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ajai水桶30天

看板BB_Online (全民打棒球 - BBO)作者 (飲料)時間16年前 (2009/09/09 23:38), 編輯推噓2(1199)
留言29則, 2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文章代碼(AID): #1Afu79rx

09/09 20:28,
公告變聊天文了
09/09 20:28
文章代碼(AID): #1AfvCRzV

09/09 23:14,
總覺得K版主出現版上總會亂七八糟的
09/09 23:14
板規A-1 (3) 具有挑釁意味 加上 8/19 文章代碼(AID): #1AYrEIRn 板規A-1 被水桶七天 違反前四項(A-1~A-4):針對違規文章情況進行適當的處理初犯水桶7日以上處理; 文章則刪除並收至精華區(z-19-2違規文章),第二次之後皆水桶30日處理。 累犯 30天 到期來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41.206

09/09 23:40, , 1F
...
09/09 23:40, 1F

09/09 23:46, , 2F
ㄟ....似乎有點太嚴
09/09 23:46, 2F

09/09 23:47, , 3F
第一句還好
09/09 23:47, 3F
首先 我認為 這兩句其實可以用推文或是箭頭的 用噓文的話 就感覺有挑釁的意味了 況且 底下的推文是在討論 並沒有在聊天 我不懂他噓文的意思為何

09/09 23:51, , 4F
版主您好.請問我寄信給您的檢舉信您看了嗎?
09/09 23:51, 4F

09/09 23:51, , 5F
喔喔~ 我剛要回信給你 拍謝 剛剛在忙
09/09 23:51, 5F

09/09 23:52, , 6F
恩.麻煩您囉!!
09/09 23:52, 6F

09/09 23:58, , 7F
太嚴
09/09 23:58, 7F
有人說不夠嚴格 有人又說太嚴格

09/10 00:00, , 8F
第二個挑釁沒啥好說 第一個...那乾脆禁噓算了?
09/10 00:00, 8F
當然每個人都有噓文的權力 只是也要看噓的合不合理吧?

09/10 00:02, , 9F
還是自我感覺良好所以判決沒有錯?
09/10 00:02, 9F

09/10 00:05, , 10F
扣掉噓 前兩句話根本沒有講錯阿 這樣也水桶
09/10 00:05, 10F
我只能說怎麼判都不對... 有人寄信給我檢舉誰誰誰推文有問題 我覺得還好 現在我判了又說太嚴格 不管怎麼說 謝謝大家願意給我指教 歡迎大家有問題來信討論 ※ 編輯: kblddanny 來自: 220.129.141.206 (09/10 00:10)

09/10 00:08, , 11F
所以現在開紅是會被桶了嗎?
09/10 00:08, 11F

09/10 00:14, , 12F
我完全沒看內文與討論串而純視本篇判決 略感不知所云
09/10 00:14, 12F

09/10 00:20, , 13F
a版友大概不爽k版主之前判決他水桶吧
09/10 00:20, 13F

09/10 00:20, , 14F
被水桶完出來以後就狂噓k版主...
09/10 00:20, 14F

09/10 00:25, , 15F
覺得板主們能討論一下標準,不然兩位板主有不同標準會有爭
09/10 00:25, 15F

09/10 00:25, , 16F
議!
09/10 00:25, 16F

09/10 00:35, , 17F
真的是自我感覺良好
09/10 00:35, 17F

09/10 00:43, , 18F
桶了沒什麼問題啊
09/10 00:43, 18F

09/10 02:05, , 19F
K版主真有魅力 一出水桶 BBO版又熱鬧起來了
09/10 02:05, 19F

09/10 08:46, , 20F
版主很辛苦的.繼續加油!!!!
09/10 08:46, 20F

09/10 08:49, , 21F
那請ptt就把2給廢了吧
09/10 08:49, 21F

09/10 09:15, , 22F
願意給你指教的好像被你桶了喔~ >.+
09/10 09:15, 22F

09/10 11:55, , 23F
挑釁的認定範圍還真是無敵寬
09/10 11:55, 23F

09/10 12:37, , 24F
好迷人喔 我的天阿
09/10 12:37, 24F

09/10 13:16, , 25F
請ptt把2廢掉好了 版眾互罵才叫挑釁,他那推文是給你建議
09/10 13:16, 25F

09/10 13:18, , 26F
當板主不是靠水桶服眾的 不會管人就下台吧
09/10 13:18, 26F

09/10 15:49, , 27F
之前說您的加重處罰呢? 期限是? 您的標準?
09/10 15:49, 27F

09/11 00:22, , 28F
不能認同
09/11 00:22, 28F

09/11 10:08, , 29F
把2廢了吧
09/11 10:08, 29F
文章代碼(AID): #1AfymGvr (BB_Online)
文章代碼(AID): #1AfymGvr (BB_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