12 19:52, 1193F

08/12 19:53, , 1194F
所以這是引用C1中哪一項
08/12 19:53, 1194F

08/12 19:53, , 1195F
看不懂你的提問。ckcraig推文明確表示其引戰行為
08/12 19:53, 1195F

08/12 19:54, , 1196F
但同樣的,Iamajoke重複之發文也並非無意之行為。
08/12 19:54, 1196F

08/12 19:55, , 1197F
而Iamajoke之判決結果並非和議之結果
08/12 19:55, 1197F

08/12 19:58, , 1198F
我不懂版主你的"無意"到底是什麼Q_Q可以解釋下嗎 謝
08/12 19:58, 1198F

08/12 20:00, , 1199F
Iamajoke連續兩次刻意反串發文明顯不是"無意"。
08/12 20:00, 1199F

08/12 20:06, , 1200F
吃完晚餐了還在戰 戰神hydra萌萌
08/12 20:06, 1200F

08/12 20:09, , 1201F
嗨爪大請教一下 E1【鬧板】中的具連續多次[A4]發文違
08/12 20:09, 1201F

08/12 20:09, , 1202F
規歷史 這條 多少次算是多次?
08/12 20:09, 1202F

08/12 20:10, , 1203F
Iamajoke 這理的連續兩次發文 怎沒有照你認定ckcraig
08/12 20:10, 1203F

08/12 20:11, , 1204F
認定同一行為同一事件....
08/12 20:11, 1204F

08/12 20:11, , 1205F
所以我改判了啊?本來不改判是盡量不跟其他板主判決
08/12 20:11, 1205F

08/12 20:11, , 1206F
因為ckcraig的判決文並未列出其"違規歷史" 我查詢後
08/12 20:11, 1206F

08/12 20:11, , 1207F
有衝突。但整個下午連絡不到ckcraig。
08/12 20:11, 1207F

08/12 20:12, , 1208F
發現只有一次
08/12 20:12, 1208F

08/12 20:13, , 1209F
原來改判了 沒注意到 嗨爪大抱歉
08/12 20:13, 1209F

08/12 20:18, , 1210F
所以Iamajoke兩次發文是同一行為 那不就是"無意"嗎
08/12 20:18, 1210F

08/12 20:19, , 1211F
刻意發違反板規之引戰文章可不是無意。
08/12 20:19, 1211F

08/12 20:19, , 1212F
另外引戰與無意與否為自由心證,所以你也不用叫我
08/12 20:19, 1212F

08/12 20:20, , 1213F
舉例了。對於判決不滿的部分申訴就是了
08/12 20:20, 1213F

08/12 20:24, , 1214F
板規 這樣玩的話 為啥不寫版主自由心證 有事請洽
08/12 20:24, 1214F

08/12 20:24, , 1215F
下列版主
08/12 20:24, 1215F

08/12 20:25, , 1216F
我是覺得已經刪文警告過 再一次就算是刻意了
08/12 20:25, 1216F

08/12 20:26, , 1217F
明明板規很多都寫清楚自由心證。不滿本來就是申訴
08/12 20:26, 1217F

08/12 20:26, , 1218F
然後我從政見就說過自由心證絕對不可能更動。
08/12 20:26, 1218F

08/12 20:28, , 1219F
罪刑法定 報告學長 請容許我申請釋憲~~
08/12 20:28, 1219F

08/12 20:29, , 1220F
版主的政見 要怎麼看@@?
08/12 20:29, 1220F

08/12 20:29, , 1221F
這版就給版主玩啦 不要被抓到就好
08/12 20:29, 1221F

08/12 20:29, , 1222F
PTT板規沒什麼好釋憲的,BBS說句真的就是板主最大。
08/12 20:29, 1222F

08/12 20:30, , 1223F
看你們同不同意板主的作法而已。
08/12 20:30, 1223F

08/12 20:30, , 1224F
乖乖叩安就好 沒事可以退朝了
08/12 20:30, 1224F

08/12 20:33, , 1225F
我只是覺得很怪Iamajoke被水桶那篇文章就是用ckcraig
08/12 20:33, 1225F

08/12 20:34, , 1226F
的推文修改而成 版主你也判他引戰水桶15天
08/12 20:34, 1226F

08/12 20:35, , 1227F
說了,認定並非無意之被釣魚之行為,而為刻意之引戰
08/12 20:35, 1227F

08/12 20:35, , 1228F
所以不適用連坐。至於怎麼認定怎不解釋也無法解釋。
08/12 20:35, 1228F

08/12 20:35, , 1229F
而Iamajoke 也因此水桶15天
08/12 20:35, 1229F

08/12 20:36, , 1230F
這中間不就有 遭誘使嗎?
08/12 20:36, 1230F

08/12 20:41, , 1231F
========== #1I2B7pF1 跟LOL板無關吧?
08/12 20:41, 1231F
文章代碼(AID): #1GPVXgMH (LoL)
文章代碼(AID): #1GPVXgMH (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