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在桌遊版推廣自己設計/出版的桌遊 教學文

看板BoardGame (桌遊 - Board Games)作者 (Jesse Li)時間12年前 (2013/10/03 00:33), 編輯推噓3(3025)
留言28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這一篇不討論以下 .桌遊版規是否合乎時宜? .不是故意犯規,只是模仿之前的po文。 .板規已經寫的那麼清楚,為什麼要偷懶(或惡意偷渡) ………之類是非對錯的問題, 只討論如何在技術上符合目前桌遊版的規定, 順利推廣自己設計或出版的遊戲。 這一篇也不是桌遊版官版認可的規定, 只是版友閱讀版規後自行領悟的技術性手法。 首先重點, 一定要發兩篇文。 第一篇的標題是[心得]或[情報],第二篇的標題一定要是[店家] 標題[心得]或[情報]的文裡,可以介紹遊戲內容、規則、設計理念…… 但儘量不要使用第一人稱, 譬如「我們團隊……」、「我設計……」、「我希望……」 避免被人誤會為廣告文,也增加版務執行上的困擾。 標題[心得]或[情報]的文裡, 千萬不要附上其它連結、在哪裡募資、在哪裡買得到、是誰出版…… 最好連簽名檔都不要有。 第二篇標題一定要是[店家] 在這一篇標題是[店家]的文, 你才可以附上這款遊戲的相關資訊, 或坦承你就是這款遊戲的設計者或製作者。 這裡也許有人會質疑為什麼KS的募資活動, 可以使用[情報]的標題, 而且也沒有前置文的限制? 再次強調本文沒有要討論版規或版規執行的是非對錯, KS的募資活動是「外國的商業行為」, 很明顯分享外國的出版情報只是出自好意, 不會是「店家」。 但如果是國內的出版或募資活動, 不管是找朋友代po或版友熱心分享, 很有可能因為是「本國的商業行為」被其它人誤會。 畢竟桌遊版並沒有全面禁止商業行為, 只是要求大家按照在它的規定下做事。 大家來者是客,尊重主人是應該的。 加上發揮桌遊人的精神, 應該要嚴謹地解讀並遵守遊戲規則, 應該多多討論的是「在目前的規則下,玩家可以做什麼?」 而不是輕易質疑目前的規則 以上, 希望對之後從事桌遊設計或桌遊出版, 想要在桌遊版推廣自己遊戲的朋友有些幫助. -- 紙老虎是虛張聲勢,紙貓咪是想要撒嬌卻承受不起擁抱的負荷 桌遊設計的記錄與心得 http://papercatboardgame.blogspot.tw/ 高雄的桌遊設計聚會 http://www.facebook.com/groups/45723056433017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1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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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那麼嚴吧 小李跟卡牌屋的規則文都有簽名檔廣告 從來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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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分享規則了就該給廣告機會 不應該限制還要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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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正是問題所在,不是嗎?不熟悉這套默契的使用者會模仿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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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在模糊界線的「範例」,而不小心越了界。但對熟悉這套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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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使用者來說,又會急著指責這些犯規的人太「超過」,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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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開了方便之門還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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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一切的目的不就是希望可以推廣桌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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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國人在KS上面募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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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桌遊是好事 也是這版的目的 只要不要太超過使人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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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 我私心認為都是OK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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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此文。不過 推廣桌遊 四字在不同人手上用法各有巧妙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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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我有愛我就無敵的圈子,跟我在當兵一樣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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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者是客,尊重主人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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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是版眾選出來的 怎麼會變主人跟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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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遊人的精神應該是規則有BUG就要弄清楚,如果不能(輕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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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規則 那版上不少問規則的都不符合原PO的桌遊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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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遊人的精神應該是規則有問題導致遊戲不好玩(如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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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願用HOME RULE、變體規則吧。拿桌遊套在這件事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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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不太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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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一定要兩篇文?還要一人分飾兩角寫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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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務的權力是接受PTT委託管理專版,而非由選舉過程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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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客關係非常明顯。請不要誤會有選舉過序,就有授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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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home rule或變體規則,至少要「正確」地玩過一次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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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桌遊咖的敬業精神。不能在沒有完整玩過正確規則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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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認定規則是錯的或不好玩。如果規則有誤,也必須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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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規則下去證明執行上會發生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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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即在演釋如何正確的遵守版規,且不致於衍生其它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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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真地去讀版規,就會發現「發兩篇文」是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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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J4hD8n (BoardG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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