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GTA 俠盜獵車手板板規置底

看板GTA (俠盜獵車手)作者 (我妻雷姆)時間8年前 (2016/09/29 12:06), 7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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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 GTA 俠盜獵車手板 板規 總則  ̄ ̄ 第一條 本板為俠盜獵車手(GTA Series)之遊戲討論區,限討論有關GTA之內容。 第二條 本板受中華民國法律、教育部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與 批踢踢實業坊站規管轄。 發文限制  ̄ ̄ ̄ ̄ 第三條 Ⅰ.發文須使用預設標籤分類,非板主不得使用[公告]之標籤。 Ⅱ.前項所稱預設標籤分類為 [揪團]、[招生]、[情報]、[實況]、 [問題]、[閒聊]、[心得]、[攻略],標準另參第十五條。 Ⅲ.無使用預設標籤或標籤錯誤之文章,板主得提醒發文者修正 或逕予刪文並水桶 3 日 第四條 Ⅰ.於本板張貼揪團文,文章標題須使用[揪團]標籤及文章內容 須使用預設格式發文。標題及文章內容格式另參第十五條。 Ⅱ.於本板張貼揪團文,每人自每日零點起算,一小時內限張貼 1 篇, 每日以 3 篇為限。 Ⅲ.違反第一項,刪文及水桶 7 日;違反第二項刪文及水桶 14 日 第五條 Ⅰ.同一幫會或同一通訊軟體群組欲招生者,文章標題須使用[招生]標籤, 其招生文一個月僅限張貼一篇。於文章內之推噓文、簽名檔招生者, 不在此限。 Ⅱ.違反前項規定者,刪文並水桶14日 第六條 Ⅰ.本板發文經系統設定為不得自刪文章如欲刪除文章請寄站內信告知 任一板主,經板主審酌認有正當理由即可刪除。 Ⅱ.清空文章內容者,刪文並水桶14日 Ⅲ.除有特殊保留揪團文之必要外,板主得不定期刪除過期揪團文。 第七條 Ⅰ.刪除他人推噓文者,經查證屬實初犯水桶14日累犯30日 Ⅱ.惡意刪除他人推噓文者,經查證屬實水桶30日累犯60日 標準由板主認定之。       (如糾團主與其他人就遊戲內容有所糾紛,因而刪除推文者。) Ⅲ.竄改他人推噓文者,經查證屬實水桶90日 不當行為  ̄ ̄ ̄ ̄ 第八條 Ⅰ.於本板行挑釁謾罵侮辱誹謗之行為者,水桶 30 日,文章退文。 以明示或暗示方式曝露他人個資者,亦同。 Ⅱ.經板主認定鬧板者水桶 180 日,文章退文。 Ⅲ.犯前兩項於水桶期間,使用其他帳號於板上再違反本條規定者, 除依上開規定懲處外,其使用之帳號皆與以永久水桶處置。 Ⅳ.本條第1、2項適用範圍及於發文以及推噓文。 第九條 Ⅰ.於本板張貼全形長度 20 字以下之文章,退文並水桶 7 日 發一行文者,亦同。 Ⅱ.關於字數之定義,外國語文以一單字計為一字,標點符號、 注音符號、數字不計入字數內。 Ⅲ.無關本板之文章,退文並水桶 180 日。 第十條 Ⅰ.於本板張貼廣告文者水桶 180 日,文章退文。 推噓文、簽名檔或暗示站內信者亦同。 Ⅱ.前項所稱之廣告文係指有關個人私益或金錢之商業廣告文章。 Ⅲ.廣告文之定義,不包含個人經營之blog以及張貼與GTA有關連之影音連結, 未提及部分,由板主認定之。 第十一條 於本板張貼盜版資訊者水桶 90 日,文章退文。 推噓文、簽名檔或暗示站內信者亦同。但模組、內外掛、密技等不在此限。 第十一條之一 於本版張貼有關破壞遊戲公平機制之文章經發現者刪文並水桶7日,內容充滿 高度暗示性者,亦同,標準由版主認定。 於揪團文下方推文中明示或暗示有反覆刷搶劫任務太平洋銀行尾關行為者水桶 3日,標準亦由板主認定。 第十二條 Ⅰ.違反板規經懲處後又再犯同條規定者,為累犯,得加重處罰之。 Ⅱ.經警告後又犯同條板規者,審酌情況依其規定或準用累犯標準加重懲處。 第十三條 第三條、第六條、第七條第一項之規定,板主因執行板務 而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申訴救濟  ̄ ̄ ̄ ̄ 第十四條 Ⅰ.不服處分者,請先寄站內信向原處分之板主詳述理由申訴之。 Ⅱ.前項申訴被駁回者,得至Sub_GSports板向小組長申訴。 附則  ̄ ̄ 第十五條 本板所稱預設標籤分類為: [揪團]、[招生]、[情報]、[實況]、[問題]、[閒聊]、[心得]、[攻略] [揪團] 找板友一起遊玩,須打上遊戲主要目的,不得空泛。 例:[揪團] 太平洋 困難 20% -2 [揪團] CEO 佛心公司招募血汗勞工 -3 [招生] 招募新血加入所創的幫會或群組。 例:[招生] 雷姆幫會現在徵一起玩的朋友! [情報] 最新情報、版本更新、遊戲特價等資訊。 例:[情報] GTA線上模式搖擺車手活動週:競速差事雙倍 [實況] 以第三方直播平台播放遊戲實況。 例:[實況] 公開找路人打球中 歡迎亂入 [問題] 詢問電腦硬體配備、官方連線、安裝執行遊戲相關問題, 或有關遊戲關卡、差事、操作方面及遊戲技巧之問題。 若問題非GTA5版本者,請加註其遊戲系列。 例:[問題] 這樣的硬體配備跑得動GTA5全特效嗎? [問題] GTA5單機 XX關的金牌怎麼拿? [問題] 我家網路用凱擘的,怎麼去公開玩會一直變成單人戰局? [問題] 我叫了帕格薩斯載具後到取貨點怎麼一直說無法送達? [問題] 我被鎖在武裝國度該怎麼辦? →此類明顯不屬於問題方面之範疇, 請使用閒聊。 [閒聊] 與GTA有關之不正經討論、或是內容未符合上述適合之標籤。 例:[閒聊] 大家有碰過改車王老闆在搞基ㄇ? [閒聊] 線上版到底有沒有噴射背包啊? [心得] 分享與GTA相關之遊戲時的各種心得感想,標題建議加註遊戲系列。 例:[心得] GTA5線上 各種輪胎測試心得 [攻略] 分享與GTA相關的各種攻略。標題建議加註遊戲系列。 例:[攻略] GTA5線上 靠17k致富攻略 第十六條 Ⅰ.違反本板規者,板主應盡速處理,分為下列各款, 使用時機由版主自行認定:       (1).警告:逕予刪文,記警告乙支,無其他懲處,但以一次為限。 (2).勸導:於違規文下推文規勸發文者更改錯誤部分, 不聽規勸者再行懲處。 (3).依各條規定逕予懲處。 (警告部分,板主會審酌發文者上線次數及發文紀錄判定 是否對BBS系統操作不熟悉導致觸犯板規。) Ⅱ.文章經標記為 M 代表公告文、優文及板主認有保留必要之文。 S 代表違規提醒或內容有爭議之文章。 ! 代表文章鎖定,不得推噓文。 第十七條 Ⅰ.同一ip發文、推噓文皆視為同一使用者,處罰一併計算至所屬所有帳號。 Ⅱ.若決定對多重帳號永久水桶,板主群得向組務申請多重帳號判定, 經確認該多重帳號為同一使用者後,即對該所屬所有之帳號永久水桶。 第十八條 違反板規者,依其規定懲處。但如違反多條板規者,其懲處依各條 規定合併執行之。 第十九條 若有板規疏漏規定之事項,由板主依其職權定奪之,但不得逾越合理範圍。 第二十條 本板規於公告後實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25.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TA/M.1475121980.A.721.html ※ 編輯: qoo780410 (218.173.4.89), 02/08/2017 17:40:07 2017/04/29 新增板規11-1 ※ 編輯: qoo780410 (220.143.7.184), 04/29/2017 11:07:12
文章代碼(AID): #1Nx9CySX (G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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