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ncoreb00124 永桶

看板ToS (神魔之塔(Tower of Saviors))作者 (五子)時間11年前 (2015/09/23 20:03), 11年前編輯推噓23(26383)
留言112則, 2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違規內容: 9/23 encoreb00124 [送帳] 江帥又來啦 違規事項: 六. 分身帳號處理方法。 斟酌情形及嚴重性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之水桶。 若於主帳號水桶期間確定使用分身帳號再次觸犯板規者,主帳號得以延長分身所 應處分之水桶期限,並將綜合之水桶時間加長一倍,其分身帳號並處以與主帳號 同樣期限水桶。 已水桶之使用者請他人代為發文、推噓文者,比照辦理。 #1JPXIPyg (ToS) 判決: 處和主帳號同樣水桶期限 永桶 《ID暱稱》ianencored (江帥) 《經濟狀況》小富 《登入次數》1150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318 篇 (退:0) 《目前動態》看板列表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9/23/2015 17:31:47 Wed 《上次故鄉》118.161.24.214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ID暱稱》encoreb00124 (江帥)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125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6 篇 (退:0) 《目前動態》看板列表 《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上次上站》09/23/2015 21:36:22 Wed 《上次故鄉》118.161.24.214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順便註解一下板規.. 六. 分身帳號處理方法。 斟酌情形及嚴重性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之水桶。 此句處理分身發文、推噓文,無違反板規之情形 若於主帳號水桶期間確定使用分身帳號再次觸犯板規者,主帳號得以延長分身所 應處分之水桶期限,並將綜合之水桶時間加長一倍,其分身帳號並處以與主帳號 同樣期限水桶。 此段敘述,分身做出違規行為時的加重罰責依據 已水桶之使用者請他人代為發文、推噓文者,比照辦理。 此段文字表示,代發同分身發文之辦法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237.1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443009839.A.B01.html

09/23 20:05, , 1F
江帥><
09/23 20:05, 1F

09/23 20:05, , 2F
你好快我才剛要再了解發生什麼事
09/23 20:05, 2F

09/23 20:07, , 3F
疼毛這麼慢 舞紫不用負責嗎
09/23 20:07, 3F

09/23 20:10, , 4F
覺得文字說明有漏洞,該分身帳號確實沒有"再次"觸犯板規
09/23 20:10, 4F

09/23 20:10, , 5F
一個因為15萬而崩潰的故事
09/23 20:10, 5F

09/23 20:11, , 6F
用的理由也只有分身連坐罰這條,並非明確觸犯他條
09/23 20:11, 6F

09/23 20:12, , 7F
第一逗號和第二逗號是分開的,不要連著看
09/23 20:12, 7F

09/23 20:12, , 8F
是否該詳實規定水桶期間禁用分身推噓發文,這樣較無爭議
09/23 20:12, 8F

09/23 20:12, , 9F
*句號
09/23 20:12, 9F

09/23 20:13, , 10F
沒有連著看啊,我也處理過分身水桶,我想針對是的"再次"
09/23 20:13, 10F

09/23 20:14, , 11F
我只是認為今天先不看分身,單此這個帳號沒有違規事實,
09/23 20:14, 11F

09/23 20:15, , 12F
雖然大家都知道是江帥,但該分身帳號確實無"再次"犯規呀
09/23 20:15, 12F

09/23 20:16, , 13F
五子補一下該帳號斟酌後嚴重性說明 @@
09/23 20:16, 13F

09/23 20:19, , 14F
可是第二段不看,足夠水桶他了吧!?
09/23 20:19, 14F

09/23 20:20, , 15F
六. 分身帳號處理方法。
09/23 20:20, 15F

09/23 20:20, , 16F
斟酌情形及嚴重性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之水桶。
09/23 20:20, 16F

09/23 20:20, , 17F
已水桶之使用者請他人代為發文、推噓文者,比照辦理。
09/23 20:20, 17F

09/23 20:27, , 18F
斟酌情形及嚴重性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之水桶。
09/23 20:27, 18F

09/23 20:28, , 19F
五子也寫了
09/23 20:28, 19F

09/23 20:28, , 20F
此句處理分身發文、推噓文,無違反板規之情形
09/23 20:28, 20F

09/23 20:29, , 21F
就,什麼情形不會桶要講清楚
09/23 20:29, 21F

09/23 20:31, , 22F
我認為應該說明一下斟酌的點以及嚴重性較好
09/23 20:31, 22F

09/23 20:31, , 23F
不然直接patch寫水桶期間分身發言比照主帳辦理之類的
09/23 20:31, 23F

09/23 20:32, , 24F
儘管被水桶還開分身發言本身就有不尊重判決的嚴重性
09/23 20:32, 24F

09/23 20:35, , 25F
懂了,我想你是要減少版主自由心證決定嚴重性的部分
09/23 20:35, 25F

09/23 20:35, , 26F
嗎?
09/23 20:35, 26F

09/23 20:36, , 27F
應該是要把語病弄掉吧 不然亂鑽漏洞很煩
09/23 20:36, 27F

09/23 20:37, , 28F
後來就崩潰在那邊嗆sigma 跟mean 不懂在崩潰什麼呵呵
09/23 20:37, 28F

09/23 20:50, , 29F
我也覺得寫斟酌嚴重性就是指又可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09/23 20:50, 29F

09/23 20:50, , 30F
不然就直接說確定是分身就同水桶帳號就可以了?
09/23 20:50, 30F

09/23 20:50, , 31F
09/23 20:50, 31F

09/23 20:51, , 32F
但我也覺得北桶還開分身本來就是讓水桶無用的一個鑽漏洞
09/23 20:51, 32F

09/23 20:51, , 33F
手段就是了
09/23 20:51, 33F

09/23 20:53, , 34F
本板有所謂「不歡迎使用者」制度嗎?(只要可確認該ID為
09/23 20:53, 34F

09/23 20:53, , 35F
該使用者/與其有關,無條件永桶)
09/23 20:53, 35F

09/23 21:38, , 36F
是否真分身有檢舉有事證嗎??所以我喊一下我是江帥
09/23 21:38, 36F

09/23 21:38, , 37F
就統我囉???
09/23 21:38, 37F

09/23 21:42, , 38F
他是誰阿
09/23 21:42, 38F

09/23 21:43, , 39F
判的好
09/23 21:43, 39F
還有 34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09/23 22:57, , 74F
對阿!!!這是基本要求,要附上基本證據吧
09/23 22:57, 74F

09/23 22:58, , 75F
台中金城武報到
09/23 22:58, 75F

09/23 22:58, , 76F
至少以我來看 這兩個帳號是同一個人使用這點很確定
09/23 22:58, 76F

09/23 22:58, , 77F
花蓮金城武報到
09/23 22:58, 77F

09/23 22:58, , 78F
所以對你一開始說的東西覺得很怪
09/23 22:58, 78F

09/23 22:58, , 79F
這論述太爛了吧
09/23 22:58, 79F

09/23 22:59, , 80F
不過版主沒把那些東西放進這篇也是事實
09/23 22:59, 80F

09/23 23:01, , 81F
樓下億載金城武
09/23 23:01, 81F

09/23 23:03, , 82F
補上了 還有些說明 有問題請告知~
09/23 23:03, 82F

09/23 23:03, , 83F
....這樣也變成金成武
09/23 23:03, 83F
※ 編輯: ice0514 (111.251.237.140), 09/23/2015 23:05:45

09/23 23:05, , 84F
要舉例也舉好一點= =
09/23 23:05, 84F

09/23 23:07, , 85F
單純覺得如果是版主能斟酌,永桶但上來送帳的也可以斟酌
09/23 23:07, 85F

09/23 23:08, , 86F
但如果板規是直接說分身見到直接就同處分當然是無異議
09/23 23:08, 86F

09/23 23:09, , 87F
畢竟送帳這種通常代表以後都不繼續了.也並沒犯多大事就是
09/23 23:09, 87F

09/23 23:09, , 88F
基本上,我認為"斟酌"那段文字是有瑕疵的
09/23 23:09, 88F

09/23 23:09, , 89F
當然他之後在置底說的話就有點過了不評論
09/23 23:09, 89F

09/23 23:09, , 90F
因為那樣會給板主一些超越板規制度的權力..
09/23 23:09, 90F

09/23 23:10, , 91F
板規:此人水桶 板主:此人這次發言OK不用桶 這樣矛盾~
09/23 23:10, 91F

09/23 23:10, , 92F
我也覺得斟酌有點瑕疵,不過既然都送帳就好聚好散之類的
09/23 23:10, 92F

09/23 23:11, , 93F
所以我管的都會在公告內申明此後同分身一律同刑
09/23 23:11, 93F

09/23 23:17, , 94F
做個假設 假如永桶了 想送帳號 去信版主(類似sexkinsey
09/23 23:17, 94F

09/23 23:17, , 95F
版主會怎麼做?
09/23 23:17, 95F

09/23 23:20, , 96F
沒討論過這種情況 我問問看我的同事們..
09/23 23:20, 96F

09/23 23:21, , 97F
會約砲
09/23 23:21, 97F

09/23 23:21, , 98F
個人 於情 應該會幫忙處理,但依現在規定 應該是不能做
09/23 23:21, 98F

09/23 23:21, , 99F
然後就射了
09/23 23:21, 99F

09/23 23:23, , 100F
那那 如果被水桶了想送帳 可是找別人代寄信給版主
09/23 23:23, 100F

09/23 23:23, , 101F
還先改掉暱稱和退公會(但是帳號沒轉手過) 會怎樣咧
09/23 23:23, 101F

09/23 23:25, , 102F
....那為什麼不叫人幫忙送掉,不說是誰的就好了 (?
09/23 23:25, 102F

09/23 23:26, , 103F
我覺得送帳這種算最後特例吧...(遠望
09/23 23:26, 103F

09/23 23:26, , 104F
你最好討論清楚喔XDD 不然你看看這次XDDD
09/23 23:26, 104F

09/23 23:27, , 105F
(眼神死
09/23 23:27, 105F

09/23 23:39, , 106F
吃個飯回家怎麼變這樣,嘻嘻
09/23 23:39, 106F

09/23 23:49, , 107F
其實不強調自己是誰也不會這樣…
09/23 23:49, 107F

09/23 23:50, , 108F
我以為你真的退去太平洋了ㄟ
09/23 23:50, 108F

09/23 23:55, , 109F
辛苦了~~
09/23 23:55, 109F

09/24 00:02, , 110F
我鎖完文就退到東區跟朋友吃飯啦,誰知道他會在置底自爆
09/24 00:02, 110F

09/24 00:04, , 111F

09/24 11:39, , 112F
這可以送帳務組查證 海龜湯版發生過幾次這種事
09/24 11:39, 112F
文章代碼(AID): #1M0fKli1 (ToS)
文章代碼(AID): #1M0fKli1 (T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