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lady012266 水桶 84天

看板ToS (神魔之塔(Tower of Saviors))作者 (毛人愛雷克)時間8年前 (2018/02/25 22:30), 編輯推噓39(46752)
留言105則, 34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1
違規內容: 2/24 phonya □ [公告] 關於2/19鬧板規範補充之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QaEKBiR (ToS) [ptt.cc] [公告] 關於2/19鬧板規範補充之說?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519445259.A.B1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64 Ptt幣 │ └─────────────────────────────────────┘ 節錄違規推文

02/24 14:26,
自桶啦 ptt唯獨你這版不如巴哈 可憐 爛版主導致版風爛
02/24 14:26
2/24 phonya □ [公告] ham 水桶7天 ┌─────────────────────────────────────┐ │ 文章代碼(AID): #1QaEtfc0 (ToS) [ptt.cc] [公告] ham 水桶7天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519447529.A.98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8 Ptt幣 │ └─────────────────────────────────────┘ 節錄違規推文

02/24 14:27,
你先給我自桶 屁孩治版 開學沒
02/24 14:27
違反事項: 一、a.引戰文: 3.人身攻擊: 檢舉人須為當事人且須提出造成人身攻擊之部分以供板主認定輔助 判決。 5.群嘲(地圖砲): 單篇文章違規時,須滿5人檢舉始具效力(且檢舉期限為第1人檢 舉後48小時內滿5人),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供板主輔助判決,情節重大 者板主得直接介入處理。 三、明知故犯、惡意違規者,水桶期得依規定四倍並退文,若推文違反此規範,不予退 文。任意板規累犯且明知故犯、惡意違規者永久水桶並退文。 五、多次觸犯板規以及累計或同時多篇嚴重違規文時之處理方法。 若使用者並非第一次或單篇觸犯同一條板規時,則以以往之判決次數加倍其該次之 水桶時間, N 次判決公告或每多 N 篇文章觸犯板規,則水桶時間 2^N 倍。 違規紀錄: 1/30 phonya □ [公告] lady012266 水桶14天 ┌─────────────────────────────────────┐ │ 文章代碼(AID): #1QRsJ8cI (ToS) [ptt.cc] [公告] lady012266 水桶14天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517249736.A.99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03 Ptt幣 │ └─────────────────────────────────────┘ 另,前板主amigo30143曾註明若被檢舉人再犯一、a將以明知故犯論,諒其違規程度不大 ,故不加重懲處,若有再犯相關規範,明知故犯 4 倍 + 退文判決結果: 關於人身攻擊的部分,因為當事人站內信檢舉而受理,而lady012266事後在原文道歉, 因此判決為警告。 關於群嘲的部分,每個社群平台都有自己的風格以及各自的擁護者,將對板主的看法拉 到對平台的嘲諷屬於群嘲,因此判決為水桶七日。 [(一、a.3)警告+(一、a.5)七天]*(三)4*(五)2=水桶84天 以上 -- 我不能放開這個人的手.因為,那似乎等於放棄了自己的靈魂...... --IC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120.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519569027.A.FE1.html

02/25 22:31, 8年前 , 1F
殘暴
02/25 22:31, 1F

02/25 22:31, 8年前 , 2F
@@
02/25 22:31, 2F

02/25 22:32, 8年前 , 3F
辛苦了
02/25 22:32, 3F

02/25 22:32, 8年前 , 4F
再來3天 87天下去啦
02/25 22:32, 4F

02/25 22:34, 8年前 , 5F
蔡英文仰天大笑.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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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22:34, 8年前 , 6F
殘暴的風...這次不是風雅了
02/25 22:34, 6F

02/25 22:34, 8年前 , 7F
順便一提 雷帝去組務申訴風雅了
02/25 22:34, 7F

02/25 22:35, 8年前 , 8F
( ゚∀゚)アハハ八八ノヽノヽノヽノ \ / \/ \
02/25 22:35, 8F

02/25 22:35, 8年前 , 9F
可...可惡 我都沒被申訴過
02/25 22:35, 9F

02/25 22:37, 8年前 , 10F
之前木巫就很扯了 桶得好!
02/25 22:37, 10F

02/25 22:38, 8年前 , 11F
是欠人管,不是人家管太嚴
02/25 22:38, 11F

, , 12F
受檢舉而刪除

02/25 22:39, 8年前 , 13F
看起來人模人樣的怎麼個性像個……
02/25 22:39, 13F

02/25 22:41, 8年前 , 14F
明明知道這個版抓的勤還硬要來亂...可撥
02/25 22:41, 14F

02/25 22:42, 8年前 , 15F
組務板名是啥?
02/25 22:42, 15F

02/25 22:42, 8年前 , 16F
XDDDDDDDDD
02/25 22:42, 16F

02/25 22:43, 8年前 , 17F

02/25 22:43, 8年前 , 18F
這張圖存這麼久總算派上用場了
02/25 22:43, 18F

02/25 22:43, 8年前 , 19F
原來被桶的是正妹喔,姆湯喔
02/25 22:43, 19F

02/25 22:44, 8年前 , 20F
→狂日:組務版是Sub_GMobile
02/25 22:44, 20F

02/25 22:45, 8年前 , 21F
如果只是想看笑話的話直接貼代碼給你
02/25 22:45, 21F

02/25 22:45, 8年前 , 22F
02/25 22:45, 22F

02/25 22:46, 8年前 , 23F
謝啦 去喊燒囉
02/25 22:46, 23F

02/25 22:47, 8年前 , 24F
殘暴
02/25 22:47, 24F

02/25 22:47, 8年前 , 25F
狂日 那篇非當事人不能留言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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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22:48, 8年前 , 26F
喔喔 好吧
02/25 22:48, 26F

02/25 22:50, 8年前 , 27F
如果你還是板主是可以去啦 因為是板務相關
02/25 22:50, 27F

02/25 22:51, 8年前 , 28F
但你辭了QQ
02/25 22:51, 28F

02/25 22:52, 8年前 , 29F
那篇在打甚麼 要申訴的重點都不知道
02/25 22:52, 29F

02/25 22:54, 8年前 , 30F
他是覺得那個版規定的不好嗎。看不懂申訴重點
02/25 22:54, 30F

02/25 22:54, 8年前 , 31F
呵呵 要求不是廢這條板規 是要廢板主耶 啊不就好怕怕
02/25 22:54, 31F

02/25 22:54, 8年前 , 32F
要不要改版規一回事 要求懲處板主是另一回事
02/25 22:54, 32F

02/25 22:54, 8年前 , 33F
等這刻好久了wwwwwww
02/25 22:54, 33F

02/25 22:55, 8年前 , 34F
02/25 22:55, 34F

02/25 22:55, 8年前 , 35F
不會因為申訴同時得到板主任免權
02/25 22:55, 35F
還有 31 則推文
02/26 09:07, 8年前 , 67F
在這個板要就事論事討論 好像有點太強人所難了 呵呵
02/26 09:07, 67F

02/26 09:07, 8年前 , 68F
反正今後就隨便板主跟他的快樂夥伴搞囉 呵呵
02/26 09:07, 68F

02/26 09:10, 8年前 , 69F
放心 這個板如果從來沒有樓上的出現 少掉的文章只有兩篇
02/26 09:10, 69F

02/26 09:11, 8年前 , 70F
水桶公告 要離開請便 不送
02/26 09:11, 70F

02/26 09:31, 8年前 , 71F
兩個小丑都到處引戰啊XD
02/26 09:31, 71F

02/26 09:35, 8年前 , 72F
鬼扯瞎掰/亂罵人/講政治 好意思說自己被針對 禮義廉
02/26 09:35, 72F

02/26 10:49, 8年前 , 73F
原來兩個是一樣水準的人喔 難怪會覺得他不是群嘲
02/26 10:49, 73F

02/26 11:20, 8年前 , 74F
9527不知道某龜以前就在這個版作亂的嗎XDDD
02/26 11:20, 74F

02/26 11:20, 8年前 , 75F
搜尋一下就有了喔
02/26 11:20, 75F

02/26 12:39, 8年前 , 76F

02/26 19:58, 8年前 , 77F
捕獲野生方吉
02/26 19:58, 77F

02/26 20:16, 8年前 , 78F
其實很多版都比不上巴哈阿...第一句話就是錯的
02/26 20:16, 78F

02/27 08:34, 8年前 , 79F
想當年被某個使用者檢舉跳樑小丑就被桶了 現在不流行這
02/27 08:34, 79F

02/27 08:34, 8年前 , 80F
招嗎
02/27 08:34, 80F

02/27 08:37, 8年前 , 81F
回去看了一下哇聽不懂人話是人身攻擊 真的是
02/27 08:37, 81F

02/27 09:02, 8年前 , 82F
原來當初說跳樑小丑會被桶 反觀現今mtf沒事耶 呵呵
02/27 09:02, 82F

02/27 09:40, 8年前 , 83F
你覺得被傷害了就去檢舉啊
02/27 09:40, 83F

02/27 09:42, 8年前 , 84F
沒辦法再多三天給他嗎XD
02/27 09:42, 84F

02/27 09:48, 8年前 , 85F
找一下就知道愛開戰的ID 想回桶吧xd
02/27 09:48, 85F

02/27 20:23, 8年前 , 86F

02/27 20:23, 8年前 , 87F
小丑怎麼了嗎?我的朋友。
02/27 20:23, 87F

02/28 01:19, 8年前 , 88F
一直都只敢推文啊 發文怕被劣退 可以行使檢舉或罷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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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01:19, 8年前 , 89F
申訴或選板主的權利也不行使 呵呵 看過這麼多意見不同
02/28 01:19, 89F

02/28 01:19, 8年前 , 90F
的人 這麼沒膽行使自己權利連發文都不敢的 還是第一個
02/28 01:19, 90F

02/28 08:24, 8年前 , 91F
樓上還在跳針啊 管我要不要發文 申訴 選板主幹麻
02/28 08:24, 91F

02/28 08:24, 8年前 , 92F
我質疑的問題 不會因為你的跳針而消失啊 呵呵
02/28 08:24, 92F

02/28 08:37, 8年前 , 93F
我質疑新板規的矛盾與不合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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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08:37, 8年前 , 94F
1.板主沒有八卦文體的定義 卻要水桶八卦文體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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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08:37, 8年前 , 95F
2.板主要禁止八卦文體的文章 原因是敗壞板風 (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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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08:37, 8年前 , 96F
3.進入判決的門檻 靠的是噓文的數目(儘管起鬨仔一堆)
02/28 08:37, 96F

02/28 08:38, 8年前 , 97F
然後板主跟一些前板主 支持者 跟我說這板規合理 XDD
02/28 08:38, 97F

02/28 08:38, 8年前 , 98F
看到這邊 說這板爛 應該不過分吧 結果被水桶 XDD
02/28 08:38, 98F

02/28 08:38, 8年前 , 99F
再看看前板主的跳針表現 恩 好像不難理解
02/28 08:38, 99F

02/28 08:38, 8年前 , 100F
這個板怎麼會淪落到現在這樣中二中二的感覺了 呵呵
02/28 08:38, 100F

02/28 08:39, 8年前 , 101F
喔對了 不要再跳針或使用群眾暴力檢舉大法囉 呵呵
02/28 08:39, 101F

02/28 08:40, 8年前 , 102F
也呼籲板主不要再裝死 該回答中二板規面對的質疑了XD
02/28 08:40, 102F

02/28 09:58, 8年前 , 103F
森77
02/28 09:58, 103F

02/28 14:54, 8年前 , 104F
你不要走發文申訴選板主這些有用的管道 那板主還理你推文
02/28 14:54, 104F

02/28 14:54, 8年前 , 105F
幹嘛阿 風再大聲也不過是耳邊風而已 板主會怕你?
02/28 14:54, 105F

02/28 15:04, 8年前 , 106F
也呼籲板主不要再裝死 該回答中二 的質疑了XD
02/28 15:04, 106F
文章代碼(AID): #1QaiY3_X (ToS)
文章代碼(AID): #1QaiY3_X (T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