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滴] 玥奈

看板chicken (小雞)作者 (ALISASHI13)時間5年前 (2019/07/01 10:55),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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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養雞場】 批踢踢實業坊 看板《chicken》 名字: 玥奈 (蘿莉) 生日:2019624日 (活力 7歲) 體力: 1764 / 1764 體重:17.8 食物:1 藥品:0 補品:1 快樂:6990 滿意:3390 學問:402 髒亂:0 生病:0 疲勞:852 ◢◣ ╭──╮ ◤◤◤◥ ▲▲? ︽ ︽ < ◥◤ ╰──╯ ? \╴ ██ ██ 很乾淨.餓了.很快樂.很滿足 . 他又長大惹一歲(這不是廢話嗎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不過在養雞場養蘿莉會不會被當兒虐 每次都親她親到昏迷 真的很神奇 疲勞2000up 被我放養這麼久 死了還能復活 生命力堅強(?) 從一顆蘋果變成蘿莉真D很酷 是說如果這隻蘋果(蘿莉)被台灣法律保障的話... 好吧我不知道會怎樣我還是用^V處理好惹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97、107 條條文修正草案 法規名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提案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5 月 18 日 提案字號:院總第 932 號 委員提案第 22084 號 資料來源:立法院第 9 屆第 5 會期第 13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提 案 人:吳琪銘 劉建國 邱志偉 洪宗熠 連 署 人:莊瑞雄 楊 曜 鄭寶清 蔡適應 黃秀芳 高志鵬 李昆澤 劉世芳 張宏陸 蔡易餘 周春米 鍾孔炤 Kolas Yotaka 趙正宇 案 由:本院委員吳琪銘、劉建國、邱志偉、洪宗熠等 18 人,鑑於近來兒童及少 年福利機構屢屢發生照護失當、工作人員虐待兒童事件,不但嚴重傷害兒 童少年身心健康,更引發年輕一代對育兒環境的憂心進而卻步生育。經檢 視相關罰責規定,始自 92 年原舊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訂下「六萬元 以上,三十萬元以下」迄今十五年未改。殊難遏止對兒童及少年之不法行 為。爰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及第一百零七條條 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 明:一、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2002) 曾提出 對兒童虐待的定義,兒童虐待即為責任、信任或權力關係下所有的型 式,包含身體、情緒、性、忽略、經濟及其他剝削,而對兒童的健康 、生存、發展或自尊造成實際或潛在性的傷害,代表兒童虐待對於兒 童的生理及心理的影響極大,且在同一空間發生兒童虐待之情事,即 便未受到兒童虐待之孩童,也會對其心理造成影響,故政府應該強力 嚇阻兒童虐待之行為發生。 二、根據內政部統計至 107 年 3 月底止,未滿十歲兒童為二百萬餘人 。此外,衛福部 106 年統計資料:兒少通報案件高達 59,912 件; 105 年度確定受虐兒童及少年人數為 9,461 人!顯示台灣雖然教育 環境品質不斷提升,但對於育兒及少年照護的環境仍存在諸多問題。 三、本法前身是 92 年制定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舊法 58 及 66 條 針對「遺棄、虐待……(兒童及少年)等等行為」科處六萬元以上, 三十萬元以下罰鍰,迄今已十五年,罰鍰分文未改!反觀現行諸多課 後照顧服務班(安親班)收費昂貴,甚至主打新穎設備、雙語師資吸 引家長將孩子送至該機構照顧。若仍以十五年前的舊標準科罰,勢不 足遏阻此類不法情事。 第 97 條 違反第四十九條各款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第 107 條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違反第八十三條第一款 至第四款規定情形之一者,由設立許可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一百 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情節嚴重 者,得命其停辦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並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必要 時並令其停止招生。 未經許可從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業務,經 當地主管機關或教育主管機關依第一百零五條第一項規定命其限期改善, 限期改善期間,有第八十三條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情形之一者,由當地主 管機關或教育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辦理。 好像不是這個 不過沒差啦 常識問答不能用那存在意義是什麼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13.2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icken/M.1561949700.A.7E8.html

07/04 07:58, 5年前 , 1F
我的貓昨天掛點今天一大早去救 QQ
07/04 07:58, 1F

07/12 04:36, 5年前 , 2F
還是提醒刻意複製貼上賺p幣的行為太誇張會被檢舉喔
07/12 04:36, 2F

07/13 11:45, 5年前 , 3F
這不是賺P幣 是內文的一部份
07/13 11:45, 3F

07/13 11:45, 5年前 , 4F
「是說如果這隻蘋果(蘿莉)被台灣法律保障的話...」
07/13 11:45, 4F

07/13 11:46, 5年前 , 5F
才會貼上法律條文(雖然這是草案吧)
07/13 11:46, 5F
文章代碼(AID): #1T6NO4Ve (chic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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