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交易文法源研討與一點心得

看板BoardGame (桌遊 - Board Games)作者 (司馬娘)時間11年前 (2015/02/10 13:11), 11年前編輯推噓17(17033)
留言50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先說,哀家不是念法律的,在法律的觀念上有錯請不吝指正,謝謝:) 最近交易文的爭論悶燒,燒得不亦樂乎 個人的看法是這樣,如果一件事情有了爭議,那先看合法與否 合法才有合理的空間,不合法說再多都沒意思 (法理情,不是情理法) PTT站規基礎 PTT是建立在學術網路之上,因此受到以下兩者的規範 1.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 2.BBS 站管理使用公約 這也是站規的基礎 1的第九項對於營利有最明確的限制, 九、 連線單位及其使用者應禁止或不得為下列不符合台灣學術網路設置目的之行為: (一) 利用台灣學術網路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 何謂營利? 我自己的看法是以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有沒有課稅為標準 有課稅就表示是營利,沒有課稅就表示這不算營利 (如果有人能提出更詳盡對於營利的定義請不吝指教) 依此標準,二手拍賣算是營利性商業活動嗎? 基於租稅公平性考量,財政部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 物或勞務者,必須依法課稅,因此出售自己使用過後的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為 不適用而透過拍賣網站出售,或他人贈送的物品,自己認為不實用而出售,以上不屬於被 課稅的範圍。 既然沒被課稅,表示這不被認為是營利性商業活動 因此並不違反1的使用條例第九項 若然交易文合法,就不應該受到歧視,更不該成為被攻訐的對象 如果大家都說甚麼不想看甚麼不想看,然後就開始消滅,那討論板乾脆關一關算了 尊重其他使用者,這應該不是難事 都有人喊出三個口號,希望不是喊喊而已,而是靠實際行動改變這一切:) 再來是個人對於板主的一些想法 對於交易文的議案,處理得真的很草率 一個人拋議題出來,中間完全沒有政論發表、沒有連署,沒有配套 直接就送進投票所。 這樣並不是一個合理的民主程序 如果這樣就送議案進投票所,那我每天都在家喊阿狗下台, 怎麼現在也還沒開始投票表決? 如果這樣就能辦投票,改天有其他種類的文章被打壓的時候也請板主比照辦理 雖然不知道到時版主是誰就是了。 最後送上哀家自己很喜歡期勉自己的一句話 「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PS:有沒有法學高手願意出來指正的,我被打臉無所謂,重點是希望任何事都合乎法理, 而不是一有議題就淪為筆戰亂戰酸戰,對事情一點幫助都沒有:) -- 世上最無奈之事,即便刀劍在手,或者天下無敵,仍是有救不了最想要救的人。 這段話,無奈的, 好淒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83.1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Game/M.1423545096.A.577.html ※ 編輯: ACRM2929 (61.224.83.156), 02/10/2015 13:13:28

02/10 13:19, , 1F
推!還在搜尋和閱讀資料ING !
02/10 13:19, 1F

02/10 13:23, , 2F
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 ( 民國 99 年 01 月 11 日 )
02/10 13:23, 2F

02/10 13:23, , 3F
02/10 13:23, 3F
一堆法條看到眼睛都花了XD

02/10 13:37, , 4F
上面引的是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Q&A第四段的回文
02/10 13:37, 4F

02/10 13:38, , 5F
將第五段回文一起引文會比較好 因為不是二手交易就不課稅
02/10 13:38, 5F

02/10 13:40, , 6F
而第六段也寫了網路賣家每月銷售額如果未達新臺幣八萬元
02/10 13:40, 6F

02/10 13:41, , 7F
不需課稅 這樣用課不課稅當標準也不一定準確就是
02/10 13:41, 7F
我會這麼認定是不想為了抵擋少數大戶而犧牲多數散戶,不符合比例原則 我相信大多數交易文都是低於八萬,符合未課稅的規則 至於那些超過八萬的,法條都寫了,請各位去制裁,這誰也沒話說,對吧:)

02/10 14:09, , 8F
個人是認為 純粹的交易文 其內容談不上什麼「觀點」 :)
02/10 14:09, 8F

02/10 14:09, , 9F
幫補: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Q&A http://goo.gl/gy7xQq
02/10 14:09, 9F
謝謝你的幫補XD

02/10 14:40, , 10F
簡單說 個人賣家賣出價格(二手價)大多低於"買入價"
02/10 14:40, 10F

02/10 14:41, , 11F
而營利賣家則是 賣出價格"普遍高於"買入價格
02/10 14:41, 11F
這樣說一定會造成超多的問題,馬尼拉三千是一個例子 購入價格跟賣出價格怎麼判斷也是問題

02/10 14:52, , 12F
請注意是"普遍"像馬尼拉三千只是個案..
02/10 14:52, 12F
抱歉我漏看了,但是買入價格跟賣出價格,其標準是? 光這兩個名詞就可以讓有心人士操弄到爽歪歪了, 個人會傾向避免用這種會有其他解釋的說法。 只要有別的解釋,就是沒完沒了,每個都很會唱姊姊:)

02/10 15:00, , 13F
一般玩家買到的價格再賣二手價 普遍都是賠
02/10 15:00, 13F

02/10 15:01, , 14F
以賠為主~這樣怎能稱為營利事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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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5:01, , 15F
當然有更好的解釋 現在貼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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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5:01, , 16F
所得稅法第一章第二節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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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5:01, , 17F
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簡短一點)
02/10 15:01, 17F

02/10 15:02, , 18F
人家有做名詞定義
02/10 15:02, 18F
基本上交易文的發文者多半都如你所說,是賠售居多 而交易文的立意也是鼓勵玩家之間作交流。 但是也漸漸有中戶大戶入場,甚至不保證是賠售 因此我們還是需要嚴謹的法源,不讓有心人士有洞可鑽或操弄 不然來個很會"輝"的,真的就飽了("輝",台語,定義為糾纏不清,硬要爭論) 所得稅法雖然定義的很清楚,但對於相對新興的網拍來說可能有些地方會有漏洞 不若看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更為實際:)

02/10 15:23, , 19F
我只能說 個人賣家是否營利請交給專業的判斷
02/10 15:23, 19F

02/10 15:23, , 20F
但店家在定位上是很明確的"營利事業"
02/10 15:23, 20F

02/10 15:24, , 21F
社會上有很多鑽法律漏洞的~真的不滿他們就一一抓出
02/10 15:24, 21F

02/10 15:25, , 22F
而不是因為有人鑽法律漏洞就把所有人都當"賊"來看
02/10 15:25, 22F
是的,本就不該因噎廢食

02/10 18:48, , 23F
現在PTT 多是看是否 有"實質"獲利 不過也是防不勝防
02/10 18:48, 23F

02/10 18:49, , 24F
所以才會有"代購" 這樣的奇特版..
02/10 18:49, 24F

02/10 18:51, , 25F
長期同商品不斷出售 拿紅利 贈品 都是OUT的
02/10 18:51, 25F

02/10 18:52, , 26F
先買後徵 基本上就是店家行為了
02/10 18:52, 26F

02/11 00:39, , 27F
有論述依據給推
02/11 00:39, 27F

02/11 00:40, , 28F
的確不該因噎廢食
02/11 00:40, 28F

02/11 01:40, , 29F
版上有多少人知道桌遊店大多沒繳稅呢,以繳不繳稅當
02/11 01:40, 29F

02/11 01:40, , 30F
依據,不要笑死我了,支持全面廢交易文
02/11 01:40, 30F
如果桌遊店沒繳稅,你看了很不滿請去國稅局檢舉 笑死是無所謂,但在你笑死之前能不能提出個更好的依據來判別營利與否? 不行的話,就真的不要出來讓別人笑了:)

02/11 03:12, , 31F
請問樓上有沒有順便檢舉一下大多逃漏稅的店家?
02/11 03:12, 31F

02/11 03:15, , 32F
如果不方便檢舉也可以講出來由別人代勞
02/11 03:15, 32F

02/11 09:36, , 33F
月營業額20萬以下 免開發票 這會影響營業稅
02/11 09:36, 33F

02/11 09:39, , 34F
再這檢舉別人的意義在哪 路上一對早餐店 便當店也都沒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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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09:39, , 35F
是不是順便一下
02/11 09:39, 35F

02/11 09:40, , 36F
只會無止境的仇恨交易文還有店家.....
02/11 09:40, 36F

02/11 10:26, , 37F
核定課稅是要申請的 不是月營業額20萬以下就一定免開發票
02/11 10:26, 37F

02/11 10:27, , 38F
早餐店便當店這些同理 而且免開發票會有一張證明貼出來
02/11 10:27, 38F

02/11 10:30, , 39F
每季還是有固定要繳的稅額 如果開桌遊店 不開發票 還不用
02/11 10:30, 39F

02/11 10:31, , 40F
繳稅 那麼就是逃漏稅了 守規矩老實繳稅應該沒這麼難吧
02/11 10:31, 40F

02/11 10:38, , 41F
你怎麼知道他有沒有繳稅呢? 一開頭就開砲逃漏稅 居心和在?
02/11 10:38, 41F

02/11 10:46, , 42F
你問上面那位lisa810119 是它說大多沒繳稅 我只是請它去檢
02/11 10:46, 42F

02/11 10:46, , 43F
舉 檢舉逃漏稅是國民義務吧?
02/11 10:46, 43F

02/11 10:49, , 44F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開過店 以我以前服務的經驗 開店營業就要
02/11 10:49, 44F

02/11 10:51, , 45F
繳稅 只是繳多跟少的差別而已 如果開店不繳稅不就是逃漏稅
02/11 10:51, 45F

02/11 10:51, , 46F
而OOO XXX都沒報稅 不會是桌遊店不報稅的合理理由
02/11 10:51, 46F
兩位兩位,可以讓我插插話嗎拜託XD 桌遊店逃漏稅,跟交易文營不營利的關聯在哪? 模糊焦點,跟某狗黨的手法好像差不多XD

02/11 11:42, , 47F
回個跟板上可能比較有關的吧 看到便宜二手桌遊先買起來
02/11 11:42, 47F

02/11 11:44, , 48F
用較高價賣出或是等有人想用較高價買時 也算是營利
02/11 11:44, 48F

02/11 11:44, , 49F
但是這種大概不太容易防止
02/11 11:44, 49F
一向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為了小人行徑而扼殺其他君子的權益,只會讓大家不想當君子而已 沒有一部法律是完美的,只要有心絕對有漏洞鑽, 所以我才會說,板規1.d的存在不是不好,說不定哪天可以救命XD

02/11 16:55, , 50F
所有事情都照規定來作又何需1.d救命 而且為什麼沒有1.c?
02/11 16:55, 50F
沒有1.c這要請問板主 希望是我多心,但我相信人的創造力不只會用在提升水平上 秀下限的時候也許更有創造力得多 ※ 編輯: ACRM2929 (114.38.253.55), 02/11/2015 17:05:12
文章代碼(AID): #1KsPC8Lt (BoardG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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