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 WOW板Induction板主判決申訴

看板WOW (魔獸世界)作者 (莫忘初衷)時間14年前 (2011/10/28 14:56), 編輯推噓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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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ub_GOnline 看板 #1EgZNIP6 ] 作者: ganbaday (低調) 看板: Sub_GOnline 標題: Re: [申訴] WOW板Induction板主判決申訴 時間: Fri Oct 28 12:55:43 2011 前言: 由於SD板8月份剩餘的兩案,還要等群組長、法務的意見來參考, 且板主群跟檢舉者兩方都還需要補一些信件為證據跟說明,看來還有得等, 所以就先跳過該案,先處理WOW板的爭議案件 另外就是~~ 期中考要到了,哪天忙不過來的時候就會開始請假~ 事發經過: 申訴者Ith之推文經In版主認定為人身攻擊+引戰,申訴者不服故上訴 (其他使用者之來信建議,也都有一併參考過,恕不一一回應) 爭點: 1.針對對象是誰? 2.犯行方面,到底有無人身? 到底有無引戰? 3.這麼判可行嗎? 這麼判真的好嗎? 說明: 1. 先講個觀念,法律上必須要有"明確的特定對象",是因其精神在於維護"被害者的權益", 而PTT則不同,我們維護的是平台秩序,所以只要可限縮為特定人群/個人都必須有所管制 此推文中依一般社會通念明顯可看出在講對公會會長的評論, 觀其前後文,就算少了里長一詞,也很明顯只有講公會會長的可能, 雖然作者文中沒講出是哪個工會或者會長是誰,但對象依然是存在的, 縱使可做"針對所有同樣行為會長"之解釋,但作者文中的會長仍一併被涵蓋下去了~ 如果我是那個會長,一眼看就覺得是在講我,站在聽者角度很明顯可得,這毫無爭議~ 即使是第三方,也還是個群體或個人,仍是有針對對象 2. 雙方對於無犯意這點並無爭執,因此就犯行方面深入分析。 是否有人身攻擊? 那麼我先分析一下所謂人身攻擊,有分侮辱及誹謗兩類型: 誹謗者,就是沒有客觀證據而做出不實陳述,俗稱造謠侮辱者,即依前後文義以一般社會通念而言足以認定其為侮辱他人之語句, 對於別人的生理條件、背景環境或者人格特質之攻擊性言詞或不雅言詞都算。 (但輕重標準則由各版版主群自訂,寬鬆之間可以差異很大) A.生理條件包含體型、外貌、性別、年齡、血型、星座等但不只限於這些。 B.背景環境包含學歷、國籍、經濟狀況、家庭背景、文化習俗等但不只限於這些。 C.人格特質包含道德操守、性傾向、政治認同、宗教信仰等但不只限於這些。 a.攻擊性言詞包含直接罵、諷刺、歧視、嘲諷及其他方式。 b.不雅言詞包含髒話或其他具有猥褻性、挑逗性的字眼 也就是說,侮辱必須要有侮辱的標的,網路上最常見的是侮辱他人"智商/教養"之類, 那麼此案中的情況,唯一可以做為攻擊標的的只有"人格/道德"之類 而"自私"只是個主觀的負面抨擊,連貶低或歧視的意味都沒有,因此應不具侮辱性質。 於是關鍵在這個評論是否算踩到引戰那條黃線,依照組務的認知是未達判罰標準, 畢竟單論言詞來說,自私一詞是負面、不友善沒錯,但說實在的沒多嗆; 然而,依先前判例,自私一詞早有懲處記錄,可見WOW板務之標準較組務稍微嚴格些略帶酸味、略帶不屑、態度略兇、不友善的,只要會讓聽者覺得不舒服的都輕罰; 引戰的標準,組務一般是以口氣及內文是否明顯很嗆的來判定有無挑釁引戰, 然板主的黃線更加緊些,只要口氣及內文會引起他人情緒的都算。 那麼前面說過這輕重標準由板主群自訂,所以依照版主群的標準為主~ 3. 其次,版主已有過提醒申訴者的判例,應該能抓出版主的線~ (連眼紅、假中立之類輕微挑釁意味都提醒了,這條線應該滿好抓的, 簡單講就是嚴詞非善都不行) 縱使無惡意攻擊之動機意圖,然語氣不善亦會有激化衝突的可能,不利和諧風氣~ 依以上三點觀之,縱使申訴者確實無意攻擊,但申訴者的推文內容,以嚴格標準來看, 算輕輕踩線,而以三個月便失效的警告判之也一樣很輕,輕重程度是還算合理的。 因此此案,組務認定 申訴駁回,維持原判 4. 但,這樣判"可行",不代表這樣判就"好", 組務這裡並不支持版主以這種標準管板,甚至很擔心,此後可能問題會越演越烈...... 必須提醒一下板主,要經營完全和諧的風氣非常非常困難,而且可能顧此失彼~ 畢竟PTT users各板養成的習慣已久,而且年輕人居多,酸嗆幾乎算流行文化了 嚴格的和諧化,會使板上草木皆兵,只剩少數EQ特高、發文彬彬有禮的人能不受影響, 其他口氣略衝的人,往好的方向想或許能促使其變為彬彬有禮的發文者, 但不可忽視的是壞的方向,就是影響發文意願,板上將少掉許多很值得存在的討論 以申訴者推文來說,講這種做法的會長自私,雖會讓人不爽,但也算是合乎情理的評論, 用最嚴苛標準實質上就是文字獄,完全管制負面言論可能有些好處(一片溫馨和諧)但也會犧牲掉許多東西(失去略為負面但仍有建設性的優質討論,更嚴重會有寒蟬效應)~ 理想跟實際是有段差距的... 另一方面是,我是覺得人身引戰這種東西,要有人覺得被攻擊、被挑釁了時, 再處理會比較有意義些。以此案為例,今天那些或那個"做了這種行為的會長", 如果都沒有跳出來喊她覺得受創、被侵害了,那麼便沒有維權的意義了~ 當一段言詞讓所有人都不覺得受到侵害時,此時懲處唯一的意義就只剩下: "以懲處來抑制使用者發言的態度,營造和諧氣氛..." 這是否矯枉過正呢? 真的覺得這種程度的發言有必要加以管制嗎? 此案雖維持原判,但我深深擔憂這樣下去對看板弊大於利~ 很像戒嚴@_@ 請慎思 當然風氣還是由板主引導,我只是提供意見,決定還是要由你們討論後決定 畢竟板這麼大,實在很難管... (歷來好像沒有版主被說標準OK的 XD) -- 這個案子好難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0.247

10/28 14:22, , 1F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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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4:54, , 2F
很抱歉又給組長添了麻煩, wow板有略作修正的計畫, 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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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申訴案件告一段落後再行調整會比較好做事. 謝謝組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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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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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Induction (1.172.131.39), 時間: 10/28/2011 14: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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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支持此類案例都採用當事人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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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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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6:16, , 7F
我覺得小組長有點出一些重點 版主可以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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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8:25, ,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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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8:56, , 9F
版主要是聽的進去也不會一意孤行至此,要目田就他目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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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9:18, , 10F
樓上發言不友善 要跟我一起泡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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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9:35, , 11F
組務講的之前版上就有提出類似意見了,只是版主回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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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9:42, , 12F
<- High Equipment Quality 有的事可以說是 "善頌善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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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9:45, , 13F
訟之 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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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9:48, , 14F
我還是很喜歡且支持Ith版友許許多多的發言唷! (趁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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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21:16, , 15F
(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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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09:49, , 16F
3月份我就提醒I版主他的管理手法有侵害板友言論自由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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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他自己可以想看看一個本來運作良好成熟的版面是不是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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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他這樣像道德重建委員會一樣不斷干涉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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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小組長發言應該不至於會被他歸類成"有個性""壓抑後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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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09:51, , 20F
"我就不知道了
10/29 09:51, 20F

11/07 14:59, , 21F
突然發現我被鋼鐵史萊姆告白了...
11/07 14:59, 21F
文章代碼(AID): #1Egb8Ztj (W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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