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信長] 這樣贏很髒嗎?真的很沒骨氣嗎?
看板Garena (Garena - 台灣競舞娛樂)作者kuies (克立斯溫的南端)時間14年前 (2010/05/12 12:41)推噓4(4推 0噓 3→)留言7則, 5人參與討論串3/7 (看更多)
我是一個普通的玩家,老實說對這件事有著很大的不滿,關於白狼所說的
重點,我想一定要回文表達,我鮮少在高等房出沒,但本來高等房就是維
持不中離秩序的最後一塊淨土。
OK!白狼說的幾項重點:
1.聯合軍四控五,本來就是比較弱勢,而且兩方在有共識繼續的情況下,
打到底本就是約定成俗,今天大家不滿的地方在於弱勢者被打仍繼續遊戲
優勢者卻在最後佔不到優勢後中離,這就好像電影裡葉問決鬥時,被裁判
規定不能如何如何,然後對手狂毆猛揍葉問一頓後發現他的實力比自己還
強,接著宣佈不打了一樣,如果只是老實的認輸,大家也不會太過責怪,
問題就在於認輸時心態還瞧不起人這點令人厭惡,就葉問的例子來說,對
手說沒有遵照拳擊規則的武術跟垃圾一樣所以不打,這樣如何服眾?
私以為身為管理員本來就是要與使用者有良好互動,在遊戲到底的共識下
,身為高等房的玩家不中離本來就是理所當然,更何況是管理者。
2.管理者於遊戲後
推 asdlkjfgh:Dream.Prince: 我就不懂這種智障角色為啥FN還不改 05/12 10:30
→ asdlkjfgh:Dream.Prince: 他腦袋除了屎還裝啥 05/12 10:30
當然我並不覺得地圖本身管理者非要支持不可,但這語調跟態度是怎麼回
事,沒錯ok我承認遊戲中有許多不完美之處,這是作者在努力的,但你今
天玩了該地圖,就代表你支持它不是嗎?邊享受別人智慧財產,邊罵頭腦
裝屎,這出發點真的沒問題嗎?就好像我今天免費使用GGC,然後我罵平台
只是一團屎,請問別人怎麼看?第一句話當然是出大絕不爽不要玩。如果
管理者真的覺得角色不平衡,除了拒玩還可以上魔獸版發文說明智障角色
的智障之處,也可以私信給FN,而不是玩了以後不服輸再來說這樣的話。
3.以檢舉規則來說是的,中離玩家是罪魁禍首,本來就該受到懲罰,但所
謂的遊戲不成立是怎麼回事?在有共識到底的情況下,我確確實實的在享
受著一場遊戲,最後管理者中離,我們並沒有要求懲罰他不能再進高等區
,僅有要求一個解釋,而這解釋又引起眾怒的情況下,要求管理者下台,
不是一個無理的要求吧?
4.這點我能接受白狼的想法,管理者本身是否公正,是最重要的條件之一
,不過我們不能只著重於公正,身為管理者與玩家不要起衝突這不是最基本
的素養嗎?就好像如果總統對一個反對他政見的老百姓大吼,你所看到的難
道只是「總統也是人,也有情緒」這樣嗎?在什麼樣的位置要有什麼要的風
度,我還以為這是選賢與能的民主社會最基本的認知呢。
※ 引述《quisfik (白狼)》之銘言:
: 先簡單自我自紹一下
: 我是TFT-RPG的總負責人──白狼
: 今天這件事情鬧得沸沸揚揚的
: 雖然目前我是公休狀態
: 不過這次我決定這次事件由我親自處理
: 所以也請原告如果需要正式的判決的話
: 請到http://forum.tw.garena.com/thread.php?fid=951發文
: 我會親自處理這件事情
: 如果沒有照程序走到該區發文
: 一概會當作沒有任何事情發生
: 接下來我說說我的看法:
: 事情主要是因為某位路人甲中離
: 而缺了一位隊友的聯合軍四控五而造成該名管理員不滿
: 並且因為此一事件該名管理員於遊戲的最後中離
: 並且在大廳中和玩家起了爭執
: 就我來看有幾個重點:
: 1.聯合軍四控五並沒有什麼不對
: 2.該名管理員說對方髒也沒有什麼違反規則之處
: 就我看來只是單純的意見不合罷了
: 3.遊戲在已經有人率先中離的狀況下已經符合遊戲不成立之條件
: 故根據檢舉規則來說
: 該場遊戲的玩家有權選擇離開遊戲
: 該名管理員亦同
: 4.在大廳中的對話主要是對遊戲中的設計所衍生出的爭執
: 我並不認為身為新版房的管理員就非得支持新版不可
: 管理員對遊戲本身的評論純屬個人意見
: 並不足以決定管理員是否適任
: 管理員並不是地圖推廣員
: 不然的話因為人手分配問題
: 甚至曾經有某些打信長的管理員被我丟去三國區執法
: 那這樣的話他不就得無條件支持三國?
: 管理員的適任於否應著眼於對於檢舉之判決是否公正
: 在規則內的行為以及屬於個人意見等狀況
: 並無法決定該名管理員是否適任
: 以下是我的結論:
: 就以上幾點看來,該名管理員並沒有違反檢舉規則以及內部的管理員行為守則
: 所以針對Retty的判決,雖然他是我老闆
: 不過我得很不好意思的說這項決定我更改判決
: 該名管理員並無不適任
: 亦不會撤除職務
: 但是在和玩家對話過程中的方式
: 雖然沒有違反規定
: 但是仍有不妥當之處
: 會要求該名管理員加強並且交報告書給我以求改進
: 另外對於此篇的處理:http://forum.tw.garena.com/read.php?tid=588390
: 我並不認為該篇有達到謾罵標準
: 故解除該篇鎖定
: 最後請原告or原PO注意:
: 如果需要正式的判決
: 請依照程序到競空間的管理申訴板塊發文
: 否則以上對於該名管理員的檢舉皆為無效
: 上述我的判決也只是提前告知我的處理方式
: 不過這件事如果到發文申訴區之後
: 將會由我親自處理就是了
: (但是判決會同上述)
: by 不是張安樂的白狼 201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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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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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20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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