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水狂半龜半輾過人馬EX 拿大鳥鳥

看板ToS (神魔之塔(Tower of Saviors))作者 (九姑娘)時間12年前 (2014/02/27 13:11),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不好意思又來發文,以前費雯挺多(遮)。 這次我覺得應該撐的住場面啦XD 我的星座EX只破了白羊跟雙子而已。 此次公會活動,可農肥加積分順便破EX。有破關獎勵跟法眼可拿。 個人覺得白羊跟人馬的獎勵人面鳥價值感較高所以只想破這兩個@@ 但之前已破了白羊,我是純水隊,火屬白羊我來說比較簡單 人馬EX則是被剋屬然後水隊當時也尚未成熟所以遲遲未打。 而且我第二隊養的是暗隊,也沒機會去打木屬的星座區。 昨天碎片加倍,20片滿後便留到今天有空再打。 然後上網查了下攻略,發現沒有"純"水隊的攻略。 wikia跟熾天使的隊伍通關心得也都沒有純水隊, 巴哈姆特因為不太用,所以不確定巴哈的高手是否發過 加上我用google查了關鍵字也沒找到(可能關鍵字錯誤) 還有本版我也沒找到,而剛剛才知道可以增加條件搜索,看到一篇帶了雙子的強權心得。 不過沒水狂的,所以我就獻醜來拋磚引玉一下。 前面廢話了一堆不好意思。 隊伍圖:http://ppt.cc/Nmkg 隊伍資訊:       隊長:水狂 LV99 CD12 隊員:貝爺 LV99 CD16 雙魚 LV99 CD02 水遊 LV75 CD19 (我的新寵物 星期日才在7-1刷到的) 水妹 LV99 CD22 好友:水狂 LV99 CD16 ---------------------------------------- 總HP 10370 .......(怎麼這麼貧血....) 水狂CD越短越好,好友也一樣,水遊也是盡量短一點大概CD17就可以了。 水妹的話倒是沒那麼苛求,但是一樣短一些好。 囉唆完進入戰鬥吧^,,^ R13之前即便是剋屬,雙水狂還是蠻暴力的。 R8 靈魂石關,盡量把CD都洗起來或是留個3~4的剩餘CD時間都還可以。 狂魔洗的方式為【退二進一】。 也就是兩次沒消到屬性珠,只要第三次消到,第四次開始又是九倍的一條好漢。 所以此關是唯一安全的洗CD機會跟排珠濾珠。 R9 --兩段變身木遊俠-- 這邊如果C數夠基本上應該可以輾的過,但這隊血少即便水遊滿等也撐不住一下 所以可以在大木遊的時候視情況開一次水狂。(4.62BUG修好了) R13 --木北歐-- 開貝爺雙魚,M腿掰掰。 R16 --兩隻大CE-- 這關稍微棘手一點,所以在【R15】開一次狂魔拉全體到這邊則有三次1.5倍加成。 (( 這也是我前面說狂魔CD短的建議,如果R9開了狂魔R15也開了狂魔。 這邊到後段狂魔還可以跳起來增加戰力。)) 這邊我選擇先殺掉會復活的那隻,如果水珠夠多可以拉全體加減打左邊6C以上那隻。 這邊看怪物的CD狀況開水遊可以有5回合減傷可以稱得住兩隻ㄧ起打。 等復活之後開水妹,只要殺掉會復活的,後面那隻就輕鬆了。 然後技能盡量開,水珠多時可開狂魔。反正下一關天使般的CD歸0。 R17 --木機龍-- CD歸0,但下一關又歸一次0。所以這邊技能可以全用。 不過水遊在這邊就無用途了,減傷還是老馬。 這邊我怕水珠太少或手殘少C,就算貝爺開下去也會爆發不夠。 所以兩個方案可以選擇,主要是時機點: (A) 進場CD3,可先濾珠或打一回都可以,我是建議存濾珠水珠反正水打木屬像抓癢 等他CD2的時候開【水妹】, 這樣可以確保開水妹若打不死,還可以過一次不能【連續控場】的CD,後開貝爺輾過。 (B) CD2時開貝爺,如果貝爺打不死再開水妹。以策安全。 以上是最安全的打法,如果非手殘如我的當然開一個就可以過了 XD R18 --花冠家族-- 這邊先瞄準CD歸零那隻跟大花冠,留補血那隻。看要讓雙魚蓄點能還是直接過也可。 這邊我有點輕視他們,我以為拉個全體會全死就開了狂魔, 結果他們沒死還被打到剩100多的血差點老馬。 R19 --木希-- 三屬盾有點麻煩。 這邊的最佳用法是等他CD1的時候開【水妹】。前面加點消點血賭天降。 開水妹還是沒死的話就開【水遊】。 八回合絕對是殺的死的XD。這邊看準尾刀其實可以開狂魔比較保險。 R20 --射手-- 這邊就是雙魚+貝爺+狂魔+.....反正全力打。兩回合應該會死的! 一波沒打死就開水遊(如果前面沒用掉的話)。 基本上這關的C數跟水珠數都要高一點了。所以模擬久一點再打。 獎賞圖:http://ppt.cc/DYYm 拿到很開心^^ 希望也是水隊有通關的可以交流一下唷^^ ----- 峨嵋九姑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47.58

02/27 13:37, , 1F
九姑娘!!!!
02/27 13:37, 1F
※ 編輯: malanna 來自: 220.136.47.58 (02/27 13:39)
文章代碼(AID): #1J3iaHE8 (ToS)
文章代碼(AID): #1J3iaHE8 (ToS)